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美國總統離開職務時誰來遞補?
文/法操司想傳媒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2020年10月2日凌晨證實確診武漢肺炎,因為川普已高齡74歲,不免讓人擔心他的身體狀況是否還能支撐他繼續履行總統的職責,如果美國總統因病或其他原因離開其職務時該由誰來遞補?讓法操來告訴您吧!
美國憲法第25修正案
針對美國總統繼任的程序,主要要先看1965年間制訂的美國憲法第25修正案,該修正案的內容分為四款:
.第1款規定總統被免職、死亡或辭職時,副總統將立即成為總統。
.第2款則是說明副總統職位出現空缺時的因應方式,若副總統職位出現空缺,將由總統提名副總統,並經國會半數同意批准就職。
.第3款則規定總統可以向參議院臨時議長和眾議院議長提交自已無法繼續履行總統職務及職權的書面聲明,並讓副總統代行總統之職。
.第4款則是規定,如果副總統及內閣成員認為總統已無法履行其職務的權責時,可以向參議院臨時議長和眾議院議長提交書面聲明,並讓副總統代行總統之職。
此憲法修正案之中只有第4款從未被引用,不過在川普總統上任之後便屢屢有內閣成員打算利用這「塵封的第4款」趕他下台的傳聞出現,只是時至今日仍未發生。
美國的繼位順序與「指定倖存者」
但美國憲法第25條修正案主要是規範副總統在何情況下可繼任總統職位,並未規範總統和副總統同時出缺的情形該怎麼辦?為了應對此類情境,美國另定有《總統繼任法案》來進一步規範,此法最早於1792年國會便已制定,不過現行的《總統繼任法案》則是在1947年所通過,並經過數次修正。
根據該法的規定,美國總統離開職務時將會由副總統兼參議院議長、眾議院議長、參議院臨時議長、國務卿等各部首長依順位依序遞補。各部首長的遞補順序則是依照部會成立的先後,例如美國的財政部成立的時間早於國防部,因此財政部長的遞補順位就會優於國防部長。另外,由於美國憲法規定總統必須「出生時即為美國公民」,所以當繼位的人選不符合此資格時將會被跳過順位,如現任運輸部長趙小蘭就是由台灣移民美國的歸化公民,所以不具有繼任總統的資格。
「指定倖存者」制度則是美國為避免總統等政府高層同時遭受攻擊遇難,導致群龍無首的狀況出現而設置,所以當總統與其他部會高層聚集於一處時,就會指定一名內閣閣員為「指定倖存者」,待在一個隱密的安全地點。如果政府高層同時發生事故,就會由他來擔任總統職務。
另外值得玩味的部分,既然美國總統身為行政體系最高首長,但代表立法權的眾議院議長及參議院臨時議長卻也在現行的美國總統繼任順位之內,這樣是否與美國憲法三權分立的意旨有違,究竟有沒有必要因此調整繼任名單?這也是一個值得進一步思考的問題。
雖然至今美國總統與副總統同時出現職位空缺的形況從未發生過,更別提多位內閣成員同時下台或遇難的情況,不過身為世界強權的美國依然為了預防各種假想可能的發生,針對各種情況做好準備、防患於未然,避免國家元首和行政首長懸缺。
我國憲法雖然也有就總統職位出現空缺時有所規定(憲法第49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但並未如美國制度完善,美國的繼任制度設計應值得我國法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