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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公務員免職案言詞辯論—行政機關該保有免職權嗎?

  • 2022-03-30
  • 法操司想傳媒

台灣首位藉由遊行爭取基層消防員權益的徐國堯,在2014年被消防局認定有曠職、偽造病假、無故不參與訓練、兼職等違失情事,累計達2大過免職。經復審、行政訴訟等程序皆敗訴後,聲請大法官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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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原住民身分法案言詞辯論—叫什麼名字與原住民自我認同有關聯嗎?

  • 2022-01-18
  • 法操司想傳媒

2022年1月17日是憲法訴訟法新制上路後的首次開庭,此案共由3位聲請案併案審理,這些聲請人都由於《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分。」之規定,導致他們因為受限於不合理之法律規定,而無法取得原住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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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要買不起120元壽司的人捐5千元,檢察官想逼死誰

  • 2016-06-15
  • 法操司想傳媒

日前有一則新聞報導,擔任清潔工的54歲婦人,因罹癌丈夫說想吃干貝,家中經濟拮据的她,因身上只剩數千元,擔心繳不出明天房租,竟跑到台北車站地下街,偷了一盒北海道干貝壽司,被店員發現報警;庭訊時,婦人聲淚俱下坦承偷竊,並歸還120元便當費;店家則表示若婦人捐款1萬元給公益團體,就不再追究,婦人則因手頭拮据,無法捐款。台北地檢署將婦人緩起訴1年,須捐國庫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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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案】太陽花行政院案二審逆轉,完全否定原審看法?

  • 2020-05-15
  • 法操司想傳媒

日前台灣高等法院對太陽花學運行政院案二審作出判決,最引人注目的部分,是原先在一審無罪的魏揚等人,到了二審被改判為有罪,法院認其觸犯刑法第153條第1款「煽惑他人犯罪」,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究竟高院判決有罪的理由是什麼?跟一審又有什麼不同?來看看《法操》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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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棍球案】【曲棍球協會彈劾案】判決結果出爐

  • 2020-07-01
  • 法操司想傳媒

陳隆翔檢察官在彰化地檢署任職期間偵辦曲棍球協會弊案,遭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認為其辦案時的認事用法有明顯、重大違誤,於民國(下同)108年5月提案彈劾,陳檢則反控彈劾案是政治迫害。 針對喧騰一時的曲棍球協會彈劾案,職務法庭在6月30日作出判決,認定陳隆翔檢察官不受懲誡,理由有哪些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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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棍球案】【曲棍球協會彈劾案】被政治力影響的彈劾案?

  • 2020-06-08
  • 法操司想傳媒

陳隆翔檢察官在彰化地檢署任職期間偵辦曲棍球協會弊案,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認為其辦案時的認事用法有明顯、重大違誤,並在民國108年5月間提案彈劾。這次進行了言詞辯論,快來看看雙方的論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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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棍球案】【曲棍球協會彈劾案】檢方偵查方向早已確定?

  • 2020-03-23
  • 法操司想傳媒

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認為臺中地檢署陳隆翔檢察官,在彰化地檢署任職期間偵辦曲棍球協會弊案,在認事用法上有明顯重大違誤,並嚴重違反辦案程序在民國108年5月間提案彈劾。目前進行到第二次準備程序,來看看這次雙方說了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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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棍球案】【曲棍球協會彈劾案】檢察實務做法有沒有問題?

  • 2020-02-15
  • 法操司想傳媒

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認為臺中地檢署陳隆翔檢察官,在彰化地檢署任職期間偵辦曲棍球協會弊案,在認事用法上有明顯重大違誤,並嚴重違反辦案程序,因此在民國(下同)108年5月間提案彈劾。但根據新聞報導,陳隆翔檢察官認為監委因為自身的政治立場,不滿自己認定林滄敏沒有涉案,才提案彈劾,已經嚴重干預檢察官職權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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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普悠瑪翻車案】不告不理,法官大人並非萬能!

  • 2019-12-25
  • 法操司想傳媒

普悠瑪翻車案進入審理程序,本次開庭除了將被告尤振仲部份的準備程序進行完成外,還進行了一位證人的詰問,而本次仍然有10位告訴人出席。就讓我們來看看本次庭期有哪些重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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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普悠瑪翻車案】法官相信檢察官的偵查?偵查過程取得的證言原則上有證據能力!

  • 2019-10-31
  • 法操司想傳媒

2019年10月30日,普悠瑪翻車案進入第三次準備程序。本次庭期仍有告訴人出席,故檢察官仍再次陳述起訴要旨,讓告訴人及被害人了解起訴的全貌。 本次準備程序主要在進行調查證據的整理,針對辯護人提出有爭議的證據內容,進行證據調查順序的排列。就讓我們來看看本次庭期有哪些重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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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普悠瑪翻車案】觀案重點:超速?ATP?ATP遠端監控?主風泵?

  • 2019-10-03
  • 法操司想傳媒

經過昨日的準備程序,對於檢辯雙方所提出的事實都有概略的了解。但因為本案被害人數眾多,為了讓本案所有的被害人都能夠理解案件的全貌,本次開庭檢辯雙方仍針對起訴概要進行答辯,同時也讓被害人表示意見。而為了讓訴訟進行更有效率,本次開庭進行爭點整理程序,將爭執與不爭執的事項列出,讓後續訴訟進行能夠更聚焦。 經過兩日的臨庭與法院的爭點整理後,本案的爭議所在已經越來越明朗,就讓我們來看看本案的爭點究竟有那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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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普悠瑪翻車案】誰應該為普悠瑪翻車意外負責?

  • 2019-10-02
  • 法操司想傳媒

受到全民關注的普悠瑪翻車意外,於事故發生即將屆滿一年之際,進行了第一次準備程序。本次準備程序內容主要分成三大部分,第一,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被告辯護人陳述。第二,被害人陳述。第三,證據能力表示意見。 由於本案被害人眾多,且受到社會矚目,宜蘭地方法院特別使用了大法庭審理,並提早一小時開始發放旁聽證。究竟本次開庭有哪些重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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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交易】【浩鼎內線交易二審】檢方是仍有誤解?還是不想搞懂?

  • 2020-12-23
  • 法操司想傳媒

距離準備程序終結已經過了半年左右,終於在年底進行到最終的審理程序,這次的庭期足足開了一整天,來看看檢辯雙方都說了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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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交易】【浩鼎內線交易案二審】準備程序終結!

  • 2020-05-11
  • 法操司想傳媒

浩鼎內線交易案於2019年獲士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在檢察官提起上訴之後,來到第四次的準備程序。經過漫長的時間,如今終於到最後一次的準備程序,那這次雙方分別說了什麼?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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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交易】【浩鼎內線交易案二審】偵查筆錄有所缺漏?

  • 2020-05-04
  • 法操司想傳媒

浩鼎內線交易案於2019年獲士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在檢察官提起上訴之後,來到第三次的準備程序。本次開庭被告全員到齊,加上龐大的律師陣容,也讓本次開庭安排在能夠容納多人的專一法庭,那這次的重點是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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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剖析】【頂新越南油案】更審時法院忽視的新事實、新證據!(3)食品研究所產製中心朱燕華主任證詞

  • 2021-08-10
  • 法操司想傳媒

在頂新越南油案中,檢察官起訴時一直認為頂新公司的原料油「酸價」高,所以是使用腐敗的劣質油品。二審法院判決時也提到,越南大幸福公司販售給頂新公司的豬油原料油,鉛及銅含量超過「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所以代表該油品不可供人食用。真的是這樣嗎?還是法院又搞錯了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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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剖析】【頂新越南油案】更審時法院忽視的新事實、新證據!(2)越南籍博士候選人Hoang Minh先生的專家

  • 2021-07-19
  • 法操司想傳媒

上次我們提到,頂新越南油案從二審開始法院開始認為頂新公司從越南與大幸福公司進口的油有食品安全的問題,除了抓著大幸福沒有「食品安全條件合格之生產廠商證書」這點不放之外,甚至從檢察官起訴時就一直認為大幸福公司豬隻的來源本身就有問題,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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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剖析】【頂新越南油案】更審時法院忽視的新事實、新證據!(1)—「食品安全條件合格之生產廠商證書」不該作為判

  • 2021-07-16
  • 法操司想傳媒

頂新越南油案在2018年遭到台中高分院逆轉重判,2019年時最高法院做出部分發回、部分撤銷、部分駁回的判決(請參考【頂新越南油案】三審判決出爐,部分發回、部分撤銷、部分駁回!大法庭遭駁回!),發回更審的部分又於2020年11月由台中高分院做出部分撤銷原判決改判有罪、部分駁回檢察官上訴的判決(請參考頂新越南油案更審 無視新證據的依樣畫葫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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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更一審】【頂新越南油品案】刑事案件上訴第三審法院要符合哪些法定要件?

  • 2021-06-30

今(2021)年初頂新公司就越南油品案,針對台中高分院於民國109年11月做出的更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刑事案件須符合哪些要件才能上訴到第三審法院呢?頂新公司提出的理由和證據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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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剖析】頂新越南油案重點回顧

  • 2021-06-29
  • 法操司想傳媒

2014年9月起,台灣因接連爆發油品安全事件,衛福部開始徹查輸台豬油之油品合法性及是否可否食用之相關問題。同年10月,食藥署接獲駐越南代表處電報轉越南工商部回復,提到頂新製油的豬油供應商「大幸福」販賣「飼料油」的廠商。食藥署命頂新製油暫停油品作業、停止並下架越南進口豬油所製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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