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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祭祀公業派下員性別平等案言詞辯論—傳統習俗能作為立法的理由嗎?
祭祀公業是家族後裔為共同祭拜祖先而成立的獨立財產,但是《祭祀公業條例》第4條卻規定祭祀公業之派下員(祭祀公業的設立人及繼承其派下權之人)只由由男性或是未出嫁的女性擔任,而有違反性別平等的疑慮。
【憲法法庭】沒收新制案言詞辯論—沒收到底是不是刑罰的一種?
台灣在2013年爆發大統長基混油事件,因頂新製油曾委託大統自西班牙進口橄欖油與葡萄籽油,再幫味全代工成健康廚房系列產品銷售,因此頂新公司與味全公司皆被檢方調查。此案被告雖於第一、二審都被作出有罪判決,但於第一審時沒收新制還沒施行亦未宣告沒收,沒想到第二審卻依沒收新制沒收3292萬8820元。 味全認為既然第一審判決出爐時沒收新制尚未施行,之後又怎還能以沒收新制規定溯及適用過去的行為?明顯牴觸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等原則,嚴重侵害人民的財產權,並聲請大法官解釋。
【憲法法庭】西拉雅案言詞辯論—平埔族不是原住民族?
台南西拉雅族人在民國101年項原住民族員會申請「平地原住民」身分,不過在103年被以不符《原住民身分法》為由駁回。後來經過多年行政爭訟程序到107年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法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為《原住民身分法》有違憲疑義,於109年聲請大法官解釋。
【憲法法庭】 農田水利會組織變更案言詞辯論—農田水利會的財產到底是誰的?
立法院在2020年7月2日通過《農田水利法》,全國的農田水利會及財產將會改制為公務機關、財產收歸國有。會長則根據2018年1月通過的「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案」規定,自10月1日起改為官派,這引發全國17個農田水利會的不滿,國民黨立委費鴻泰等38人認為農田水利會改制有違憲之虞,於去年3月間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本次憲法法庭說了什麼呢?一起來看看!
【憲法法庭】健保資料庫案言詞辯論—醫療研究VS個人隱私
衛服部及健保署未經同意就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將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的健保相關資料提供給學者進行研究,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認為有違憲之虞,並在經行政爭訟程序敗訴確定後聲請大法官解釋。 這次憲法法庭除了聲請人與相關機關兩造外,也邀請許多專家學者列席來針對此「研究與隱私」衝突的問題進行討論,一起來看看大家都說了什麼吧!
【憲法法庭】公務員免職案言詞辯論—行政機關該保有免職權嗎?
台灣首位藉由遊行爭取基層消防員權益的徐國堯,在2014年被消防局認定有曠職、偽造病假、無故不參與訓練、兼職等違失情事,累計達2大過免職。經復審、行政訴訟等程序皆敗訴後,聲請大法官釋憲。
【憲法法庭】原住民身分法案言詞辯論—叫什麼名字與原住民自我認同有關聯嗎?
2022年1月17日是憲法訴訟法新制上路後的首次開庭,此案共由3位聲請案併案審理,這些聲請人都由於《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分。」之規定,導致他們因為受限於不合理之法律規定,而無法取得原住民身分。
【大小謬誤】要買不起120元壽司的人捐5千元,檢察官想逼死誰
日前有一則新聞報導,擔任清潔工的54歲婦人,因罹癌丈夫說想吃干貝,家中經濟拮据的她,因身上只剩數千元,擔心繳不出明天房租,竟跑到台北車站地下街,偷了一盒北海道干貝壽司,被店員發現報警;庭訊時,婦人聲淚俱下坦承偷竊,並歸還120元便當費;店家則表示若婦人捐款1萬元給公益團體,就不再追究,婦人則因手頭拮据,無法捐款。台北地檢署將婦人緩起訴1年,須捐國庫5000元。
【行政院案】太陽花行政院案二審逆轉,完全否定原審看法?
日前台灣高等法院對太陽花學運行政院案二審作出判決,最引人注目的部分,是原先在一審無罪的魏揚等人,到了二審被改判為有罪,法院認其觸犯刑法第153條第1款「煽惑他人犯罪」,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究竟高院判決有罪的理由是什麼?跟一審又有什麼不同?來看看《法操》的分析。
【曲棍球案】【曲棍球協會彈劾案】判決結果出爐
陳隆翔檢察官在彰化地檢署任職期間偵辦曲棍球協會弊案,遭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認為其辦案時的認事用法有明顯、重大違誤,於民國(下同)108年5月提案彈劾,陳檢則反控彈劾案是政治迫害。 針對喧騰一時的曲棍球協會彈劾案,職務法庭在6月30日作出判決,認定陳隆翔檢察官不受懲誡,理由有哪些呢?一起來看看吧!
【曲棍球案】【曲棍球協會彈劾案】被政治力影響的彈劾案?
陳隆翔檢察官在彰化地檢署任職期間偵辦曲棍球協會弊案,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認為其辦案時的認事用法有明顯、重大違誤,並在民國108年5月間提案彈劾。這次進行了言詞辯論,快來看看雙方的論點吧!
【曲棍球案】【曲棍球協會彈劾案】檢方偵查方向早已確定?
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認為臺中地檢署陳隆翔檢察官,在彰化地檢署任職期間偵辦曲棍球協會弊案,在認事用法上有明顯重大違誤,並嚴重違反辦案程序在民國108年5月間提案彈劾。目前進行到第二次準備程序,來看看這次雙方說了什麼吧!
【曲棍球案】【曲棍球協會彈劾案】檢察實務做法有沒有問題?
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認為臺中地檢署陳隆翔檢察官,在彰化地檢署任職期間偵辦曲棍球協會弊案,在認事用法上有明顯重大違誤,並嚴重違反辦案程序,因此在民國(下同)108年5月間提案彈劾。但根據新聞報導,陳隆翔檢察官認為監委因為自身的政治立場,不滿自己認定林滄敏沒有涉案,才提案彈劾,已經嚴重干預檢察官職權行使職權。
【普悠瑪】【普悠瑪翻車案】不告不理,法官大人並非萬能!
普悠瑪翻車案進入審理程序,本次開庭除了將被告尤振仲部份的準備程序進行完成外,還進行了一位證人的詰問,而本次仍然有10位告訴人出席。就讓我們來看看本次庭期有哪些重點吧!
【普悠瑪】【普悠瑪翻車案】法官相信檢察官的偵查?偵查過程取得的證言原則上有證據能力!
2019年10月30日,普悠瑪翻車案進入第三次準備程序。本次庭期仍有告訴人出席,故檢察官仍再次陳述起訴要旨,讓告訴人及被害人了解起訴的全貌。 本次準備程序主要在進行調查證據的整理,針對辯護人提出有爭議的證據內容,進行證據調查順序的排列。就讓我們來看看本次庭期有哪些重點吧。
【普悠瑪】【普悠瑪翻車案】觀案重點:超速?ATP?ATP遠端監控?主風泵?
經過昨日的準備程序,對於檢辯雙方所提出的事實都有概略的了解。但因為本案被害人數眾多,為了讓本案所有的被害人都能夠理解案件的全貌,本次開庭檢辯雙方仍針對起訴概要進行答辯,同時也讓被害人表示意見。而為了讓訴訟進行更有效率,本次開庭進行爭點整理程序,將爭執與不爭執的事項列出,讓後續訴訟進行能夠更聚焦。 經過兩日的臨庭與法院的爭點整理後,本案的爭議所在已經越來越明朗,就讓我們來看看本案的爭點究竟有那些呢?
【普悠瑪】【普悠瑪翻車案】誰應該為普悠瑪翻車意外負責?
受到全民關注的普悠瑪翻車意外,於事故發生即將屆滿一年之際,進行了第一次準備程序。本次準備程序內容主要分成三大部分,第一,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被告辯護人陳述。第二,被害人陳述。第三,證據能力表示意見。 由於本案被害人眾多,且受到社會矚目,宜蘭地方法院特別使用了大法庭審理,並提早一小時開始發放旁聽證。究竟本次開庭有哪些重點呢?
【內線交易】【浩鼎內線交易二審】檢方是仍有誤解?還是不想搞懂?
距離準備程序終結已經過了半年左右,終於在年底進行到最終的審理程序,這次的庭期足足開了一整天,來看看檢辯雙方都說了什麼吧!
【內線交易】【浩鼎內線交易案二審】準備程序終結!
浩鼎內線交易案於2019年獲士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在檢察官提起上訴之後,來到第四次的準備程序。經過漫長的時間,如今終於到最後一次的準備程序,那這次雙方分別說了什麼?一起來看看吧!
【內線交易】【浩鼎內線交易案二審】偵查筆錄有所缺漏?
浩鼎內線交易案於2019年獲士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在檢察官提起上訴之後,來到第三次的準備程序。本次開庭被告全員到齊,加上龐大的律師陣容,也讓本次開庭安排在能夠容納多人的專一法庭,那這次的重點是甚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