文章列表
【台中高分院二審】【0223頂新越南油二審開庭實況】證據也能「沒發現」?是貴人多忘事還是國王的報告?
今(23)日台中高分院召開頂新越南油案二審第二次準備程序庭,上次準備程序開庭時,法官已給予檢辯雙方證據調查表,填寫雙方對於各項證據的證據能力爭執與否以及要聲請調查的證據,在本次庭期中對於這些證據的證據能力進行攻防。
【大小謬誤】臉書上寫「讓你死」是純抱怨?檢察官我怕怕~
小張和小鄭兩人是軍中同袍,小鄭曾駕駛小張的汽車與人發生交通事故,並造成小張的汽車受有5萬元的車損。小鄭拿了自己的提款卡給小張去處理車禍賠償,於是小張總共提領了20萬元。事後小鄭發現,車禍賠償金8萬加上小張的車損5萬元共13萬,因此向小張表明希望索回剩下的7萬,但小張則認為,因修車師傅告知與其修車還不如買一台二手車,因而決定另購一輛14萬元的二手車,並認為小鄭理應為此負責,故不需歸還從小鄭戶頭提領的7萬元,兩人因而發生爭執。
【大小謬誤】法官幫辦案 檢察官卻還繼續靠推論起訴犯罪
阿豪交友不慎,被朋友從台中誘騙到台北後,立即遭到拘禁、被限制行動自由,還要求他交出1400萬元解決職棒簽賭的債務才會讓他離開。警察循線查獲阿豪被拘禁的地點,先後逮捕到阿達等六人後,全案移送到台中地檢署負責偵辦該案件。
【大小謬誤】院子裡關上紗門罵人就不算公然侮辱?!
小楊與小美是鄰居,有天小美請水電師傅來家中修理馬桶,小楊返家時發現水電師傅的貨車擋到出入口,就找小美理論,雙方一言不合、爆發口角,小楊對小美恫嚇說「我要打爛你的嘴巴」,並辱罵小美「老女人、嫁不出去」、「你母親怎教出這麼沒有教養的小孩」等語,小美因而對小楊提告公然侮辱罪。
【大小謬誤】「他人在桃園」也算辱罵?檢察官歧視桃園人?
小周和小洪是兄弟,兩人平時感情不睦。某日,小周在三軍總醫院洗腎室的護理台,以「不要打給我大哥,他人在桃園」、「他是沒有用的雜碎」等言語來指稱小洪,而在場的小徐、小林、小曾、大黃都作證證明小周有以上情形。檢察官偵查後,從小周的自白及在場證人的證詞認定,小周以「不要打給我大哥,他人在桃園」、「他是沒有用的雜碎」等言語辱罵小洪,成立《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認為宜用簡易判決處刑。
【大小謬誤】檢察官好有同理心 沒遇到當事人就知道人家很恐懼?
民國103年某日,小林在自己家中,打電話給台北市政府1999市民服務專線,接聽專線的服務人員小高接起小林的電話後,小林就在電話中對小高說:「我要直接殺掉郝市長,包括郝市長一級上將的父親也一樣」之詞,要求小高將上述所說的話轉述給時任台北市長的郝龍斌及其父親。
【大小謬誤】【投稿】檢察官沾粉味 是故意不迴避還是太傻太天真?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吳岳輝(註一)、李宗榮(註二)於102年1月8日下班後應邀參加該署司機室於海產店舉辦之年終聚餐餐會,且兩人各支出新臺幣5,000元支應,待晚上八點多餐會結束後,司機老王於開車載兩位檢察官返回臺南地檢署途中表示,想請客以表達感謝之意,提議前往北海KTV續攤唱歌,吳岳輝與李宗榮檢察官亦同意前往,所以於九點多抵達北海KTV包廂。
【大小謬誤】【投稿】放火燒土地公廟 算燒燬建築物嗎?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就連神明也有失準的時候。愛簽六合彩的阿廖家住雲林,因為某次向土地公求明牌沒中獎,覺得土地公騙他,就在半夜兩點多帶了一瓶58度金門高梁,自己喝到有點微醺後就把高梁倒在廟內,隨後點了兩根菸,想要火燒土地公廟。
【大小謬誤】台東大學人質案 檢察官以為是「挾天子以令諸侯」嗎?
林國正平時以暴力討債為業,常以亮槍或是丟子彈的方式恐嚇他人,在民國104年11、12月外出討債時,藉機搶劫他人數千元及一小包安非他命,更涉及兩起強盜案,引起警方高度重視,並設法逮捕他。
【法操冤案】【影片】拚命定罪他人 就能伸張正義了嗎?
內湖裸屍案發生在民國89年,呂介閔被控是殺害女友的兇手,更曾被判刑13年定讞。直到104年12月30日,經過再審程序後,呂介閔才獲判無罪。
【法操冤案】江國慶冤死案 為等到《刑法》追訴期而三度不起訴的北檢
民國85年9月,臺北市大安區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性侵殺人謝姓女童案,軍方組成了「0912專案小組」並約談福利站的員工和士兵,後來在交誼廳櫃檯上發現一把沾有血跡疑似兇刀的證物,循線追查發現四名士兵嫌疑重大,其中包括江國慶。10月1日,調查局對福利站的員工及士兵實施測謊,只有江國慶一人未通過測謊結果。測謊隔日,江國慶遭到連續37小時的疲勞訊問以及刑求逼供,在非自願的情況下寫下自白書、承認犯下性侵殺人謝姓女童案。
【台中高分院二審】【0126頂新越南油二審開庭實況】存在密件、當庭才提補充理由書,被告的辯護權在哪裡?
今天(1月26日)是頂新油案第二審的準備程序庭,法Q們有沒有乖乖到場旁聽呢? 本案一審無罪宣判後,彰檢蒐證是否完備的問題被廣泛討論,因此我們更加關注二審檢察官是否能嚴謹偵辦此案。
【大小謬誤】【杜氏兄弟案】公安的調查可作為台灣起訴與判決的唯一證據嗎?
居住在中國廣東的台商葉進丁、葉明義,眼見來自台灣的同鄉友人杜清水在台經商失敗、走投無路,所以就收容了他與兩個兒子杜明郎、杜明雄,卻沒想到因此釀成殺機。
【惡檢系列】關說、魚肉鄉民樣樣來:詹昭書
詹昭書自民國88年起擔任檢察官,歷經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候補檢察官、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及嘉義地檢署檢察官。 詹昭書於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任內,因為配偶涉嫌一起詐欺案件,而特別打電話給署內承辦檢察事務官及檢察官關說,企圖影響案情,以「這是以刑逼民」、「一般是否無開庭就可結案」及「我們都是同行」等言語企圖影響承辦人員對被告放水,希望獲得對被告有利的處分。
【大小謬誤】擦撞後逃逸居然沒事?!檢察官該重修《刑法》!
老皮騎重型機車右轉時,擦撞到大林的機車,大林後座的小謝被老皮機車後方附掛的塑膠籃割到,造成左小腿淺撕裂傷、擦傷,但老皮並未下車察看就騎車離開現場。大林覺得莫名被撞、對方還不下車關心,於是騎車追上老皮並告訴他小謝的左小腿被他機車後方塑膠籃割傷,但老皮堅稱以為僅是會車,不知道居然導致小謝受傷,所以才離開現場。
【彰化地院一審】【法操小教室】證人與鑑定人
104年11月27日彰化地院判決頂新一審無罪,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當時檢察官除了和法院間以新聞稿來回筆戰,也抨擊彰化地院合議庭採信辯方鑑定人的意見,而辯方所提的鑑定人是頂新的油品精煉設備廠商,應不適合擔任鑑定人才對。但,在法律上真是如此嗎?
【大小謬誤】未經同意就偷改別人簡報檔不算侵害著作權?檢察官你馬幫幫忙!
小洪是星星公司的副總經理,負責廣告業務開發及業務團隊管理等事務,而小郭則是該公司業務經理,負責廣告業務開發工作。兩人除了在星星公司上班外,還另行設立邦邦互動科技公司,意圖用星星公司的業務資源,為自己開的公司拉生意。
【味全油品案】【味全油品案】檢察官起訴不求證據靠想像 濫權起訴違反人權
2013年10月16日爆發大統長基混油事件,因頂新製油曾委託大統自西班牙進口橄欖油與葡萄籽油,再幫味全代工成健康廚房系列產品銷售,11月6日台北地檢署對頂新製油與味全公司展開調查。2014年10月,台北地檢署起訴頂新製油兼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峰、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味全中研所品管及檢驗人員共13人。檢察官認為魏應充、常梅峰等高層係明知大統油有摻偽、造假,仍基於成本考量而向下屬指示向高振利進貨。全案歷經近一年審理程序,1月6日在檢察官論告後,13日進行魏應充、張教華等被告的結辯,雙方攻防激烈。
【大小謬誤】這樣是壅塞交通?檢察官你還在睡嗎?
小陳在晚上8點駕駛營業用半聯結車,沿著國道1號北上趕赴貨櫃裝船,行經台北市內湖區成功交流道時,因為不滿小游的車擋在他的前面,就開強光干擾小游的行車視線,又一直緊跟在小游的車後。由於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小陳從後方撞擊到小游的車,致使小游的後車門保險桿凹陷,小游提告小陳涉犯傷害罪、恐嚇罪、毀損罪與妨害公共往來安全罪,檢察官偵查後,起訴小陳妨害公共往來安全罪。
【大小謬誤】有授權書就天下無敵?!檢察官請查明
小王提告小簡偽造一份房屋授權書,未經由他的同意就擅自將他位於新北市汐止區的房子出租給別人。 檢察官調查時,小王說,這棟汐止的房子是小簡借用他的名義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而購買,當時房屋的買賣契約書登記在小王名下。但是小王只提供名字,貸款都是小簡繳納,後來房子賣給第三人小陳,房子還是登記在小王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