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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專欄】解雇不良員工!怎樣算「情節重大」?可從公務員免職條件作為參考
在輔導企業或提供諮詢時,常會聽到老闆說某某員工因為犯了甚麼錯、違反甚麼規定因此要開了他,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也的確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得以懲戒性解雇的規定;然而每位老闆心中對於「情節重大」的那把尺不盡相同,有沒有甚麼可參考的指標呢?考試院銓敘部的"一次記2大過專案考績免職條件"草案是一個不錯的參考指標,請特別留意第2~4點(性侵/性騷/職場霸凌),除了性侵經查證屬實或提起公訴直接予以免職外,性騷/職場霸凌即便屬實,也要受害人遭受重大身心創傷或死亡,方構成直接免職。


【勞基法專欄】北檢被控違法面試派遣工 「禁止轉掛條款」上路後首例勝訴
此案應為勞基法第17-1條(禁止"轉掛"條款)上路後首例勝訴,值得與「派遣」有關的企業借鏡。


【勞基法專欄】技術長辭職後遭曾姓董座持刀刺死 勞動局:公司違反職安法!
雲云科技發生梁姓技術長辭職後,遭曾姓董座持刀刺死。北市勞動局今天前往雲云勞檢,發現沒有設置職場暴力預防措施、並做成執行紀錄,如未有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表等,勞檢處已經認定違反職安法,將限期改善。


【勞基法專欄】一口氣請21天特休遭拒!主管規定「每月平均休」合理嗎?
該名網友是在臉書社團「匿名3公社」發文抱怨自己公司的特修制度。表示自己準備在3月會請21天特休假,主管對此很生氣,怪他為什麼之前都不請特休假,而要累積這麼多天,一次請假21天。主管還表示,3月份起,每個月都要強制他請特休假,要求他平時就要平均消化掉特休,不要累積到太多天一次請,導致公司會有某段時期人力短缺或增加代理人工作量。


【勞基法專欄】台中新光三越氣爆勒令停業 受影響勞工權益一次看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釀災,台中市府勒令無限期停業,針對勞工權益,市府在官網設置「新光三越爆炸事件勞動權益專區」,包括要求業者停工期間工資須照給、協助勞工轉職參訓、遭資遣可請領失業給付等協助,勞工如有相關勞動法令或權益事項申請問題,可撥打市府1999專線或至勞工局網站查詢。


【勞基法專欄】過年離職!特休沒休完怎麼辦? 勞動部:應在這2日「折發工資」
不少人會選擇在年後轉職,勞動部提醒雇主,勞工無論因何原因離職,凡是未休完的特休,都應折算工資,並在(1)離職當天結清(勞基法施行細則第9條),最晚也應於(2)原定發薪日給付(參照勞基法第23條),否則恐面臨罰鍰。


【勞基法專欄】2/8週六是政府機關補班日
然而依照「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規定,除夕前一天遇工作日,該工作日調整為放假日,並於次一週週六補上班,因此本週六(2/8)公務人員以及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的企業員工要補班。


【勞基法專欄】違反勞基法哪些項目可能被判刑?
麵線糊老闆違法雇用女童工還性騷 竟辯「摸屁股是鼓勵她認真工作」 違反以下勞基法規定不只會罰錢,而是可能被判刑的喔!


【勞基法專欄】農曆春節上班「薪水怎算」一次看!這些天可領雙倍
各事業單位的營運模式與排班方式差異甚大,例假或休息日未必固定在週末,國定假日的補假日期也會有所不同。因此,雇主應與勞工明確約定假期安排,釐清出勤期間的工資給付標準,避免勞資雙方產生爭議。無論是正職還是工讀生,只要在國定假日出勤,雇主都必須依法支付加倍工資。


【勞基法專欄】2025年基本工資、勞保費率、健保級距、產投補助新制上路
新的一年主要有三項跟勞動事務有關的調整,包含「基本工資調漲」、「勞保費率調漲」、「健保級距天花板調高」以及「產業人投補助調高」,尤其是前兩項,請記得調整基本時薪以及更新要代扣勞工勞保自負額金額喔!


【家事法專欄】夫妻分別財產制=喪失繼承權?
「律師,我和配偶簽了夫妻分別財產制契約,那我過世以後,對方應該就不能分配我的遺產了吧?」這個是最近很常被民眾諮詢到的問題。不知道大家的答案,是否和這位客戶的回答是相同的呢?


【勞基法專欄】遇突發天災仍出勤 勞工有什麼權益可主張?
一、勞動基準法第 40 條第 1 項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其所定「事後補假休息」,原則上應於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工作結束後旋即補假休息


【勞基法專欄】堅持「穿瑜伽褲上班」屢勸不聽 老闆可以直接開除嗎?
很多公司都有訂定服裝儀容相關規範,但大多並未將服儀規範綁入獎懲規定,例如:未依服儀規範著裝者,初犯口頭提醒,再犯則依獎懲規定第X條辦理,屢勸不聽者得連續並累積懲戒。


【勞基法專欄】父母3個月內相繼離世 員工請喪假遭質疑+資遣?
2018年曾有一則有死亡證明書不給喪假尚不違法的新聞,彰化縣政府勞工處表示各公司得自訂請假規定,如果該公司規定喪假必須提供多項資料,勞工無法提供完整資料,即使能證明母親死亡,公司不給假也是合法。


【勞基法專欄】年輕女員工「穿女僕裝」幫老闆慶生!網怒喊抵制 家電大廠急刪文
是「表現性感」還是「物化女性」?問題並不在如何判定,而是既然無法判定,就應該要避免。


【勞基法專欄】小微企業老闆如何應對「求職蟑螂」?
「求職蟑螂看準小企業怕麻煩,會針對性挑選小店家應徵,錄取後不久搞消失,後續用通訊軟體指控雇主未依法給予休假或薪資,或以工傷等因素,向雇主獅子大開口索要賠償或付調解金;更甚者,有利用雇主不熟法令疏忽違規、刻意激怒雇主說出年齡或性別歧視言論後錄音為把柄威脅。」


【勞基法專欄】宗教團體僱用廟祝 須符合勞動基準法
無論是人民團體、傳教團體、農民團體、社會團體或基金會等,只要有僱傭之事實(受雇主雇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就要適用勞基法;


【勞基法專欄】月休4天月薪30,000元合理嗎?
1.基本工資27,470元指的是在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每7天休2天之正常工時下,每月"最起碼"的工資。 2.月薪30,000元雖大於27,470元,但7天休不到2天,有休息日加班甚至不合法的例假加班情形必須加給加班費,應加給的加班費如果大於2,530元(30,000-27470),那就有加班費不足違反勞基法的問題!


【勞基法專欄】高雄臨時工雙手骨折控未投保 老闆:已付醫藥費簽和解書
高雄1名曾先生1月底受雇做防水工程臨時工,不慎從6尺高鋁梯摔下導致雙手骨折,他出面指控工程行老闆當初沒替他投保職災保險等,在2月補償4萬多元並簽下和解書後就不聞不問;老闆則反駁表示,已支付醫療費並簽和解書,由於曾先生已提告,雙方後續將走法律程序。


【勞基法專欄】「滾燙湯鍋砸員工」 發生職災時,企業的責任
當發生職災時,企業會面臨除了勞基法的補償責任,還有民事過失賠償責任: 家屬在Dcard發文提到,去年四月底妹妹在苗栗某知名日式連鎖餐飲店工作時發生嚴重意外,造成全身多處嚴重燙傷,背部更是2-3度大面積燙傷,至今仍在接受治療,而公司後續的處理態度,加上難看又疼痛的傷疤,讓她承受著極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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