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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哈利·布萊克蒙:為了平等對待人們,我們必須差異對待他們。
「為了平等對待人們,我們必須差異對待他們。」 In order to treat some persons equally, we must treat them differently. 這句話是由美國大法官哈利·布萊克蒙...
【司想評論】中和一場惡火,燒出誰的責任?
根據新聞報導,前日於新北市中和區發生的9死火災案件,檢方已於昨晚找到可能涉案的嫌疑人李國輝,目前將對嫌疑人聲請羈押。本次案件一經報導便受社會各界的關注,同時,也燒出了政府、房東等等的責任問題。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看有那些問題吧!
【司想評論】關係人到底有沒有關係?
不知道家還記不記得幾年前的林益世案呢?依照當時的新聞報導,特偵組在案件偵查中,曾傳喚林益世及其妻彭愛佳二人作為「關係人」到案說明案情。但是看到這邊,大家一定都會問:到底什麼是「關係人」呢?
【司想評論】鄭性澤案終局確定:話都是檢察官在講!
眾所矚目的鄭性澤再審案,在台中高分院判決鄭性澤無罪後,似乎終於雨過天晴。各界認為冤獄終得平反。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鄭性澤案真的結束了嗎?從這個案件出發,有什麼事值得我們特別注意的呢?
【司想評論】法定職權?實質影響?傻傻分不清楚
據新聞報導,最高法院刑事庭近日召開會議,針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收賄罪,究竟應該採取「法定職權說」、又或者是「實質影響力說」進行討論。會中,有法官提議可採取「折衷說」,但目前仍應尚有爭議,刑事庭會議將於日後再行召開。
【司想評論】【日本酒駕】罰一個不夠,可以罰第二個嗎?
根據新聞報導,由於近來酒駕案件頻傳,交通部擬針對酒駕的罰則進行進一步修法,將進一步加重酒駕罰則、罰鍰金額,並不排除修正增加特殊車牌標示、連坐罰等規定的可能性。 說起酒駕連坐罰,不免讓人想到鄰國日本的連坐罰規定了。根據日本警察廳統計,過去日本的酒駕肇事致死案件也曾居高不下,但經過了兩次嚴重的死亡車禍之後,日本分別針對酒駕問題進行了進一步修法,才得以到達現在的水平。究竟日本現在是如何處罰酒駕駕駛的呢?就讓我們來看看吧!
【司想評論】臨檢還是侵害人權?
據新聞報導,一名男子駕車在快到酒駕臨檢站前臨時停車,並疑似自囚車內拒絕酒測,遭警方罰鍰新台幣9萬元。經當事人提起交通裁決訴訟,於上周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訴駁回,撤回警方開出的罰鍰及吊銷駕照等處分。一經報導社會大眾便紛紛對此判決表示看法,在各大網站上引發論戰。
【司想評論】指紋不行,虹膜可不可以?
據新聞報導,有立委提出戶籍法修正草案,而修正草案第57條,規定人民應提供政府個人特徵訊息的規定,在各大論壇網站上引起熱烈迴響。
【司想評論】鞭數十,驅之別院?
據新聞報導,台中一名顏姓女子於昨日凌晨酒駕撞死陳姓機車騎士,並與車上兩位乘客一同謊稱第三人「小胖」駕駛。新聞一出引發各界回響,除了感嘆陳姓騎士無端斷送甜點師生涯外,同時也對目前酒駕刑責是否適當、及是否應該修法引入鞭刑等問題多有討論。
【司想評論】謹此紀念王育霖檢察官
今天3月31日是已故王育霖檢察官的忌日,王育霖檢察官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下稱東京帝大,即東京大學前身),並且是第一個在日本統治台灣時期得以出任檢察官的台灣人,可說是非常優秀,卻在二二八事件中不幸遇害。
【司想評論】失控的酒駕,重罰可以解決問題嗎?
根據媒體報導,為了因應危險駕駛行為對用路人的威脅,英國政府正在研擬提高危險駕駛罪致死的刑度,最高可達無期徒刑。 目前的英國危險駕駛致死罪,最高可處14年以下有期徒刑,已經算是頗為沉重的罪刑。但多數罪犯只會被判處7年左右的刑期,平均刑期則不到4年,這才使得英國國內產生「既有法規警惕效果不足,研擬加重刑度」的呼聲。
【司想評論】尿液檢體女變男,證據到底怎麼取得才對?
據新聞報導,屏東一名譚姓女子因財物遺失在其男友吳姓男子的陪同下到警局報案,經採集尿液發現有吸食毒品。經法官比對DNA後發現譚女的尿液檢體實際上是吳男的尿液。法官遂判決譚女無罪。 相信有在追蹤《法操》的讀者們一定都還記得,我們曾經和大家分享過「無罪推定原則」及「罪疑惟輕原則」兩個概念(【法操小教室】無罪推定原則與罪疑惟輕原則)。所以當看到這個判決時,應該對於法院的結論不感到意外了吧!
【司想評論】鄭性澤戳破的司法面貌
鄭性澤案,「出生」在部份檢察官及法官追求「證據女王」的那個年代,那是個對「被告自白」走火入魔的年代。在那個刑事司法時期,只要被告寫下自白、承認犯罪,幾乎等同於就是警察宣告破案的證書,進而成為司法官得以速審速結的「法」寶。
【司想評論】繼續限制彭愛佳出境,有道理嗎?檢察官請街上路人公評?
根據媒體報導,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控收賄,高院判處13年半,其妻彭愛佳也因為涉嫌洗錢而被起訴。經過一、二審,彭愛佳皆獲得無罪的判決,但並未解除限制出境。林妻因工作緣故,需要出國採訪,所以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的管制。
【司想評論】司改一大步,判決書將載檢察官姓名!
大家知道,在法庭上,你看不到提起公訴檢察官的名字嗎?你知道現在起訴書是不會對外公開的嗎?公開透明,一直是《法操》對於司法改革的主張,其中具體的提案包括「法庭直播」、「檢察官掛名牌」、「公開檢察官結案書類」等等。這些都是最快、耗費資源最小、最讓人民有感覺的改革方法。
【司想評論】警方可以押人取槍嗎?
根據媒體報導,桃園龜山分局偵查隊,為了追查槍枝,前往章姓嫌疑犯的住所。並要求章姓嫌疑犯主動交出槍枝,否則將要將他帶回去驗尿。章姓嫌犯怕施用毒品的事情暴露,故配合離開去拿槍。員警怕章姓嫌犯會脫逃,遂將前去章姓嫌犯家的孫姓男子,扣留在偵防車中,長達1小時。
【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休戈·布萊克:只有自由而不受牽制的新聞,才能有效揭露政府。
「只有自由而不受牽制的新聞,才能有效揭露政府。」 Only a free and unrestrained press can effectively expose deception in government. 這句話是由美國大法官...
【司想評論】為什麼高分檢檢察長有權「命令」地檢「起訴」?
根據媒體報導,2015年台中一對父母,發現四個月大的兒子身體不適,就醫後發現,兒子身上有多處新舊骨折,懷疑兒子遭到保母母女虐待。經過台中地檢署兩次偵辦,皆因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這對父母不放棄,再度提起再議。
【司想評論】貪汙檢察官變身貪汙律師?
根據媒體報導,前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朝震,任內收賄被判刑入獄,出獄後,想改當律師。2014年出獄後以具律師資格,向台南律師公會申請入會執業,台南律師公會以犯貪污罪不適任律師為由否決,但王朝震獲一、二審法官認同,判台南律師公會敗訴,應同意王朝震入會。
【司想評論】殺死自己的小孩,會被加重刑度嗎?
根據媒體報導,雲林一對父母涉嫌在6年內虐打3名子女致死並棄屍,其中2名年紀較小的次子、次女死亡時甚至不足一歲,次女遺骸已在雲林縣崙背鄉空地尋獲,長子與次子遺骸目前還未找到。檢方對兇嫌李姓男子依遺棄屍體罪、傷害致死罪起訴;兇嫌陳姓女子則依遺棄致死罪、遺棄屍體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