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列表
【司想評論】《法官法》新制上路,人民可以直接請求法官評鑑
總統蔡英文在520就職演說時提到,我國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無法有效打擊犯罪,是人民普遍的感受。因此政府會積極推動司法改革提司法的信任度。《法官法》於108年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草案,這是自民國101年施行後的首度修法,部分條文將於109年7月17日開始上路,成為新政府開始運轉後司法改革的第一步。
【司想評論】享受陽光的權利-日照權
大家還記得經典日劇《legal high》裡,古美門律師曾經接受建設公司委託,處理建設公司和建案附近居民有關「日照權」的糾紛嗎?日劇播出當時台灣對日照權的認知還不普遍,也許比較難產生共鳴,不過其實內政部已經在民國(下同)106年12月21日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39-1條將日照權明文化,並定於109年7月1日施行。到底什麼是日照權呢?一起來看看吧!
【大法庭】內線交易「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該如何計算?
2021.05.19案件更新:最高法院大法庭今日宣示裁定,認為: 一、證券交易法第171 條第1 項第1 款之內線交易罪,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計算方法,應視行為人已實現或未實現利得而定。前者,以前後交易股價之差額乘以股數計算之(即「實際所得法」);後者,以行為人買入(或賣出)股票之價格,與消息公開後10個營業日收盤平均價格之差額,乘以股數計算之(即「擬制所得法」)。 二、計算前項利得之範圍,應扣除證券交易稅及證券交易手續費等稅費成本。
【司想評論】律師賺錢還要被政府干預?誤會一場啦!
日前司法院草擬《商業事件律師酬金支給標準》,規定了律師酬金的上限,引發業界極大的不滿,甚至有人批評政府有如共產國家,竟然將手伸進自由市場中進行干預,司法院的行為完全是踐踏律師的專業,此規定將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嚴重影響台灣法律環境。不過之後司法院也發出聲明澄清這純屬誤會,究竟是誤會了什麼?快來一起看看吧!
【大法庭】郭中雄竊盜聲請再審案
2021.04.21訊息更新:今日大法庭宣示裁定,認為受判決人就連續犯罪之「部分犯罪事實」,若發現新事實、新證據,足夠認定無法證明該部分犯罪的話,就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420 條第1 項第6 款規定,聲請再審。
【大法庭】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法院該拿審理中的被告怎麼辦?
2021.3.24案件更新:最高法院大法庭宣示裁定採丙說,法院得依個案職權做出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之裁定,或為不受理判決,理由係「為求彈性適用,於程序經濟及被告利益間取得平衡,並參酌毒品條例為維護國民身心健康之立法目的,暨擴大檢察官對施用毒品者附條件緩起訴之範圍,使其能視個案具體情節給予適當多元處遇之修法精神,法院自得斟酌個案情形,擇一適用」。
【司想評論】【反托拉斯法】惠普v.廣明
2009年美國司法部針對國內各家企業(包含外國公司),進行不公平競爭的調查,當時廣達的子公司廣明光電經調查後未被起訴,但2013年10月,惠普公司對東芝、Sony、日本電氣、松下、蒂雅克、三星以及廣明光電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指控前述7間公司涉嫌操控銷售給惠普的光碟機價格。
【司想評論】北韓炸掉聯絡辦公室,可以討論什麼法律問題呢?
根據新聞報導,北韓政府不滿南韓政府未管制脫北者團體發表攻擊平壤政權的言論,2020年6月16日炸毀位在開城工業區的南北韓共同聯絡辦公室,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的妹妹金與正更措辭激烈批評南韓總統文在寅,兩韓陷入緊張關係。
【大法庭】提供人頭帳戶成立洗錢罪嗎?
2020.12.16案件更新:最高法院大法庭今日宣示裁定,認為行為人提供金融帳戶提款卡及密碼予不認識之人,不成立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一般洗錢罪之正犯;但如果行為人主觀上知道該帳戶會作為洗錢之工具仍基於幫助之犯意而提供其金融帳戶,則會構成一般洗錢罪之幫助犯。
【司想評論】罰鍰沒繳清,差點讓自己流離失所
根據報導,基隆市民陳男因為欠繳交通罰鍰新台幣(下同)18000元,結果竟然導致房子遭到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法拍!好在他有貴人相助,在台大法律系退休教授陳志龍等人的幫助之下,最終行政執署撤銷拍賣,陳男也終於繳清罰鍰。這其中到底出現什麼問題,導致差點「因小失大」呢?快跟著《法操》來看看吧!
【大法庭】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言詞辯論
2020.11.18案件更新: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宣示裁定,認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3項規定,所謂「3年後再犯」,只要本次再犯(不論修正施行前、後)距最近1次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已逾3年者,即該當之,不因其間有無犯第10條之罪經起訴、判刑或執行而受影響。
【司想評論】檢察官不能當辯護律師嗎?
從影劇、小說當中或許曾經看過有人同時身具檢察官與律師身分,在不同的時刻以不同身分「參戰」的劇情,不過在台灣其實是不能這麼做的,在還具有法官或檢察官的身分時並不得同時兼任律師的職務。 南投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王全中,就因為在任職期間,在胞妹所涉及的刑事訴訟案件中以辯護人的身分自居、積極參與相關程序,甚至還多次清楚表達自己具有檢察官身分,最終因為違反法官法、檢察官倫理規範而遭到彈劾。
【司想評論】六七解封,解開了什麼?
台灣在今(109)年6月7日開始,因為連續達56天(潛伏期14天、持續4個週期)未出現武漢肺炎本土案例,所以宣布將解禁群眾活動限制。不過為安全起見仍然有所限制,究竟有哪些具條件的解禁呢?讓《法操》替您整理!
【司想評論】罷韓的最後一關—投票的門檻限制
今(109)年6月6日為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投票的日期,在經過數次向法院聲請停止罷免程序遭駁回後,韓市長也確定成為台灣第一位被提起罷免連署成功達兩次的政治人物。他上次被提起罷免是在1994年,與林志嘉、洪秀柱和詹裕仁等立法委員,因為擁護核電而遭到反核團體提出罷免,最後罷免案因為門檻未過而遭到否決。而如今韓國瑜或許將成為第一個遭到罷免的直轄市長,罷免具有什麼條件?所設計的門檻有修改過嗎?讓《法操》來告訴您!
【司想評論】「蔣經國日記」公開,他認領了不是自己的孩子?
近日隨著前總統蔣經國先生的日記內容公開,也開始有些往日的「秘辛」遭到爆料,像是從日記之中竟然提到蔣孝嚴、章孝慈兄弟竟然不是其所親生?如果屬實,也將代表著蔣孝嚴之子、現任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蔣萬安其實並不是「蔣家人」,可能會因此而影響其政治地位。
【司想評論】【港版國安法】一國兩制的騙局?
根據新聞報導,中國第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2020年5月28日,以2878贊成、1票反對、6票棄權結果,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港版國安法」。
【司想評論】提告通姦,民刑事各審結果皆大不相同?
司法院大法官將於今(109)年5月29日就刑法與刑事訴訟法通姦罪是否違憲的問題宣示解釋,我們趁著解釋的結果出來前再跟大家分享一個相關的案例。數年前,李男發現妻子與「小王」通姦,經過調查發現他們過去曾參加過「換妻」活動,而這竟然導致不論民事或是刑事判決都在一二審結果間出現不小的差距,法院究竟是怎麼判斷的?快一起來看看吧!
【司想評論】法官翹班種菜釣魚,遭到彈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朱中和於107年遭人檢舉,經過司法院政風處的調查後發現,他在107年11月到108年6月之間,共有15日不假外出去釣魚、種菜,監察院於今(109)年5月18日發出公告將其彈劾,將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司想評論】土地徵收中的轉型正義
行政院在民國(下同)42年核准徵收了數筆土地建造兵工保養廠,不過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在109年判決土地的徵收法律關係不存在,其中還涉及轉型正義的議題,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一起來看看吧!
【司想評論】政府「追殺」愛奇藝?其實從未合法過
根據新聞報導,中國影音平台愛奇藝遭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為違法業者,應該要全面下架,目前愛奇藝等中國影音平台的廣告與促銷活動已經被禁止,而針對這些新型的影音媒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已經開始擬定OTT專法—《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預計今年7月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