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宏銘專欄】從2022年國際足總世界盃談台灣的體育改革

  • 2022-12-28
  • 高宏銘律師
於韓國首爾觀賽的群眾/圖取自flickr(創作者:Republic of Korea)
文/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2022年的歲末,在中東的卡達舉辦第22屆世界盃會內賽,32支隊伍經過近1個月的征戰,終於讓梅西帶領阿根廷再度舉起大力神盃,也讓阿根廷未來可以在國家隊球衣上增添第3顆星。恭喜梅西終於圓夢,也恭喜阿根廷能隔36年後再次榮膺冠軍,也恭喜全世界的足球球迷能參與到史詩般的一場冠軍戰。
 
國際足總世界盃應該是目前最盛大的單項運動競技活動了,光是會外賽就要進行3年多,所以能踢進會內賽的球隊,可以說是都是一時之選。此次賽事,我們可看到鄰國日本和韓國聯袂進入16強,雖然均未能再晉級前8強,但整體表現還是令人很佩服。
 
看到日、韓的表現,還是要回到一個很常被提到的話題,就是台灣未來能不能踢進世界盃會內賽?坦白說,這真的很難,但以前日本和韓國也不是都能踢進世界盃會內賽的,所以應該要討論的是,要如何做,台灣才能踢進世界盃會內賽?對此,當然就是要改善台灣體育發展環境。
 
不知道大家對於《國民體育法》還有印象嗎?幾年前因為國內對於運動協會的改革的呼聲,在2017年間有大幅修正《國民體育法》,並希望能改革國內單項運動協會的組織和運作方式,並鼓勵全民參與單項運動協會,達到促進與保障國民之體育參與,健全國內體育環境,推動國家體育政策及運動發展等目標。
 
只是這幾年過去了,我們國內的體育環境有有更進步嗎?我們國家的體育政策和運動發展又到底為何。有人可以說清楚嗎?就看光是興建台北大巨蛋和改建新竹棒球場,就可以搞出一大堆問題,實在讓人不禁懷疑發展體育,是否只是一項應景的「口號」而已?
 
對於台灣如何提升體育實力?相信許多民眾都有自己的一套看法,個人淺見大概有幾點,像是改革單項運動協會,是一定要做的,但細節可能較複雜。我想提出幾個比較大膽的想法。首先,先由國庫出資成立一筆「台灣體育主權基金」,然後成立各一支棒球和足球職業球隊體系,並申請加入日本職棒和職足聯盟,再委由國內企業投標經營(每隔幾年重新招標一次,好由真正有心且能有成績的企業來經營)。為何要如此做?主要是因為要讓投身棒球和足球的國內球員能有更好的未來想像和發展,畢竟和日本合組職業聯盟,球員的平均薪資待遇一定能大幅增加,未來向更高的職業運動聯盟發展機會也會更多,只有創造收入和發展機會,才能吸引潛在的人才投體育作為事業。
 
其次,鼓勵新建案要把體育設施(如棒球打擊練習場、室內五人制足球場或三隊三籃球場等)作為公設項目,提供愈大面積的的體育設施,就可以給予容積率或稅務上的優惠,讓以後民眾能更容易使用體育設施,參與體育活動。還有可以將參與特定團體運動項目比賽(可以先只限棒球、足球和籃球,但一定要是國際廣泛流行且有完善職業比賽的團隊運動項目)作為升學中和大學的加分依據,例如國中是學校棒球校隊,就直接在會考加一級分,如果拿到縣市比賽前三名,再加一級分,拿到全國大賽前三名,再加一級分。
 
以上幾點雖然有點大膽,但要改善台灣體育發展的陳年舊疾,不大膽改變可能不會有明顯進展。也希望大家能多想法激盪,提供給政府如何改善台灣體育環境的嶄新想法和作法。當然,大家從自身開始也要培養運動興趣,讓體育成為生活的一部分。
 
文末,真的很期待台灣能在21世紀內踢進世界盃的會內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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