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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投稿】搬家沒遷戶籍竟變妨害兵役 檢察官你找碴啊?!

  • 2016-01-08
  • 新北谷律師

阿逸係民國83年次之役齡男子,原設籍於宜蘭縣,卻於不詳時間遷離,且不依規定申報,致使宜蘭縣政府未能辦理兵籍調查。 阿逸到案後坦承原設籍於宜蘭縣,後來因故搬家,但堅決否認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 條第2 款之犯行。阿逸辯稱:因為父親與繼母離異,才搬離原戶籍地而前往新竹居住及就學,也有配合兵役徵集,由繼母協助將戶籍遷移至花蓮縣,自己目前在學中亦有辦理緩徵,表示自己並沒有逃避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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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檢察官不調查就結案 是在拼業績嗎?

  • 2016-01-07
  • 法操司想傳媒

小凌向警察報案表示,小鄭駕駛小客車擦撞到她,使得她的左腳骨折,小鄭卻沒下車查看就開車離去,涉犯《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及同法第185-4肇事逃逸罪嫌。 小鄭提出反駁說他駕車經過該路段時,被小凌拍打車身,但他並沒有發現有撞到人,所以才直接駕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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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檢系列】【影片】又有大咖落跑!井天博為何能逍遙法外?

  • 2016-01-06
  • 法操司想傳媒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井天博因利用承辦案件的機會,濫權不追訴涉案的富商孫姓女子,以1500萬元換取投資孫姓女子夫家在馬來西亞投資報酬率極高的礦業開採事業丶和收受價值12萬元的幹細胞針劑,在2015年11月12日被最高法院以貪污罪判處11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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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投稿】有夠衰!有不在場證明還被起訴侵占遺失物?!

  • 2016-01-05
  • 臺北/陳律師

老王在臺北捷運東門站附近遺失一支IPhone5S手機(內含手機SIM卡),手機遺失後二天,老王的朋友在LINE通話軟體上看到老王的LINE帳號照片被置換為一個女生的照片,於是老王報警偵辦,警察循線查到一名叫小紅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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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投稿】五告衰ㄟ運將!只是載到應召小姐就被檢察官當「馬伕」起訴

  • 2016-01-01
  • 新北谷律師

某應召站打給旗下應召小姐丁丁,通知她性交易地點為臺北市區一家溫泉時尚旅店,但丁丁沒叫應召站的專用司機(俗稱馬伕),而是自己找了認識的計程車司機阿明,要阿明送他去溫泉旅店赴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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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投稿】貼錢辦喪事卻被起訴偽造文書?檢察官要幫忙出錢嗎?

  • 2015-12-29
  • 法操司想傳媒

阿陽、阿卿與小美、小春、小山、小泉等六人是同父異母之兄弟姊妹。他們的父親大富生前,即授權阿陽、阿卿提領名下存在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及八里農會的存款,以支付其生前之醫療、看護或生日宴會費用。大富過世後,阿陽與阿卿使用存款辦理喪事。先由阿卿持父親的淡水一信存摺及印章,於取款憑條上蓋上父親印章後提領父親的一信帳戶內存款十萬元,並將十萬元交由阿陽統籌辦理喪事。阿陽則另於同日下午前往八里農會,在取款憑條上蓋上其父親印章,提領父親農會帳戶內存款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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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檢察官該換眼鏡了,法條竟能看錯行!

  • 2015-12-28
  • 法操司想傳媒

小陳在社區大樓大廳與大樓住戶小許發生爭執,小陳罵小許「神經病」等語,使小許感到難堪及不快,於是小許報警處理。警察循線查詢得知兩人爭執情形,檢察官偵查後,向法院聲請小陳簡易判決,認為他涉《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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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檢系列】辦案兼賺外快 媲美香港五億探長:井天博

  • 2015-12-23
  • 台南 張律師

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於民國74年起奉派至臺灣高雄地檢署擔任檢察官。2009年,井天博承辦某中醫診所販賣含禁藥咖啡案,發現該診所的上游廠商就是自己曾購買幹細胞的進口商孫姓女子。 井天博就將孫姓女子涉案之事,告知當初購買幹細胞的中間聯絡人黃姓記者。黃姓記者隨即打電話到馬來西亞告知孫姓女子,以「檢察官大哥玩風帆肩膀受傷,需要幹細胞」為由,慫恿孫姓女子奉上70劑價值12萬元的幹細胞跟井天博打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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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以他人身分訂購車票也涉及偽造文書罪?

  • 2015-12-22
  • 法操司想傳媒

小蔡在家中上網用已過世父親的身分證字號訂購火車票,分別訂購9月17日車次203號、9月17日車次208號、9月24車次181號的火車票各1張,雖然事後取消車票,但是台灣鐵路管理局對小蔡提出《刑法》第216、210、220的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檢察官經過偵查後,對小蔡作出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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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二審】【監督司法】頂新越南油案二審攻防重點大公開

  • 2015-12-17
  • 法操司想傳媒

今天(17日)下午,台中高分院已抽籤決定出頂新越南油案二審合議庭的陣容,確認由法官吳幸芬承審,法官洪曉能擔任審判長、法官楊真明擔任陪席法官。台中高分檢也在前幾日公布二審的公訴檢察官陣容,主要是以李慶義、陳德芳和謝道明三位檢察官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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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二審】【頂新油】二審大事紀

  • 2015-12-16
  • 法操司想傳媒

【頂新越南油案二審攻防重點大公開】 二審法官抽籤確定,合議庭的陣容由法官吳幸芬承審,法官洪曉能擔任審判長、法官楊真明擔任陪席法官。公訴檢察官陣容,以李慶義、陳德芳和謝道明三位檢察官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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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一時氣憤就不算恐嚇?檢察官豈不替人脫罪?

  • 2015-12-16
  • 法操司想傳媒

小潘與小李兩人分別騎乘機車及自用小客車,行駛到汐止某路段時發生擦撞,小李要求小潘前往警察局,小潘拒絕,並以「操你媽的鄉下人」、「王八蛋」、「幹你娘」等語辱罵小李,小潘又因為不滿小李擋在前方,向小李以「我要下車打人」等語恫嚇,小李因而提告小潘涉嫌《刑法》第305條恐嚇罪,最後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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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冤案】【影片】違反無罪推定 僅靠刑求取得之自白就起訴

  • 2015-12-15
  • 法操司想傳媒

本案當事人張方田被控意圖猥褻老闆的4歲幼女,為制止她反抗,以布捂住其嘴巴,又怕風聲走漏,順手拿起磚塊將她殺害。 張方田表示,在被逮捕後遭警方刑求長達六小時,「我被人灌水灌到昏倒,我昏過去了以後,頭腦還有點知覺,那個水一直往肚子去,一直吐出來一直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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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檢察官草草結案 恣意認定給予不起訴

  • 2015-12-14
  • 法操司想傳媒

小陳在臉書上成立文物同好社團,將好友小李個人收藏的西藏小型護身符照片刊登在社團網頁上,並在貼文上寫著「分享基隆李兄的珍藏護身符」。 但依藏傳佛教的戒律,教徒不能公開護身符,即使是照片也不行。所以針對小陳的貼文,網友小林在社團裡留言攻擊「基隆李兄」是「失信、不守誓言的人」,過三日後又留言謊稱「基隆李兄」已用8萬元將護身符售出。所以實際上持有護身符的小李告小林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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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一審】騎虎難下的檢察官 頂新案鬼打牆上訴不意外

  • 2015-12-10
  • 法操司想傳媒

今天(10日)下午,彰檢對頂新案提起上訴並召開記者會,還列出九大理由認為法官認事用法不當。 彰檢的上訴書據說有145頁,但看了一下新聞稿發佈的9大理由,為何這些理由有點鬼打牆呢?但為何有點鬼打牆呢這些理由?但理由為何有點鬼打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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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狗名也要馬賽克?檢察官濫用個人資料保護法

  • 2015-12-09
  • 法操司想傳媒

小陳飼養一隻中型寵物狗,外出時因為沒有使用牽繩牽住牠,放任牠自行穿越馬路時,寵物狗不巧撞到騎機車經過的小余,導致小余緊急煞車不及,機車失控,連人帶車衝向對向車道上,遭對向車道大貨車因煞車不及而輾過,小余送醫後因傷重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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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投稿】單純民事糾紛卻演變成刑事起訴 檢察官在拚業績嗎?

  • 2015-12-08
  • 法操司想傳媒

阿瑞與阿萍為同居男女朋友,阿瑞於民國101 年4 月向阿萍借用普通重型機車代步,兩人同 年6 月間分手後,阿萍即要求阿瑞歸還機車,阿瑞雖表示會盡快處理。但經阿萍多次催討,阿瑞卻相應不理,後阿萍報警處理,阿瑞才告知機車損壞而無法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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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檢系列】越俎代庖 踰越本份:吳文政

  • 2015-12-07
  • 臺南/張律師

民國100年間西勢覺善堂新任主任委員,依主任委員及監察委員改選結果,自行篆刻「西勢覺善堂」之印章,發文至屏東縣政府表示已選任主任委員、常務監察委員。惟因該次選舉未依章程規定通知全體第9屆管理委員、監察委員出席及互選,故反對派人士認為該次選舉不合法,且主任委員刻章及發文之行為皆有偽造文書罪嫌,遂向屏東地檢署提出告訴,該案嗣分由吳文政檢察官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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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一審】【監督司法】四大疑點看頂新越南油案無罪,合理不合理?

  • 2015-12-05
  • 法操司想傳媒

本案從偵查到起訴只花了13天,高效率贏得美名,但檢察官應掌握足夠證據再起訴,若起訴後還需要在審理到一半的時候到越南調查找證據,不禁令人懷疑,檢察官真的有掌握足夠犯罪證據才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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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投稿】爭取自己權益不行嗎?單純消費糾紛竟被起訴強制罪

  • 2015-12-04
  • 法操司想傳媒

臺北公館知名麻辣火鍋店推出消費集點活動,集到一定的點數可兌換店家優惠,民眾小蔡在雖然未至該火鍋店消費,但他向有消費之客人索取點數卡後、希望持卡兌換優惠,店家表示點數卡不可轉贈給未消費之客人,兩方發生糾紛,小蔡還報警請警員到場處理,火鍋店店長要求小蔡離開火鍋店,但小蔡仍不願意離開而滯留在店內,於是店長當場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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