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治罪】【0530浩鼎貪汙治罪案】即將進入最後言詞辯論,檢察官還在狀況外?

  • 2018-05-30
  • 法操司想傳媒
 
浩鼎貪汙治罪案第6次審理庭

 

時間:107年05月30日 09:30
地點:士林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審  判 長:李世華   法官

 

受命法官:彭凱璐   法官
陪席法官:趙彥強   法官
檢  察 官:林在培  檢察官

本次開庭進行證人周郎秋及張念慈的證人詰問程序。周朗秋與張念慈因為投資而互相認識,由張念慈要求傳喚。本次傳訊周朗秋,是為了釐清為什麼張念慈、翁啟惠與周朗秋一起投資浩鼎公司,但為什麼股票登記在周朗秋妻子鄭秀珍名下?而傳訊張念慈作證,除了釐清先前投資的過程外,還有再次釐清浩鼎公司的150萬技術股部分。

為什麼股票要登記在別人的名下?

關於這部分張念慈表示,因為當時浩鼎在進行增資,以為要創投公司才能購買股票。本來以為會由周朗秋的漢通投資公司持有,但因為資金審核作業不足,改由周朗秋的妻子鄭秀珍名義持有。後續未轉讓回個人名下,是因為張念慈誤以為要等浩鼎公司興櫃之後,才能轉讓股權。周郎秋也表示,過去投資也曾用過別人的名義進行投資。

張念慈的貢獻值150萬股嗎?

在詰問的一開始,辯護人先從張念慈的學經歷下手,以確定張念慈對於浩鼎公司的貢獻。作證的過程中,張念慈具體得說出他對於浩頂級美國Optimer公司的貢獻,改進一鍋法,讓Allyl Globo H可以量產,從1g成本為80萬元,改良到可以自己量產4g,每g成本變為10萬出頭。另外張念慈還建立了CMC系統(化學製造品質控制系統),讓822疫苗能夠進入臨床試驗,是張念慈對於浩鼎公司最大的貢獻。

張念慈曾經因為150萬技術股在美國涉訟

在張念慈向美國財務長表示,關於150萬技術股,想要送給翁啟惠時。因為張念慈為董事長,所以他所有的持股,都必須揭露。第二天,公司就向美國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報告,張念慈獲得150萬技術股。在美國,只要董事會通過,就已經可以拿到股分,但在台灣不同,需要經過非常多的程序,張念慈其實並未取得股分。但因為美國法規與我們不同,就被其他股東誤會,藏匿股票,一狀以海外反腐敗法(FCPA)告上法院。但事實上,張念慈根本就沒有取得這個技術股,而翁啟惠根本從頭到尾不知道張念慈想將這150萬技術股給自己。

為什麼會想給翁啟惠150萬技術股?

張念慈表示,因為在浩鼎公司董事會決定給他技術股以前,美國Optimer公司董事會就已經給張念慈300萬浩鼎公司的股票,張念慈把這些股票分給對於公司有功的五位員工,但當時沒有給翁啟惠。在台灣浩鼎公司又決定給張念慈股分時,張念慈就在想還有誰對於浩鼎公司最有貢獻的人,就想到翁啟惠。因為還需要跑非常多程序,所以就沒有先跟翁啟惠說。張念慈強調,會想給予翁啟惠150萬技術股,當時只是想感謝或酬謝,並沒有要交換任何東西,也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交換!

即將進入最後言詞辯論,檢察官還在狀況外?

本次為最後一次證人調查程序,下一次庭期就要進入證據提示以及辯論程序。但我們可以看到,本案的檢察官似乎還在狀況外。以張念慈何時知道董事會要給他150萬股,這是在上一次開庭,就已經討論過多次了。本次在檢察官詢問前,辯護人也已經問過張念慈。但檢察官還是記錯時間,在張念慈澄清後,檢察官又把問題吞下去,改問其他問題。不經讓人懷疑,檢察官難道每次開庭都是人在心不在嗎?

而且檢察官又再度出現上次開庭檢察官提示的神祕股權分配表。這個股權分配表在張念慈150萬後面,記載Tech shares for CHW(1.5million share)。檢察官以此股權分配表詢問張念慈,這是在股東會前就已經做好的分配表。但張念慈表示,這是股東會之後,由王振東做的表,不是在股東會前。張念慈在回答的過程中,也發現這張表格上面也清楚的記載了時間是2012年,而股東會是在民國100年9月30日開會決定要給張念慈150萬股。

對此檢察官還微笑表示,那些字都黑黑一坨坨一坨的,看不清楚。旁聽到這裡,檢察官的所有作為真的是讓人非常的失望,除了對於自己的提問沒準備外,自己的提問還都是基於自己錯誤的想像,連卷證資料都沒看清楚,提出根本不符合事實的問題,被證人打臉之後,就裝沒事,跳過原本的問題,繼續問下個問題。

且檢察官不是第一次出現這樣的情形,在前幾次的程序中,檢察官也多次自己打自己的臉。真的讓人很懷疑,檢察官真的了解本案嗎?而本案又有非常認真的受命法官,對於全卷資料瞭若指掌,能夠提出非常多專業的問題,甚至還可以跟證人討論化學方法。在這樣的狀況下,虛弱的檢察官問著不著邊際的問題,認真的法官進行主要的訊問,讓整場法庭活動相當不平衡。

不過,不論檢察官表現如何,本案還是要進行下去。在本次開的最後,法官諭知下次庭期定在2018年8月28日續行審理,當日將會安排整日的庭期,進行證據勘驗及言詞辯論程序。就讓我們持續關心此案,為您帶來第一手報導。

 
 
 

評論專區

大壯律師 LIN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