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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想評論】【法操點評】謝長廷談司法亂象:檢調系統存在很大的問題(上)
2016年總統大選過後,壹新聞的節目「正晶限時批」也邀請曾任立法院長、民進黨主席、行政院長的謝長廷來到節目上進行專訪,其中也談到我國的種種司法亂象。以下法操整理...


【刑法小教室】收到傳票,要注意什麼?
傳票具有法律效益,更是地檢署傳訊涉案關係人的重要文件。根據新聞報導,民國107年11月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將來地檢署傳票改為掛號寄出,避免相關人員因為沒收到傳票而未到庭。在收到傳票之後,民眾必須正確了解傳票所記載之內容,才能保護自己的法律權益。


【司想評論】【監督司法】檢察官評鑑制度虛有其表,你還不站出來要求外部監督嗎?
訴訟對於一般民眾而言相當耗費時間、金錢,精神上更承受極大壓力,曾經親身經歷過司法程序的人,常會表示自己遇到了不好的檢察官、法官,對司法深感失望、希望尋求申訴管道...


【大小謬誤】【投稿】兄弟間家務事也要管,檢察官是里長伯?
阿文、阿松、阿唐、阿書為兄弟,四人共有位於新竹市的一間房子,民國91年起,阿文、阿松負責管理該房屋的出租事宜,卻以租金須支付房屋整修費用為由,未將出租所得租金分配給其他人,阿唐、阿書憤而對阿文、阿松提告背信罪。


【台中高分院二審】【0223頂新越南油二審開庭實況】證據也能「沒發現」?是貴人多忘事還是國王的報告?
今(23)日台中高分院召開頂新越南油案二審第二次準備程序庭,上次準備程序開庭時,法官已給予檢辯雙方證據調查表,填寫雙方對於各項證據的證據能力爭執與否以及要聲請調查的證據,在本次庭期中對於這些證據的證據能力進行攻防。


【刑法小教室】在中國大陸被家暴,到底要在哪提告?
一名張姓男子和新婚妻子到中國江蘇遊玩,兩人因為意見不合發生肢體衝突,張男怒掐著妻子的脖子,導致其頸部有多道抓痕。妻子返回台灣後向法院提告先生涉犯傷害罪,張姓男子的律師則主張兩人發生肢體衝突是在中國,我國司法是沒有審判權的,因此法院應駁回本案不受理。


【大小謬誤】臉書上寫「讓你死」是純抱怨?檢察官我怕怕~
小張和小鄭兩人是軍中同袍,小鄭曾駕駛小張的汽車與人發生交通事故,並造成小張的汽車受有5萬元的車損。小鄭拿了自己的提款卡給小張去處理車禍賠償,於是小張總共提領了20萬元。事後小鄭發現,車禍賠償金8萬加上小張的車損5萬元共13萬,因此向小張表明希望索回剩下的7萬,但小張則認為,因修車師傅告知與其修車還不如買一台二手車,因而決定另購一輛14萬元的二手車,並認為小鄭理應為此負責,故不需歸還從小鄭戶頭提領的7萬元,兩人因而發生爭執。


【大小謬誤】法官幫辦案 檢察官卻還繼續靠推論起訴犯罪
阿豪交友不慎,被朋友從台中誘騙到台北後,立即遭到拘禁、被限制行動自由,還要求他交出1400萬元解決職棒簽賭的債務才會讓他離開。警察循線查獲阿豪被拘禁的地點,先後逮捕到阿達等六人後,全案移送到台中地檢署負責偵辦該案件。


【大小謬誤】院子裡關上紗門罵人就不算公然侮辱?!
小楊與小美是鄰居,有天小美請水電師傅來家中修理馬桶,小楊返家時發現水電師傅的貨車擋到出入口,就找小美理論,雙方一言不合、爆發口角,小楊對小美恫嚇說「我要打爛你的嘴巴」,並辱罵小美「老女人、嫁不出去」、「你母親怎教出這麼沒有教養的小孩」等語,小美因而對小楊提告公然侮辱罪。


【司想評論】【監督司法】司改從小處做起!鑑定報告應具名
【法操點評】鑑定報告應具名鑑定專家姓名,才能有更高的證據能力,也能探訪其真實 案例事實 阿寶因為口腔癌住院治療,吳醫師(口腔醫學部主治醫生)和王醫師(整形外科主...


【法操說:不再有冤案】《監督司法》司改從小處做起!鑑定報告應具名
阿寶因為口腔癌住院治療,吳醫師(口腔醫學部主治醫生)和王醫師(整形外科主治醫生)負責阿寶的腫瘤治療及口腔整形皮瓣治療,對阿寶進行腫瘤摘除手術。然而,阿寶在手術後,卻因為插管引流處發生大量出血,缺氧休克後成為植物人,並在五個月後死亡。


【司想評論】發現虐待動物怎麼辦?警察局、動保處別互踢皮球!
文/法操司想傳媒 民國104年12月28日下午,一名居住在台北市溫州街的黃小姐發現一名男子抓著在當地頗有名氣、綽號「大橘子」的流浪貓,行為可疑,當下制止後,該名...


【大小謬誤】「他人在桃園」也算辱罵?檢察官歧視桃園人?
小周和小洪是兄弟,兩人平時感情不睦。某日,小周在三軍總醫院洗腎室的護理台,以「不要打給我大哥,他人在桃園」、「他是沒有用的雜碎」等言語來指稱小洪,而在場的小徐、小林、小曾、大黃都作證證明小周有以上情形。檢察官偵查後,從小周的自白及在場證人的證詞認定,小周以「不要打給我大哥,他人在桃園」、「他是沒有用的雜碎」等言語辱罵小洪,成立《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認為宜用簡易判決處刑。


【大小謬誤】檢察官好有同理心 沒遇到當事人就知道人家很恐懼?
民國103年某日,小林在自己家中,打電話給台北市政府1999市民服務專線,接聽專線的服務人員小高接起小林的電話後,小林就在電話中對小高說:「我要直接殺掉郝市長,包括郝市長一級上將的父親也一樣」之詞,要求小高將上述所說的話轉述給時任台北市長的郝龍斌及其父親。


【刑法小教室】刑事訴訟程序
刑事訴訟程序是從偵查、起訴、審判到確定判決後執行刑罰為止。當刑事案件發生時,由被害人或是被害人家屬提起訴訟,多數刑事案件是由檢察官受理,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28條規定,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大小謬誤】【投稿】檢察官沾粉味 是故意不迴避還是太傻太天真?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吳岳輝(註一)、李宗榮(註二)於102年1月8日下班後應邀參加該署司機室於海產店舉辦之年終聚餐餐會,且兩人各支出新臺幣5,000元支應,待晚上八點多餐會結束後,司機老王於開車載兩位檢察官返回臺南地檢署途中表示,想請客以表達感謝之意,提議前往北海KTV續攤唱歌,吳岳輝與李宗榮檢察官亦同意前往,所以於九點多抵達北海KTV包廂。


【司想評論】【監督司法】檢察官辦案 是為了年終獎金還是公平正義?
文/法操司想傳媒 又到了歲末年終的時候,相信大家除了期待猴年的到來,也一定想知道自己的年終考績會是如何?畢竟年終考績事關獎金,有錢才是硬道理呀! 不過,檢察官的...


【大小謬誤】【投稿】放火燒土地公廟 算燒燬建築物嗎?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就連神明也有失準的時候。愛簽六合彩的阿廖家住雲林,因為某次向土地公求明牌沒中獎,覺得土地公騙他,就在半夜兩點多帶了一瓶58度金門高梁,自己喝到有點微醺後就把高梁倒在廟內,隨後點了兩根菸,想要火燒土地公廟。


【大小謬誤】台東大學人質案 檢察官以為是「挾天子以令諸侯」嗎?
林國正平時以暴力討債為業,常以亮槍或是丟子彈的方式恐嚇他人,在民國104年11、12月外出討債時,藉機搶劫他人數千元及一小包安非他命,更涉及兩起強盜案,引起警方高度重視,並設法逮捕他。


【法操冤案】【影片】拚命定罪他人 就能伸張正義了嗎?
內湖裸屍案發生在民國89年,呂介閔被控是殺害女友的兇手,更曾被判刑13年定讞。直到104年12月30日,經過再審程序後,呂介閔才獲判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