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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投稿】幫別人辦門號,就是幫忙拉皮條嗎?

  • 2015-09-09
  • 陳敬人律師

小吳因為積欠鉅額卡債,當友人小李提出給小吳一千元,請小吳幫忙申辦易付卡門號的時候,小吳不假思索就答應了。小吳把申辦好門號的SIM 卡交給小李之後,小李就把門號交給綽號「龍龍」的男子,龍龍再將門號交給其所屬應召集團的成員。該應召集團在網路上和報紙小廣告刊登「攝護腺保養」等暗示性交易的訊息,並將該門號作為顧客預約服務與回覆交易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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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檢察官殺雞用牛刀?以刑法治遷戶籍

  • 2015-09-08
  • 法操司想傳媒

大潘在民國103年想要參加新北市淡水區「第2屆A里里長選舉」,所以要家族成員遷徙戶籍到新北市淡水A里,想要以增加選舉人數的方式,來增加支持大潘的選舉人票數。於是大潘親友共11人為了要支持大潘能當選A里里長,以虛偽遷徙戶籍的方式到新北市淡水區A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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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一審】【0728頂新越南油案一審審理庭】未告知被告基本權利的口供,根本無證據能力!

  • 2015-09-06
  • 法操司想傳媒

頂新油案最後一次審理庭,審理重點在勘驗各被告的供述筆錄,從偵查筆錄到審判筆錄,承審法官按時間次序提示。藉著被告楊振益的例子,我們可以看看有關被告於刑事程序應享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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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被告看運氣?從車禍過失致死罪看檢察官謬誤

  • 2015-09-04
  • 法操司想傳媒

蔡姓機車騎士因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慎撞擊沿同路段西向東方向行駛到該處的吳姓騎士。吳姓騎士被撞後倒地,送醫後顱內出血不治。被害人家屬認為是撞人的蔡姓騎士超速,涉有《刑法》第276條第1項過失致人於死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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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名人私生活與公共利益啥關係?檢察官認定標準明顯過寬

  • 2015-08-25
  • 法操司想傳媒

李姓女記者在某香港商出版的第546期雜誌上撰寫報導指稱,鄧姓女星被樊姓男子包養,內容提及「樊姓毒梟女友眾多」、「鄧姓女星每個月向毒梟索取約20萬元生活費」、「短短十年內狠撈超過20億,一年轉賣超過300公斤的大麻及安非他命,全球車手超過百人」、「蜜月運毒躲避警方查緝,海撈新台幣20億」等不實言論,稱樊姓男子販毒獲有暴利、男女交往關係複雜、包養女星等等,因而遭樊姓男子提告《刑法》第310條第2項的加重誹謗罪。最後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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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只付一半錢就能佔為己有? 檢察官在幫被告殺價嗎?

  • 2015-08-17
  • 法操司想傳媒

小高以分期付款買了一台重型機車,並與機車行老闆簽訂分期付款買賣申請書暨約定書。 依照合約內容,這輛總價新台幣9萬元的重型機車,分為24期給付,每期應付3750元,並約定在價款未全部付清前,該機車還是機車行老闆所有物,所以未經機車行老闆同意,小高不得處分該輛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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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檢察官穿越了嗎?年齡認定竟能逆齡成長

  • 2015-08-15
  • 法操司想傳媒

小范與小芳為男女朋友,兩人共發生三次性行為。前二次是2月中到2月底間,第三次是在2月底到3月初之間。因兩人發生性行為時小芳未滿十六歲,小芳媽媽知道後即報警處理,檢察官認定小芳性自主能力及事務判斷能力均未成熟,因此起訴小范妨害性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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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身為檢察官,侵占與竊佔卻傻傻分不清楚?

  • 2015-08-14
  • 法操司想傳媒

小民與小美共同經營一間有機健康食品商店,並向小楊與大楊承租店面,約定一次給付三個月租金,並同意租金逐年調漲。沒想到,小民與小美在簽訂租賃契約後,只付了第一期三個月的租金,之後就拒絕付租金給小楊與大楊,屢次催繳租金也置之不理。因此,小楊與大楊於5個月後向律師求助,並向警察報案,要小民與小美趕快把店面還給他們。 經檢察官偵辦後,以侵占罪將小民與小美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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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闖教育部,緊急到讓警察藐視法律?

  • 2015-08-13
  • 法操司想傳媒

在民國104年7月23日深夜,反對高中課綱微調的學生及民眾,架長梯從教育部北側的合作社屋頂闖入教育部中庭後,衝進教育部長的辦公室,警察獲報後派出200名警力,共逮捕33名民眾,包含3名記者。因為是在犯罪現場逮捕,所以警方以現行犯處理,並且以束帶限制行動、全數帶到保安大隊偵訊,教育部本欲提告被逮捕的33人涉嫌犯下《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刑法》第354條損毀公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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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一審】【0812頂新油一審開庭實況】補充理由書一補再補,彰檢起訴前真的有調查嗎?

  • 2015-08-12
  • 法操司想傳媒

今天大法客依然準時來到彰化地方法院現場旁聽頂新油案的進度,今天進行言詞辯論庭,也吸引大批民眾旁聽。 可是,法Q們,你們說說,檢察官除開庭前已送一份補充理由書外,當庭又送達另一份補充理由書。法院審理已經來到最後階段了,檢察官還一直提出不在起訴範圍內的補充理由書,到底去年有沒有先充分調查過再起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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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重複起訴再撤回 檢察官何必多此一舉?

  • 2015-08-07
  • 法操司想傳媒

某日小劉夥同友人至台北市某處工地,向在工地工作的員工小二叫囂,問小二是不是某位大哥的人,不待小二回答,便和朋友們一起毆打小二,使小二頭部受到輕微腦震盪、左上的門牙斷裂等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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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偽造文書遭起訴詐欺 烏龍一場怎麼辦?

  • 2015-08-03
  • 法操司想傳媒

小呂同時為A、B兩間公司的負責人,且明知外國專業人員來台工作需經勞動部許可,卻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之利益,利用原A公司與百貨公司已簽訂之合約,變造該合約內容,提出向勞動部及百貨公司行使變造私文書,違法且有責,亦無阻卻違法事由(編按1),符合《刑法》第210條、第216條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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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一審】【0721頂新越南油案一審審理庭】這麼厲害!辦案靠感覺不靠證據?

  • 2015-07-28
  • 法操司想傳媒

開庭當日,檢察官蒞庭公訴時,以個人觀感主張炸油炸過一次或經過一天高溫油炸後,該炸油就不能使用,應該汰換,業者應自主管理加強控管。但是,法規真的是這樣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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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一審】【0714頂新越南油案一審審理庭】檢察官的任意偵查,是用力辦案還是恣意妄為?

  • 2015-07-28
  • 法操司想傳媒

隨著審理庭審理的腳步加快,檢察官提出的越南行證據益發薄弱。本次開庭檢察官竟然還事先到市場購買豬肉帶來法庭,要審判長拿回家自己炸豬油實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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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一審】【0728頂新油一審開庭實況】用錯的方式得到錯的結果,卻拿來當證據?

  • 2015-07-28
  • 法操司想傳媒

頂新油案是全國矚目的案件,大法客今日來到彰化地方法院旁聽,只有一個感想:「這大案子檢察官辦成這樣,對得起人民嗎?」 今日開庭重點主要勘驗供述證據,法院並提示於5月時至頂新屏東油廠採樣油品之委託試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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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竊佔土地20年,不是現在進行式?

  • 2015-07-27
  • 法操司想傳媒

甲乙丙三人於民國103年2月10日合資以新台幣485萬9,820元決標,取得新北市政府代為標售之土地一筆。卻沒想到在該筆土地上,已有一位阿丁耕作了20年,且是向原土地所有人取得之耕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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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爭吵時的怒罵算不算恐嚇?檢察官認定標準不一

  • 2015-07-22
  • 法操司想傳媒

小金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報案,告知警察,一位台北市動物之家員工小談,在小金因不滿動物之家員工的態度不佳、當場申訴時,小談竟基於恐嚇犯意,手指著小金恫嚇:「你今天回去以後,不要再給我寫有關動物之家的相關言論,如果被我看到,你就給我小心一點」,致使小金心生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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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勇於認錯才是大丈夫!檢察官撤回起訴之案件屈指可數

  • 2015-07-22
  • 法操司想傳媒

小羅和阿范兩人,因假結婚而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確定。此外,小羅在與阿范假結婚期間,與另一位阿明生下兩名子女,三人皆知兩名子女的生父為阿明、不是阿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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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一審】【0721頂新油一審開庭實況】是辦案還是選總統?辦案應看證據而非民意!

  • 2015-07-21
  • 法操司想傳媒

頂新油案即將進入審理的最後階段,今日審理庭勘驗自開庭以來至今的非供述證據, 由於本案事證龐大複雜,合議庭逐一確認每一項證據的編號和內容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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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一審】【0714頂新越南油案一審審理庭】檢察官辦案不靠自己努力、反要法院幫忙調查?

  • 2015-07-20
  • 法操司想傳媒

在法院勘驗完檢察官至越南調查證據之影像後,檢察官「當庭」提出一份「補充理由書」,其補充內容為有關台灣CNS標準對豬油酸價的最新規定,及聲請檢驗自行以火熬炸台灣菜市場豬脊背肉的反式脂肪酸、總極性化合物的數值,並以新鮮的豬脊背肉和放到發臭的豬脊背肉兩組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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