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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
聲請人在偵查中被檢察官依法向法院聲請裁定延長羈押獲准,聲請人之辯護人依刑事訴訟法第419條準用同法第346條之規定提出抗告,但被高等法院以「抗告無理由」駁回。聲請人認為高等法院裁定引用之法條「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419條」有違憲之虞,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憲法。
【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勞勃.傑克森:「如果陪審團根據適當的指示定罪,這件事就結束了。」
這句話出自傑克森大法官在1952年為Morissette v. United States主筆判決時所寫到,這起案件的當事人Morissette是一名回收人員,有一天他在空軍演習的場地收集使用過的炸彈殼,並以84美元的價格賣給收購廢金屬的業者,卻因此吃上官司。
【勞基法專欄】違法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恐被起訴或重罰
有些企業主/人事主管可能覺得員工自請離職,公司舉手之勞”幫忙”開立一張非自願離職證明無傷大雅,殊不知很可能因為這個舉動被以刑法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罪起訴!(員工則違反刑法第339條3項詐欺取財未遂)
【司想評論】【台義搶女大戰】憲法法庭為何可以裁定暫時處分?
日前發生義大利籍藍姓男子和台灣詹姓空姐,跨海爭奪8歲女兒監護權的事件。原先台北地方法院作出家事裁定,命空姐將女兒交付給藍男,並准許其可以帶女兒出境返回義大利同住。
【司想評論】偷了東西後再物歸原處,算不算竊盜?
根據新聞報導,高雄市有兩名男子到夾娃娃機店夾公仔時,因為花了500元還無法得手,竟然直接從取物洞口由下往上伸手拿取公仔後就揚長而去。雖然兩人在遭到其他同行友人的責備後便回去物歸原處,但由於先前行竊的過程都被攝影機拍下,所以還是被警方以竊盜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司想評論】「胖達人」麵包混人工香精,代言人小S為何不用賠償?
標榜純天然的「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在2013年被踢爆使用人工香精後,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上千位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向公司及前、後任董事長莊鴻銘與徐洵平還有代言人「小S」徐熙娣連帶求償2500多萬元。 近日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出爐,認定胖達人廣告不實,判決生技達人公司與莊鴻銘、徐洵平應各自或連帶賠償342萬餘元,而小S無論在第一審或第二審判決皆無須賠償,這是為什麼呢?
【勞基法專欄】公司能否解雇懷孕員工?
1.先說結論,只要解僱理由合法又充分,並不是說懷孕期間就不能依照勞§11(經濟性解僱)、勞§12(懲戒性解僱)辦理,
【勞基法專欄】關於下班後Line群交辦事項
有關下班後主管利用Line群交辦工作,日前北市勞動局教民眾3種回應方式,馬上被吐槽「想失業」: 「可以工作時間再做嗎?」 「要幫我算加班費喔!」 「我在家處理工作,出勤紀錄怎麼記?」
【司想評論】【台版壓頸事件】員警借公權力為故意傷害,應被嚴懲!
根據新聞報導,新北市警板橋分局一名潘姓員警在值勤時攔下一名逆向騎車的曹姓騎士進行酒測,因曹男罵了一句「你們這些廢物」隨即將其反銬雙手壓制在地,但在曹男無法反抗之後潘姓員警竟然還抓住其雙腳拖到路邊,用大腿和臀部壓住曹的頭部與肩頸,還不斷重複起身、坐下,造成曹男多處輕傷。
【法操小教室】【南韓政局再度變天!】總統選舉制度與台灣有何不同?
2022年3月10日凌晨,南韓第20屆總統大選參選人執政黨共同民主黨候選人李在明承認敗選,南韓下一任總統確定由野黨國民力量黨候選人尹錫悅接任,南韓政局再度變天!
【高宏銘專欄】被俄羅斯為不友善國家,是台灣的勳章!
近日俄羅斯因為被多國制裁而宣布部分國家為不友善國家,其中台灣也在列。(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081362)雖然我們不知道這對台灣到底有何實質影響?但被發動侵略戰爭的俄羅斯認為不友善,我認為這反是台灣的勳章!代表台灣力抗強權,堅守民主陣營的立場得到國際肯定。
【勞基法專欄】置備出勤紀錄是「雇主」而非「勞工」的法定責任
1.出勤紀錄是「雇主」而非勞工置備,員工不打/刷卡並不能免除雇主應準備出勤紀錄之責任; 2.完全沒有置備出勤紀錄將重罰9萬起跳,因此雇主切勿嫌麻煩,例如外派業務員工不會進公司打/刷卡,雇主仍須為其準備出勤紀錄,以免受罰。 3.出勤紀錄應如實記載上、下班時間(完整性),並且應記錄至分鐘。如不完整或未記錄至分鐘,可裁罰2萬起跳。 4. 不同員工出勤紀錄種類可不同,同一位員工應採同一種出勤紀錄。
【司想評論】詛咒他人可能會犯什麼罪?
根據新聞報導,新竹縣一名林姓員警因為不滿蘋果日報黃姓女記者報導其執法違反比例原則等問題,竟然在臉書及YouTube指名道姓留言詛咒黃女「全家大小絕子絕孫不得好死」,而且得知黃女提告後仍繼續留言攻擊。新竹地院最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林姓員警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公法小教室】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
1.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規定「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依立法原意及法院判決先例,認為除了由加害人負擔費用刊載澄清事實說明與被害人判決勝訴的啟事外,還包含「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之方式。釋字第656號解釋則再加上「未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等損及人性尊嚴之情事者」為限制。
【公法小教室】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
1.聲請標的「102年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5項規定」在108年修正後移至「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6項」,但僅微調文字,規範內容相同。規定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吐氣酒精濃度測試檢定時,交通勤務警察或交通稽查人員可以直接將其強制送往醫療或檢驗機構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
【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厄爾·華倫:「在公共教育領域,『分離但平等』的教義是沒有立足之地的。」
“In the field of public education the doctrine of ‘separate but equal’ has no place.” 美國從開國以來便一直有很嚴重的種族問題,起因於英國殖民時期所使用的黑人奴隸制度,雖然在1861年林肯接任總統、經歷南北戰爭後,終於廢除了奴隸制度,但是種族不平等的問題卻仍然無法解決,處於種族嚴重分隔的社會。
【司想評論】喝醉酒去刺青,事後反悔可以提告嗎?
根據新聞報導,台北市一名陳姓少女在喝醉酒後,答應讓楊姓業餘刺青師練習在她的右手臂上刺青。但在酒醒後覺得刺青圖案難看,又害怕被父親罵,於是改口稱楊男未取得其同意,控告其傷害罪。
【勞基法專欄】月薪35K月休6天違法嗎:包裹式薪資
「月薪35K月休6天」是否違法?要看勞資雙方怎麼約定薪資內容(結構)。 “包裹式薪資”常見於餐飲服務業、交通運輸業等需要排班的行業;月休6天且未給加班費當然不合法,但月休6天而休息不足天數有給與休息日加班費的話,法令並沒有說不行。但攤開薪資單如果只見一個總金額、未見「休息日加班費xxx元」,這樣並不能證明有給與加班費,很有可能日後被員工主張加班費未給而需另外計算補給喔!
【電影法律】《垃圾頭》:遭到野生動物攻擊時能獲得賠償嗎?
電影《垃圾頭》故事講述在很久以後的未來,因為地表的過度汙染及病毒感染,導致人類必須到由人造人統治的地底世界進行探索新的可能。主角碰太因此參與了地底探索任務,獨自前往未知的世界探險……
【司想評論】【死囚挑戰最高法院分案規則】案件都讓相同法官審理,公平嗎?
根據新聞報導,在憲法法庭今年1月改制前不久,收到40件釋憲聲請案,其中聲請人包含34名死囚一同挑戰最高法院,認為其內部分案規則違憲。 問題點其一為「上訴最高法院的重大刑案經第三審發回後再上訴,仍由原承辦股法官審理」、其二則為「自更二審以後上訴最高法院的案件,皆由同承辦股法官辦理」。認為一直由同樣的法官承辦案件,所做出的判決有何公平可言?根本是剝奪憲法第16條賦予人民的訴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