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法操》建言:致許宗力院長,司法透明三步驟!

  • 2016-11-02
  • 高宏銘(執業律師、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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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16 在副總統監交下,新任院長許宗力從賴浩敏院長手中接下印信 photo by 總統府
 

老師好!猶記得當年在徐州路的課堂上老師您的風采,對於您常常在課堂上提到國家權力是來自於人民,所以行使國家權力的各機關都必須要具有「民主正當性」此一觀點更是印象深刻,也是學生在思考涉及國家權力的公法領域問題時,都會去不斷思索的對象。當年與您是師生關係,現在則是人民與公僕的監督關係,因此,《法操》必須對現今司法現況提出建言。

對於司法改革的議題,在國內一向都是討論熱烈,多方意見也是層出不窮。面對國人對司法機關(含法官和檢察官)的信任度持續低迷,此正是司法改革不可迴避的問題!

司法透明第一步:判決書必須白話親民

如何提高對司法機關信任?就必須先去探求「為何人民對司法機關不信任」。首先,要觀察到民眾對於司法機關的認識很大程度是受到媒體的影響。

常常看到的情況是,針對某某矚目案件,媒體將偵查或審理過程,乃至之後的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或判決書等內容寫成報導後,透過媒體的傳播,民眾才知道此一案件的進度或結果如何,並開始評論。可是民眾的評論是立基於媒體的報導,因此有時難以一窺案件全貌,可是從中對司法機關的不信任這很能這樣一點一滴的累積起來。

要改善此一問題,首先就要改變法院判決書的書寫方式!法院判決書是寫給當事人的,是要公開讓全國民眾品評的,所以判決書的書寫方式,要為一般民眾設想。可是,在現今實務上,法院判決書的書寫方式可以說是為了寫給上級法院看,不管是格式或用語,都讓一般民眾難以親近。

如果民眾無法無過直接閱讀判決書,來瞭解案件是如何進行和判斷,就只能透過媒體增刪改寫後來認識案件,這種片面的資訊,就很可能讓民眾難以理解法院為何如此判決,進而造成對法官的不信任。

司法透明第二步:檢察官結案書類要公開

同樣地,在檢察體系也是一樣,當然「偵查不公開」是非常重要的原則,因此檢察官在偵查程序中的開庭,本來就不應該公開像法院一樣公開審理。可是當偵查程序結束時,既然已無適用偵查不公開原則的必要,那為何不能將檢察官的結案書類,包括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或緩起訴處分書等都如同法院判決一樣,公開讓民眾可以自由查閱?

其實就只有透明公開的司法程序,才是提昇人民對司法信任感的不二法門!只有人民可以更親近司法,更瞭解司法,才可能會信任司法,不管對檢察官或法官主導的程序,都是如此。

司法透明第三步:公開審理就是要「法庭直播」

由此想法進一步談,就應該考慮未來凡是可以公開審理的案件,就全數採取法庭直播。既然法院都可以公開審理,那「法庭直播」就是理所當然的事。法庭直播的優點,不僅在於突破時空的限制,讓民眾更便利就能看到法庭進行的情形,還能深化法治教育。

而且法庭直播就是一個有效監督法官和公訴蒞庭檢察官的方式!正如老師以前上課常提及的「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都必須具備民主正當性」,從中隱含的深意,就是人民有權監督所有的國家權力機關,法官和檢察官自然也不能迴避人民的監督!人民每年納稅編預算支付法官和檢察官的薪資,當然有權利關心法官和檢察官在法庭上的表現如何。

透過科技的進展,法庭直播已經在技術上沒有大大的困難,至於涉及的相關修法,也不是太過複雜。那此時不推行法庭直播,更待何時?

在比較法上,也有許多國家早已採取法庭直播的方式,中國更是在2013年年底就實行全國各級法院法庭直播的制度。由此更可知,法庭直播將來必定是世界潮流,而且勢不可擋!

只有更加透明公開的司法,才能挽回民眾對司法的信任,這也才是司法改革所應有的核心內涵,而法庭直播就是落實司法程序透明公開的最佳方式。

大破大立,才能一改司法陳年積弊

以往就對於您在大法官任內所提出的多份意見書內容印象深刻,對於您貫徹人民基本權利保障和維護憲政體制的努力深感欽佩。很高興學養俱佳的您,又將再度回到司法院服務,而且將以大法官兼任司法院長的身分,肩挑起司法改革的大任。

如今您已通過國會審核,將承擔司法改革重責,更要大破大立,方能改進司法界長年陳疴。而法庭直播一旦實行,司法的透明公開將大幅提升,才能有機會進而除去陳年積弊,提昇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我們已經發起支持法庭直播連署活動,也希望老師能以司法院長的身分在2016年11月30日連署活動截止前回應對於法庭直播的意見,更期待老師能正式對實行法庭直播予以支持,如此司法幸甚,人民幸甚!真正的公民社會和憲政精神亦將從中滋長茁壯!

一起參與司改:快連署支持,我們要法庭直播! (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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