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列表
【貪汙治罪】【浩鼎貪汙治罪案】檢察官靠想像辦案,「不」上訴「不」意外!
浩鼎貪汙治罪部分,已於2018年12月28日宣判,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決翁啟惠、張念慈均無罪。在無罪判決做出後,各大媒體紛紛採訪專訪翁啟惠,對於無罪判決翁啟惠發了聲明表示「正義雖到,名譽難復,希望就此畫下句點。」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若檢察官不服判決內容,可以在收到判決書後10日內提起上訴。2019年1月21日,是檢察官上訴最後的上訴期限,而檢察官也罕見的「不」提出上訴。雖然檢察官未提起上訴,讓人對於台灣的檢察官重拾一些信心。但究竟士林地方法院一審是如何打臉靠想像辦案的檢察官,就讓《法操》為您細細解析的將近6萬字的一審判決書吧!
【貪汙治罪】【浩鼎貪汙治罪案宣判】翁啟惠、張念慈,為什麼無罪?
浩鼎貪汙治罪案於2017年2月15日進行第一次準備程序,歷經了1年3月的審理,於2018年12月28日宣判。宣判當天,士林地方法院特別使用第1法庭進行宣判程序,雖然當事人皆未到場聽判,但聽判民眾仍坐滿整個法庭。在聽到士林地方法院判決,翁啟惠、張念慈,均無罪時!現場聽判民眾立刻響起一片掌聲。
【貪汙治罪】【0828浩鼎貪汙治罪案】最後一次審理,檢察官卻連授權技術是什麼都搞不清楚?!
距離上一次審理,已經過了三個月的時間,而浩鼎貪汙治罪案也進入最後一次的審理。本次開庭,除了將證據一一提示外,還進行了被告的詢問程序以及檢察官、辯護人最後的辯論、給予被告最後陳述的機會。就讓我們看看,從早上9點30分開到19點30分,扣除掉休庭時間,整整8個半小時的開庭程序中,到底發生了那些重點吧!
【貪汙治罪】【0530浩鼎貪汙治罪案】即將進入最後言詞辯論,檢察官還在狀況外?
本次開庭進行證人周郎秋及張念慈的證人詰問程序。周朗秋與張念慈因為投資而互相認識,由張念慈要求傳喚。本次傳訊周朗秋,是為了釐清為什麼張念慈、翁啟惠與周朗秋一起投資浩鼎公司,但為什麼股票登記在周朗秋妻子鄭秀珍名下?而傳訊張念慈作證,除了釐清先前投資的過程外,還有再次釐清浩鼎公司的150萬技術股部分。
【貪汙治罪】【0523浩鼎貪汙治罪案】先射箭再畫靶的到底是誰?
本次開庭,進行被告張念慈聲請的證人,李世仁及檢察官聲請的證人許友恭的詰問。李世仁為美國南加大化學博士,曾經在美國Optimer與台灣浩鼎公司任職,於本案發生時擔任台灣浩鼎公司的董事。許友恭曾經擔任美國Optimer與台灣浩鼎公司的執行長。本次詰問重點在於,浩鼎公司為什麼要給董事長張念慈150萬技術股?決定要給這個技術股與翁啟惠有沒有關係呢?
【貪汙治罪】【0425浩鼎貪汙治罪案】檢察官了解本案嗎?
本次開庭,進行被告翁啟惠聲請的證人,梁啟銘及楊富量的證人詰問。梁啟銘於案發當時擔任中研院公共事務組主任,推動科技移轉事宜,楊富量則是中研院智財技轉處的處長。本次詰問的重點放在技轉主要決策、負責人為何?業者派員至中研院學習是如何規範的?
【貪汙治罪】【1220浩鼎貪汙治罪案】檢察官,什麼時候才要進入狀況?
本次開庭,進行證人吳宗益的詰問,吳宗益為中央研究院基因體研究中心副研究員,與翁啟惠同為大規模酵素合成寡糖的研發人。詰問如同上一次環繞在「研發人員」與「技術移轉合約」的權利義務關係。就讓我們看看,今天法庭釐清了那些爭點吧!
【貪汙治罪】【1213浩鼎貪汙治罪案】激動的審、辯 vs. 消失的檢察官
浩鼎案從今年二月審理至今,終於進入了審理程序。第一次的審理,為了釐清有關「新一代酵素合成寡糖技術」專屬技術授權的相關問題,請到當時在中央研究院處理「技術移轉」事務的經辦人,陳淑珍博士到庭作證。就讓我們來看看,本次審理釐清了那些事實吧!
【貪汙治罪】【1025浩鼎貪汙治罪案】準備程序終結,各項證據最後整理
本次庭期為浩鼎貪汙治罪案最後一次的準備庭,庭期結束時,受命法官也宣布準備程序終結。而在這次準備程序中,主要是確認受命法官整理後的資料有無疏漏或錯誤,或者在用語上檢辯雙方是否有意見,因此在進行上也較為迅速流暢。
【貪汙治罪】【0503浩鼎案開庭實況】檢察官,到底是要起訴哪一條?
繼上次準備程序,本次開庭,法官繼續進行於相關證據的整理。除了聚焦於「3000張浩鼎公司股票取得及購買股票的金流」,詢問檢辯雙方是否有意見外,也讓辯方針對答辯要旨進行論述。 辦方特別針對「技術移轉」的法規,提出美國各大名校的相關政策與規定,對於利益衝突、利益迴避,也有更進一步的敘述。辯護人同時也指出,檢察官起訴書中,對於各項事件發生先後次序有「時間上的誤解」;利益衝突規範對象為轉承辦人有「法條上的誤解」;往來的電子郵件英文轉譯上有「內容的誤解」。
【貪汙治罪】【0322浩鼎案開庭實況】檢察官當庭變更起訴法條,突襲被告防禦權
上一次浩鼎案開庭,主要針對被告翁啟惠和張念慈限制出境相關問題的審理,雖然,過程中對於所涉爭點有提出辯論,但並未對於卷證資料進行任何的整理。 因此,嚴格說起來,這次的審理,才可算是實質上的第一次準備程序。由於浩鼎案所涉的卷證資料繁多,本次開庭,受命法官將程序分成三個部分,分別為翁啟惠法定職務認定、150萬股技術股期約對價關係,以及300萬股股票及其對價關係。
【貪汙治罪】【0215浩鼎案開庭實況】台灣國際學術地位與被告逃亡可能,孰輕孰重?
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與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於民國106年1月9日,遭士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檢方認為翁啟惠收受賄賂,以浩鼎公司股票為對價,協助浩鼎公司取得「中研院研究技術之成果」。今天(2017年2月15日)是浩鼎案被起訴之後,第一次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