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泰國萬象專欄】泰國特殊觀光簽證

  • 2020-10-13
  • 朱麗蕊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顧問、泰國律師、台大法研所就讀中)

文/朱麗蕊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顧問、泰國律師、台大法研所就讀中)

因觀光佔泰國的國內生產總值(GDP)約12%。爲了要脫離經濟危機以及幫助旅遊產業,泰國政府推出特殊觀光簽證(Special Tourist Visa 或STV)。這種簽證適合長期滯留泰國的遊客,每次可停留90天,最多可展延2 次,總共最多能待270天,不過要以特殊觀光簽證入境泰國,需要符合如下之條件與規定:

1.全額自費隔離所需的住宿開銷 www.hsscovid.com (費用27,000至196,000泰銖 )

2.全額繳費飯店證明(隔離後),若有自己的房地產應提供所有權書

3.醫療保險分爲 :

3.1 非住院:最高給付額度 40,0000 泰銖

3.2 住院:最高給付額度 400,000泰銖

4.申請人財力證明,近六個月內須有 500,000泰銖存款

5.申請Certificate of entry(COE)

6.自我健康聲明表

7.護照須有效期 12 個月以內

8.一份無COVID-19感染風險醫學健康證明和醫學化驗報告,該健康證明和化驗報告需在航班出發前72小時內出具。

若有準備好相關資料以及文件就可以跟泰國在台灣買撤僑班機,預計這個政策能經濟效應能達到15-22億泰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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