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專訪】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專訪 | 司法改革是漫漫長路,在於為或不為的由「心」改革!

  • 2016-11-11
  • 法操司想傳媒
11-37-01

施茂林先生接受《法操》專訪,期許台灣司法環境能越來越公開透明。

2016年5月20日蔡總統在就職典禮上,強調將進行司法改革,引起社會廣泛回響,前法務部部長施茂林也認同,司法需要改革,強調從「顧客導向」的觀念改革司法,從「司法消費者」的角度,改革保守的司法。以往司法改革總是以法官和檢察官為核心,與民意相差甚遠,就好像要改革醫病關係,不應只從醫師,而是要從病人觀點看問題,司法亦然,法官和檢察官想法改變,司改才推得動。

施茂林先前曾擔任檢察官、法官,現任中華法律風險管理學會榮譽理事長,致力於推廣「法律風險管理」的概念。不論什麼領域都會與法律有所關連,同時就會因為「法律」而產生風險。施茂林指出,在商界,了解「法律風險管理」可以協助公司治理,進一步提升企業經營效能。

《法操》有幸於2016年7月22日訪談施茂林前部長,一起來聊聊我國的司法現況,分享其獨到見解。

真正的高手:「辦出好案」

「辦大案的不是好檢察官的唯一標準,真正的好檢察官是要『辦出好案』。」施茂林一針見血地指出,好檢察官應該是這樣。而所謂的「好案」也不用是什麼貪瀆大案,對於民眾切身最為相關的民生犯罪一樣重要。

施茂林說,優秀的檢察官辦案時,要起頭多大,結尾就多大。如果一開始雷厲風行地偵查,終結時辦不出什麼成果,最後又判無罪,虎頭蛇尾,根本就不是好檢察官。同時,這也會和「法律風險管理」有關,會造成「虎頭蛇尾」就代表一開始的評估,出現嚴重的錯誤,所以辦案也要有風險管理的概念。

如果能反過來,「蛇頭虎尾」,代表檢察官一開始是不動聲色的偵查,等到蒐集足夠的證據,一起訴就能定罪。這是非常好的辦案模式,因為事證明確,也不會造成當事人疲於奔命來回流浪法庭。

總之,檢察官職司犯罪偵查起訴,如果一開始的判斷就有錯誤,耗費了巨大的人力、物力,進入法院又未能判罪,不僅浪費司法資源,更會對當事人造成莫大的戕害。

人民想要的司法:辦案「速度快」、辦案「態度好」、結果「合乎期待」

施茂林提到,在擔任法務部保護司長時,針對民眾對檢察官有何期許,進行問卷調查。雖然該次問卷調查只是針對檢察官,但在法院其實也可適用,兩者的問題差不多。問卷調查顯示民眾對檢察體系的期待有三:一、辦案「速度快」;二、辦案「態度好」;三、結果「合乎期待」。

施茂林分析,第三點「結果要合乎期待」,較需要進一步說明。若說結果要合乎期待,每個當事人都會希望判自己贏。因此「合乎期待」應是具「可預測性」,比方說不能出現妨害自由變綁票、竊盜變強盜,簡單說就是不能差太多。

第二點,「態度好」,由於多數法庭是公開審理,因此比較不會有這個問題,但檢察官偵查時不公開,態度是否良好,當事人體會最深,還好態度不佳的檢察官,只算是少數。

然而,第一點辦案「速度快」,對當事人就會有著非常大的影響。施茂林說起一個例子來說明,辦案速度要快的重要性。

民眾期待直直落:「嚴辦」、「快辦」、「隨便辦」

施茂林從過去至今,便常常應各界邀請,舉辦講座、演講。施茂林當檢察長時,某次演講,一位民眾會後特地留下來向部長提問。事後也來信,向部長說明有件案子希望部長督導嚴辦。施茂林表示,像這樣的狀況,經常收到當事人請求,一般是來文轉交,與該承辦檢察官好好辦案。

過三個月後,施茂林發現該承辦檢察官似乎沒什麼進展。半年後,某個場合又巧遇那位民眾。那位民眾向施茂林說,他要往返台灣、大陸,不希望有件案子懸而未決,拜託那位檢察官快點辦就好,嚴不嚴無所謂了。

一年後,來電說,他已經死心了,請檢察官隨便辦吧!只要快結案就好了。施茂林分析,從這個小故事發現民眾對檢察官的期待,一路從「嚴辦」、「快辦」,下降到只要結案就好的「隨便辦」,顯示效率不佳、速度過慢,對當事人造成極其巨大的影響。

施茂林指出,像這積案問題,在於為不為。過去,施茂林為學習司法官講授課程時,就特別強調「鐵櫃管理」。

做好「鐵櫃管理」 避免天天陶侃搬磚

每位檢察官都會分配到一個鐵櫃,用來擺放卷宗。施茂林說,以前辦案時,他的鐵櫃不會堆滿卷宗,常會有多的空間,借給書記官擺放。

施茂林指出,有些司法官每天上班就像陶侃搬磚一樣,先把鐵櫃裡的卷宗搬出來,快下班了再把卷宗搬回去,案子還是沒進展。施茂林說他的鐵櫃裡擺放的,一定是要結案的卷宗,不會每天把卷宗搬來搬去。

施茂林說:「案子不結,對當事人、律師都是煎熬。」如果案子在偵查中,早一點偵結,起訴了,就進入法庭;不起訴,律師和當事人可以考慮是否再議,不必再揣測案件何時要開庭?何時要結案?有時還有其他不必要聯想,早早結案,可以讓當事人心中一塊大石頭放下。

施茂林指出,這其實是為不為的問題,有的案件不敢結案,可能是不想承擔責任。「這也和風險管理有關,司法官遲遲不進行,不結案,會增加辦案壓力,而且偵審結果不符社會期待,也要知道會帶來怎麼樣的風險。」

施茂林說明,法官有創見,並非壞事。「不管是法官、檢察官,還是法律人,都不能只懂法律,還要懂法律社會學、法律經濟學、犯罪心理學。法律人最忌諱自以為是,認為只有自己懂,別人都不懂。」

施茂林說起擔任法官時,曾經作了不符當事人當時期待的一個判決,但在多年後卻被當事人感謝。

考量法律經濟學--「共有物分割」

施茂林擔任法官時,處理一件共有物分割的案子。當事人們都同意路寬劃為三米,因為這樣每個人實質可以分到多一點土地坪數。但是,施茂林當時考量,該地區接近市區未來很有發展,只劃了個三米的「牛車路」,未來土地無法善盡利用。 於是,施茂林將路寬劃為六米。此舉當然引來當事人的誤會,當事人無不認為這個法官根本是故意找碴,為什麼不照他們說的,劃三米就好。施茂林事前已評估過這樣判決可能的風險,也明白這樣判決所能帶來的益處,因此也願意勇於承擔當事人當時的不滿。 事隔多年後,某次施茂林搭火車時,一個民眾跑來與他談話。 「我剛剛一直在旁邊看你,越看越覺得你應該就是施法官。」原來,那位民眾是當年的當事人的兒子。「施法官,我真的要謝謝你!」那位民眾情緒激昂地說道,「如果照我爸說的劃三米,穩死的!車子根本開不進去,土地價值也不高!」 施茂林以這個例子,說明法律人真的不能只固守法律,應該多多接觸其他的領域。施茂林接著也談到了,對司改的期許。

司法改革,究竟是誰的責任?

施茂林首先指出,先要釐清:為什麼司法要改革?施茂林說明,司法的問題可以大略分成,「內部因素」造成的;「外部因素」造成的。

施茂林說明,外界對於內部因素並不清楚,也不會有直接的感受。但,其實內部的法官與檢察官都經長期歷練,專業知能強,也會自我要求,主要去提醒督促他們體認與外界法律感情,驅動司法體系內部自我反省,會慢慢將一些缺失修正與與修補。

有關外部因素造成的問題。「司法改革不要都是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等一大堆法律人在主導,這不是外界想要的。」施茂林分析,「但是民間不懂法律,所以法律人有責任要去思考如何對話、溝通。」

施茂林進一步說明,在司法改革時,作一些「有形」的事情,最容易得到外界讚許,還可以列入政績,但它對司法效果有限。比如說,組織變革、制度改變、程序或作業流程的調整,甚至是興建司法園區。外界最容易看得見,好像有作些不錯的成績。但,就改革來說,卻是最沒有實質助益的。

「人對,制度就對,機制運作就好。人錯,制度就錯,機制就不易發揮。」施茂林以孫文所言「人者心之器也」來說明,其實改革最重要的,是在於提昇「人」「心」,但這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也不容易為外界所覺察。

舉例來說,法律人的心態需要開放包容,多聽外界的聲音,而非法律人也需要更關心司法,願意花更多心力來了解法律在說什麼,並非一味謾罵。 「司法改革是一條漫長的路,炒短線不可能看到效果。」施茂林以其於法務部長任內所推行的「一監所一(數)特色」為例說明。

末端改革:「一監所一特色」 前端改革:研究「悔悟期」

「一監所一特色」是施茂林於任所推行,希望受刑人能學得一技之長,受刑期間可以藉自己的勞動賺取收入,也回流到被害人補償經費,將來更可以此來回歸社會。

舉例來說,2016年中秋節前後,屏東監獄生產的鼎新醬油熱銷,參與勞作的受刑人可以在9月領到數萬元的勞作金,外界非常驚訝,監所居然有民生產品,受刑人收入比22K高。然而這改變過程實在非常漫長,歷時約十年,才慢慢看到成果。

施茂林說明,「一監所一特色」(後期調整到一監所數特色)只是在最末端所做的改革。其他前端一點的,像是「定刑期」也需要改變。這是犯罪心理學研究的範疇,簡單來說犯罪後的「悔悟期」是假釋的關鍵評量因素,法官在量刑時,將刑期定在犯人懺悔之心到達最高峰時,剛好是假釋出獄時,是較佳判決。

懺悔之心到達最高峰之前就釋放,會造成把人沒關怕,出獄後還可能繼續犯罪。太晚釋放,懲罰過度,也會使受刑人心生不滿,對社會產生敵視與怨恨。而「悔悟期」的研究,必須要長時間的投入人力、物力,無法立即見到成效。這也回到施茂林所說的,改革最重要的是提昇「人」「心」。提昇了,才有可能投入,這不可能立即見效的漫漫長路。

如何當一位好的法務部長?

訪談尾聲,施茂林談到了擔任法務部長的經驗談。法務部轄下主要有兩個很重要的系統,一是檢察官,另一則是調查局。《法操》共同創辦人高宏銘律師,就此觀察到歷任法務部長的表現,與這兩個機關的互動狀況十分重要。《法操》也就此就教於施茂林,施茂林亦肯定高律師觀察入微。而檢、調兩者互動關係之微妙,可從2016年8月,出現有史以來第一位檢察官出身的調查局長,窺見一二。

「行政首長要有管理能力,否則對機關不會有好的績效。」施茂林說明,以前擔任法務部長時,主要是以業務領導來帶領調查局。進一步說明,調查局主要有兩個任務,一個是犯罪偵查,另一個是國安維護。國安維護就交由調查局與國安系統配合來運作,而犯罪偵查的方面,主要在提昇辦案知能與技巧,遵循法律程序,他也常在調查局相關會議與研討會中,與調查局分享辦案心得,提供辦案盲點與改善精進作法。

實際上調查局成立多年,內部已經有非常良好的運作機制,所以施茂林表示其實也無須過度擔憂或介入,只要提供大政方針與發展方向,引導調查局善盡職責,「切忌以古代衙門上下觀念,發號施令。尊重與溝通才是良方!」施茂林如此呼籲。

最後,施茂林也語重心長地說道:「經過司法的當事人,都對司法沒好感,但是這絕對不代表人民只因為結果不如意就沒好感。更重要的是,司法的過程容易令人不快。」

《法操》對此也深表贊同,如同施茂林所說,法律人容易自以為是,只從自己的角度看案情,依個人看法審案用法,辦案效率又不彰。這樣一來,民眾對司法怎麼會有好感呢?對於司法的期待會一路從「嚴辦」、「快辦」,下降到只要結案就好的「隨便辦」,要建立司法信賴度,談何容易。

蔡英文總統於2016年5月20日就職演說時,預定於10月份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目前卻仍在籌備中,《法操》由衷期盼蔡英文總統在這次的司改會議,不是只炒炒短線,改改組織、制度,而是能深耕漫長的改革之路,將來某天才能真正見到司改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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