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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法律】《懸案判決》:一個深具意義的判決,來自於它的證據。

  • 2020-06-12
  • 法操司想傳媒

《懸案判決(Une Intime Conviction)》是2019年上映的法國電影,根據真實在法國阿爾比小鎮發生的案件改編。被告維格爾是一位法律系教授,他遭控謀殺他的妻子蘇珊娜,一審雖獲判無罪,但檢察官仍在2010年上訴二審。女主角諾拉是一位單親媽媽,因維格爾的女兒是她兒子的家教,出於同情心與正義感,她找到律師莫瑞提,希望能再給維格爾一個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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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法律】《末代皇帝》:經歷改朝換代,實際改變多少?

  • 2020-05-18
  • 法操司想傳媒

《末代皇帝》在上映32年後,於今(109)年5月15日以「數位修復版」再次重返大螢幕,讓各位年輕朋友能夠接觸當年轟動一時的經典名片。這部作品描述了中國清朝最後一位皇帝的故事,溥儀雖然出生在帝王之家但是一生卻顛沛流離,曾數度高居皇位卻也曾為階下囚,最後溥儀以遊客的身分買門票重回他從小到大所住的紫禁城,卻只剩下無限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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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法律】《黑白正義》:如果你想要自由,就要為它奮鬥。

  • 2020-05-08
  • 法操司想傳媒

《黑白正義(Marshall)》是2017年美國上映的一部法律傳記電影,以前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瑟古德·馬歇爾(Thurgood Marshall)曾經手的案件改編,並找來電影《黑豹》男主角查德威克·鮑斯曼(Chadwick Boseman)飾演馬歇爾的角色。在馬歇爾擔任律師期間,接到一起非裔遭控性侵白人的案件,他與另一位猶太裔律師共同為被告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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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法律】《金法尤物》:熱情是實踐法律和生命的重要元素。

  • 2020-04-10
  • 法操司想傳媒

《金髮尤物(Legally Blonde)》是2001年上映的一部美國喜劇電影,改編自同名小說,故事描述大學就讀服裝設計的女主角艾兒,為挽回與前男友華納的感情,決定考進哈佛法學院。從法學院的第一堂課、人際關係到事務所實習,艾兒經歷一連串打擊與挫折,卻在過程中逐步克服難關,並找到自己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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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專訪】【專訪李菁琪律師】大麻真的好壞壞嗎?

  • 2020-12-18
  • 法操司想傳媒

李菁琪律師曾經在2019年獲得綠黨提名,名列綠黨不分區立法委員名單第四位,當時主要政見就是長期參與推動的「大麻合法化」,除了長期關注社會議題外,李菁琪律師也透過實際參與政治的方式實現理想。本次法操很榮幸獲得專訪李菁琪律師的機會,就讓法操帶大家一起來認識大麻律師李菁琪,還有搞清楚大麻到底是什麼樣的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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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務正業法律人】【不務正業法律人】被運動經紀耽誤的法律人—波拉斯

  • 2021-08-19
  • 法操司想傳媒

相信有在關注MLB(美國職棒大聯盟)的朋友們,都一定認識這位最厲害的棒球經紀人—「吸血鬼」波拉斯(Scott Boras)。之所以會有這個綽號,是因為波拉斯非常擅長替客戶向球團談判並哄抬球員的身價,棒球界許多歷史級的巨型合約都是由他經手而來(包含陳偉殷當年加盟馬林魚隊的5年8000萬美金合約),成為球團聞風喪膽的對象。但大家知道其實波拉斯也曾經是個律師嗎?他是怎麼成為當代最頂尖經紀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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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務正業法律人】被音樂耽誤的法律人—韓德爾

  • 2021-02-23
  • 法操司想傳媒

大家都曾經聽過的「哈利路亞」,正是出自於巴洛克時期最出色的歌劇作曲家—韓德爾(George Frideric Handel)筆下的神劇《彌賽亞》。不過你們知道被譽為「神劇之父」、「音樂之母」的韓德爾也曾經攻讀過法律嗎?他又是怎麼走上音樂之路的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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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務正業法律人】【不務正業法律人】被電影耽誤的法律人─大島渚

  • 2020-11-17
  • 法操司想傳媒

2020年10月,改編自日本真實事件(阿部定事件)且極具爭議的電影《感官世界》在台灣重新上映,本片是日本知名導演大島渚在1976年發表的作品。大島渚在電影領域成就斐然,在日本和國際上都獲得許多獎項肯定,不過大家知道其實大島渚也是一位貨真價實的法律人嗎?讓法操帶大家認識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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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務正業法律人】被音樂耽誤的法律人─舒曼

  • 2020-07-29
  • 法操司想傳媒

本次要介紹的是德國浪漫派作曲家舒曼,舒曼在成名之前也曾經讀過法律,是個貨真價實的法律人喔~當初舒曼為什麼會選擇讀法律,後來又是怎麼從法律人轉變為音樂家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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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想評論】《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通過,這次能順利三讀嗎?

  • 2021-04-27
  • 法操司想傳媒

屏東縣一名黃姓男子追求通訊行店員曾女不成,就連日跟蹤騷擾,最後竟然製造假車禍殺害曾女,也因此催生出了《跟蹤騷擾防治法》的推動。由於對跟蹤、騷擾的問題我國法律一直沒有找到好的解決辦法,這次的草案也得到社會大眾的矚目,內容有什麼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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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想評論】【投稿】課綱案濫權簽結! 北檢包庇教育部

  • 2015-04-22
  • 黃帝穎(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社會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教育部課綱微調案引起社會高度質疑,暫且不論課綱微調有違反民主、扭曲歷史等問題,本事件涉及偽造文書,竟遭台北地檢署於104年4月10日簽結(103年他字第2215號),北檢片面採信教育部說詞,且對教育部高中分組會議錄音有應調查而未調查之違失,最後以矛盾理由簽結,嚴重破壞社會對檢察官之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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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憲言詞辯論】【強制工作釋憲案言詞辯論】強制工作真的有預防再犯的效果嗎?

  • 2021-10-14
  • 法操司想傳媒

我國刑法第90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3項、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第3條第1項及第5條第1項皆有「於刑之執行前,令(受處分人)入勞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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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檢系列】檢察官採信兇手證詞入無辜於罪,荒謬至極

  • 2015-06-29
  • 法操司想傳媒

鍾運祥與鍾許秀夫婦住在台南縣影劇三村,民國86年5月7日晚間10點,鄰居發現夫婦倆養的鳥叫得很淒厲,屋內又有惡臭傳出,於是請里長探視,卻發現夫婦兩人陳屍屋內。 最初一名曹姓男子被列為首要疑犯,但事發三個月後,鐘運祥的乾女兒黃碧華因詐欺罪名被捕,黃碧華請警方聯絡男友吳萬發的姐姐幫她作證、卻遭到對方拒絕。黃碧華一氣之下,竟然以目擊證人身分,指證男友吳萬發以水果刀、酒瓶刺殺鍾運祥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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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泰國法專欄 | 泰國憲法

  • 2020-03-27
  • 朱麗蕊律師

泰國屬於大陸法體系國家,憲法同樣是最高位階的法。在泰國憲法架構下國家為三權分立,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其中司法權也有類似台灣憲法法庭的制度,泰國憲法法院主要處理關於憲法的爭訟案件、違憲審查、判斷關於議員及總理權力義務之問題等等。雖然泰國從西元1932年開始施行君主立憲制,但由於泰國政局不穩定,前後總共發生過十三次軍事政變(Coup d'état),每當政變成功,當權者能藉由通過臨時憲法再修改憲法,導致泰國憲法經過許多次的修憲,截至目前為止泰國已經通過了二十部憲法。從這個角度來看,泰國憲法基本上不具有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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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威利·布蘭特·拉特利奇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在真正的民主國家是權利的問題。」

  • 2020-03-27
  • 法操司想傳媒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在真正的民主國家是權利的問題。」 “Equality before the law in a true democracy is a matter of right.” 這句名言出自威利·布蘭特·拉特利奇大法官(Wiley Blount Rutledge Jr.),他透過這句話表達平等權是身而為人的基本權利。在這句話的後段,拉特利奇大法官接著提到,平等不是一種施捨、恩惠或是能自行斟酌的東西,平等就是人民的權利。(It cannot be a matter of charity or of favor or of grace or of discre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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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想評論】從韓國N號房事件看臺灣的兒少性剝削防治

  • 2020-03-27
  • 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新聞報導,近日韓國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犯罪事件,趙姓主嫌等人誘拐達74名女姓(其中16名未成年)拍攝性侵害、性虐待影片,並於社群軟體Telegram的「N號房」裡分享,引發全韓國人民震怒。韓國人民發動連署要求公開26萬名會員資料,警方更破例將主嫌長相示眾,成為第一位韓國因性犯罪被公開示眾的嫌犯。台灣就性犯罪除了《刑法》的《妨礙性自主罪章》之外,尚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針對兒少保護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本文將針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進行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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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快訊!釋字第790號解釋

  • 2020-03-20
  • 法操司想傳媒

聲請解釋標的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12條第2項 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17條第2項 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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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泰國法專欄|君主制度與相關刑事責任

  • 2020-03-20
  • 朱麗蕊律師

泰國君主專制的歷史起源於西元1239年,是以君主為國家元首,並且實行獨裁統治的制度。在這種制度下君主高於所有法律,有絕對的權力。直到1932年一場立憲革命結束了泰國的君主專制,開啟了泰國的君主立憲制,泰國人民獲得權力,君主的權力將受到憲法和議會不同程度的限制。根據泰國憲法第三條,君主有權能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權利,然而仍須透過立法、行政、司法等機關間接行使其權利。舉例來說,立法機關完成制定法律程序後,必須經過君主簽章後法律才能生效;議員選出總理後也必須經過君主認同才有效;同樣地,司法機關考試(如法官與檢察官等)也必須經過君主同意。而根據【國王不為非】原則,國王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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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元慶專欄】司法玩「寶玉」

  • 2020-03-20
  • 江元慶

民國95年2月,元宵節前五天,「寶玉」前往桃園地方法院受審。她再一次向法官說:「那段時間,我沒有住在家裡,他不可能在那邊遇過我!」 突然,一記霹靂擊中寶玉。涉入此案後,從未被收押的她,被法官認為涉嫌重大,當庭諭令羈押。那一瞬間,寶玉既錯愕、又震驚,且滿是不解:「為什麼會這樣?」 她的故事,要從兩年前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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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想評論】檢察官自主隔離,只能延後庭期?

  • 2020-03-19
  • 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新聞報導,彰化地檢署日前有檢察官出國旅遊,回國後進行14天的在家自主健康管理,但也因此影響訴訟時程,有4個庭期因而延後。因為檢察官不能到場而將庭期延後,乍看之下好像沒什麼問題,但實際上就沒有其他辦法能夠解決嗎? 檢察官的職務分配 依據法院組織法第60條規定,檢察官的職責主要就是進行刑事案件的偵查以及向法院提起公訴,一般人的想法應該會覺得檢察官應該都是在依職權調查證據,提起公訴後也是由同樣的檢察官出庭參與訴訟程序吧?畢竟從戲劇上、實際案例上所得的認知,律師也都是自行寫書狀、與當事人開會並且出庭,那檢察官應該也是這麼做事的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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