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與法律系列專題】體育署列管選手不想打國際賽,算是逃兵嗎?

  • 2023-01-04
  • 法操司想傳媒

王建民於2013年WBC代表台灣出賽/取自flickr(創作者:Brian Wu)
文/法操司想傳媒

世界棒球經典賽(WBC)將於38日開打,且不但由於棒球是台灣的「國球」,還因為台灣隊所分到的A組預賽也將在台灣舉行,所以此屆賽事更是受到國人的重視。

WBC身為目前唯一一個美國職棒大聯盟(MLB)球員也會參與的國際賽事,球迷們當然也很關心我國去年唯一還停留在大聯盟層級的好手—張育成的動向。不過這幾天卻一度傳出張育成不想打國際賽,導致網路社群遭到網友「出征」、狂酸「張二兵逃兵」的事件,這是怎麼回事?跟兵役有何關係呢?一起來看看吧!

受體育署列管之選手

當兵是我國男性應盡的義務之一,除非有特殊情況,不然幾乎每位男性在畢業後都必須要面臨兵役問題。不過對於優秀的運動員則有制定《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下稱該辦法)給予他們條件交換的機會,如果符合一定資格就可以申請改服12天的補充役,但未來5年都必須要受到體育署的列管,配合參加集訓與比賽。

該辦法3條第1列舉出包含田徑、游泳、舉重……等24個項目的選手,只要「入選」1.奧運會2.亞運會3.奧運會資格賽4.世界大學運動會5.東亞運動會6.世界正式錦標賽7.世界正式錦標賽資格賽8.亞洲正式錦標賽,以上賽事的國家隊者,就有資格申請補充兵。若非上述所列舉項目之選手,若代表國家比賽獲得奧運前8名、亞運前6名、世大運前3名者則同樣符合申請資格。

申請通過補充役資格者就如前述必須要受體育署列管5年,若在期間內獲得奧運前3名或亞運第1名者還可申請提前解除列管。不過,如果在列管期間發生「1.申請原因消滅(國手身分被拔除、名次被取消等)2.未依體育署通知參加集訓或比賽3. 參加集訓成績未達標準」之一情事者,就有可能會被廢除補充兵役資格。

被廢除資格者依照該辦法8規定,對於還沒當過12天補充兵者,兵役單位會重新徵招其服常備兵役;對於已當過12天者,則會辦理臨時召集,讓其補服常備兵現役不足之役期。

也就是說,就算張育成到最後都還是表態拒絕打WBC,也僅會影響其補充兵的資格,並不會因此馬上就觸犯妨害兵役罪、在法律上成為逃兵,這些問題必須要等到其連後續的兵役徵召都「放鳥」的話才會發生。

補充役資格很好取得?

從上述的規定我們可以發現一個漏洞,由於選手受列管而需要強制回來比賽的前提是要受「體育署通知」,這不也代表「只要沒有接到體育署通知,就不用回來打比賽」嗎?

理論上會受到列管的都是各項目最頂尖的選手,所以應該不會有國家不想找他們回來比賽的可能。不過單就棒球而言卻不完全如此,雖然過去棒球國家隊可說是無役不與,但在近年執行國際賽事分級的情況下,僅有WBC12強、奧運等一級賽事才會以職棒球員為主體參賽,舉凡亞運、亞錦賽等二級賽事則是以業餘球員為主。

如此一來便會出現「非最頂尖選手」卻還是有機會享有兵役特殊待遇的狀況,那是不是就有可能變成棒球圈內「互相幫助」解套兵役的管道呢?如果列管5年的規定反而會衍伸出一堆不公平的情事出現,那是不是乾脆參考韓國僅保留達成特定條件可以直接免役的福利呢?

韓國運動員的兵役問題?

韓國的男性同樣也有服兵役的義務,不過他們可以自由選擇在1830歲申請入伍,若想要服替代役則必須要在28歲前申請。韓國的兵役規定也比台灣「硬」多了,除了役期長達21個月,而運動員不論牌子大小都必須要獲得奧運前3名、亞運奪金等成就才夠解套。

就連效力於英格蘭足球超級聯賽(Premier League)熱刺隊的世界級球星孫興慜,碰到兵役問題也只能遵循制度,最後他在2018年的雅加達亞運順利帶領韓國隊取得足球項目的金牌,成功免役,僅需進行4周的軍事訓練做為替代。

同樣是面臨兵役問題,同屆亞運的韓國棒球隊卻遭到全國唾棄。當時棒球隊名單中的吳智煥與朴海旻兩名選手年齡都已超過28歲,擺明就是要透過亞運尋求兵役解套的機會,特別是吳智煥就算賽季狀況不佳卻依然被保留在名單內,更引發輿論責難。

最後韓國雖然也成功在棒球項目奪金,但總教練宣銅烈還是在輿論壓力下請辭國家隊總教練一職,而替代役球隊警察廳隊也因社會觀感決定停止招收新隊員,導致未來更多的學弟必須要在服役時暫時中斷棒球生涯(韓國替代役球隊僅剩尚武隊)。

該有兵役優惠嗎?

雖然張育成事件在中華職棒會長蔡其昌的「邀請」下,以張育成承諾「若入選將義不容辭」作結,不過這次問題也讓社會再次檢視兵役制度,真的有必要給予運動員優惠嗎?其他的行業能不能也能享有優惠呢?或是應該制定更明確的門檻,才能讓民眾心服口服。


評論專區

諮詢 大壯律師 LIN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