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詹姆斯·伯恩斯:「太多人求安穩勝於機會,他們比起死亡似乎更害怕生活。」
文/法操司想傳媒
「太多人求安穩勝於機會,他們比起死亡似乎更害怕生活。」
“Too many people are thinking of security instead of opportunity. They seem more afraid of life than death.”
這句名言出自美國前最高法院大法官詹姆斯·伯恩斯(James Byrnes),雖然這並非一句與法律直接相關的話,但像是今年逝世的金斯伯格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她所帶來的影響力不僅是法律層面,而是面對人生的一種態度。伯恩斯大法官這句話,也同樣道出他對人生的看法,這或許和他豐富的政治經歷相關。
伯恩斯僅在1941-1942短短兩年期間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之後在1943至1945年美國參與二戰期間出任戰爭動員局(Office of War Mobilization)局長,負責穩定當時美國國內經濟。1945年至1947年伯恩斯擔綱美國國務卿要職,並代表參加戰後波茨坦會議和巴黎會議,並在1946年獲選為時代雜誌風雲人物。
由於伯恩斯大法官僅在最高法院待了15個月,經歷過的案子相對較少,不過他所參與1941年愛德華訴加州案(Edwards v California)具相當重要的意義。本案主角愛德華是加州公民,他計劃把住在德州失業的姐夫接到加州,但因加州一項法律規定,將非加州公民的貧民帶進加州屬犯罪行為,愛德華因此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
加州這部法律「Welfare and Institutions Code」涵蓋社會福利、老人安養、精神健康、犯罪等問題,愛德華認為它所觸犯的第2615條違反美國憲法第1條第8款的商業條款,因此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商業條款確保各州運輸和貿易,加州這項法律將貧民排除在外,對貧民造成權利剝奪,因此宣告違憲。
雖然最高法院違憲的看法一致,但一些大法官認為,用商業條款解釋似乎把人的跨州移動定義成商業行為,而有貶低人的疑慮。因此,他們以憲法第14條修正案為依據,以保障美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得被任一州所剝奪為理由,認定加州這項法律限制個人穿越州界自由而違憲,這和我國憲法第10條保障人民有居住和遷徙自由概念相似。
伯恩斯作為史上任期第二短且未上過法學院的大法官,他更多的成就來自於政治領域的其他角色。即便如此,從伯恩斯大法官在二戰期間承擔重責大任,或是代表美國參與各國談判,似乎都能呼應他在變動的時代,選擇把握每次機會面對挑戰。
詹姆斯·伯恩斯大法官小檔案(整理自Wiki)
詹姆斯·伯恩斯(James Francis Byrnes),1941年經美國前總統小羅斯福提名為最高法院大法官,1944年一度為小羅斯福搭檔副總統候選人,後由杜魯門所取代。1945年至1947年擔任美國國務卿,辭職後於1951年至1955年成為南卡羅萊納州州長,為民主黨人並支持種族隔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