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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體制大檢討】請法務部長放手人事權,讓檢察官專心辦案!
2015年7月13日,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蔡啟文主張,法務部長對於檢察官調升主任檢察官以及地檢署檢察官調升高檢署,不應擁有「圈選權」,認為法務部長只能「核定」公布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檢審會)的審議結果。為此,蔡啟文檢察官主動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凍結該次檢察官人事異動。


【檢察體制大檢討】別再分「偵查組」和「公訴組」:檢察官己案己蒞才能確實負責
在社會上,對於檢察官的職掌,民眾比較清楚檢察官負責犯罪偵查,一旦認為很可能成立犯罪,就會起訴被告,讓被告接受法院的審理。但檢察官的工作,不是在起訴後就結束了,還要在審理程序中,繼續代表國家追訴犯罪,甚至,如果認為法院判決結果違背法律,檢察官也要負責上訴,以維護國家法律秩序。


【偵查不公開卻超公開】偵查「對誰」不公開?
「偵查不公開」,基於無罪推定原則,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兼顧保障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名譽、隱私、安全所建構之刑事訴訟原則,限制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


【偵查不公開卻超公開】《台鐵爆炸案》什麼都公開了,就確定破案了嗎?
2016年7月7日晚間,台鐵在進入松山車站前,發生爆炸,造成25人受傷,並引起社會惶恐。隔天警方鎖定傷者之一的林姓男子涉有重嫌,林姓男子的本名不但被曝光,警方更在8日晚間召開記者會,宣稱本案「幾乎可以確定破案」。


【監督法官一起來】法院自訂分案要點,法定法官原則是假的?
2016年8月,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簡稱台中高分院)針對鄭性澤再審案和頂新油品案,此二矚目案件重新安排受命法官,此舉引起國內眾多關注。 法定法官原則:確保法院隨機分案 先來說一下法院的「分案」有多重要。很多人都有看過「少林足球」,其中有段強雄的名言「球證、旁證和觀眾都是我的人,你拿什麼跟我打?哈哈哈。」這一段就能清楚說明,案件由誰審理有多重要!


【監督法官一起來】公開審理更公開!請給我們「法庭直播」
法院組織法第86條本文之規定,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這就是所謂的「公開審理原則」,也就是說,原則上,法院的審理必須公開進行,讓民眾可以自由旁聽,除非有例外情形,否則違反公開審理原則所製作的判決,就是判決違背法令,得作為上訴第三審的事由。


【寫在後面】寫在後面:司改不再打高空!小改變大不同!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司法改革已經喊了不下二十年,改來改去何去何從? 總結法操白皮書建言,改革不用打高空,不用大費周章只在法律制度上打轉,司法改革就該從小事做起! 一、司法程序透明公開


【偵查不公開卻超公開】法國檢察官因違反偵查不公開被告了,我們呢?
巴黎2015年11月恐怖攻擊案嫌犯阿布岱斯蘭(Salah Abdeslam)於2016年3月18日在布魯塞爾被捕,法國檢察官19日晚上在巴黎記者會引述阿布岱斯蘭對布魯塞爾法官的供詞:「他原要在法國國家體育場(Stade de France)自我引爆,但我引述他的話,他放棄了。」據《中央社》報導,阿布岱斯蘭的律師塞凡瑪力(Sven Mary)20日表示,法國檢察官揭露嫌犯私下承認計劃自我引爆,違反了司法保密原則,將對他提出告訴。


【檢察體制大檢討】司改從小處著手:改善偵查庭佈置、檢察官掛上名牌,結案書類要公開
應該很多人看過木村拓哉主演的「HERO」電視劇,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在該劇中,日本檢察官都是在辦公室訊問被告或證人,這一點和我國非常不同。


【檢院共通毛病】別再讓筆錄出差錯:配置速記人員,並開發筆錄記錄軟體吧!
筆錄製作是一個很重要,但是常被忽略的議題。刑事訴訟程序會有一連串的筆錄:一開始在警察局,警察會製作警詢筆錄;到了地檢署,檢察官偵訊的時候,書記官會作偵訊筆錄;上了法庭,交互詰問、法官訊問都會由書記官做成法庭筆錄。


【法操專訪】蔡啟文檢察官專訪 | 撻伐法務部長「圈選權」!始終如一的法治關懷與勇敢
蔡啟文檢察官過去在雲林地檢署服務時,曾追查縣長張榮味及檢察官徐維嶽貪汙案;申請轉調士林地檢署後,更追查了陽信銀行超貸弊案,不畏強權,聲押立委薛凌、陳勝宏夫婦,其作風勇敢果決,就連陳瑞仁檢察官本人,都戲稱他為「司法界柯P」。


【司想評論】公布承審法官姓名,就能揪出恐龍嗎?
根據2016年7月31日的媒體報導指出,最高法院一改過去公告新聞稿不附審理法官姓名的慣例,經全體法官決議,在重大矚目案件的新聞稿,一律標示承審法官以示負責。主要的原因,是最高法院於今年五月間,對某弒母案經高等法院判處無期的被告駁回上訴,經媒體大篇幅報導,但卻誤把馮京當馬涼,誤將非審理該案的庭長當成承審法官,縱然嗣後該裁判書可於司法院網站查詢而澄清,但因為當下即時性新聞的誤導所造成的傷害,卻是難以彌補。


【味全油品案】【0920味全油品案二審開庭實況】檢察官你也幫幫忙,別再為反對而反對
味全油案今日於智慧財產法院,進行第三次的準備程序庭。法操綜觀今天的開庭狀況,檢察官孤身一人力拼眾多辯護人,對於辯護人聲請傳喚證人、鑑定人的必要性,都有表示意見。 然而,法操認為,檢察官似乎並不如辯護人清楚整件案情的來龍去脈,某些反對意見似乎稍嫌說理不足,沒有說明反對的實質理由。底下就讓法操帶各位來看看,本次庭期發生了什麼,以及為何法操會有此建議。


【司想評論】因為魏應充可惡就扣押? 「順應民意」成為院檢違法扣押的「正當理由」?
民國102年,爆發大統混油案,因牽連甚廣、引起全國民眾群情激憤,甚至因為大廠味全公司旗下油品涉案,民眾在103年發起「滅頂行動」,當時在社會同仇敵愾的氣氛下,檢方也不敢大意,於同年10月起訴,並大舉扣押時任味全董事長的魏應充名下財產,包含不動產、股票、存款等等,聽聞檢方此舉,一般民眾莫不予以肯定。


【味全油品案】因為魏應充可惡就扣押? 「順應民意」成為院檢違法扣押的「正當理由」?
民國102年,爆發大統混油案,因牽連甚廣、引起全國民眾群情激憤,甚至因為大廠味全公司旗下油品涉案,民眾在103年發起「滅頂行動」,當時在社會同仇敵愾的氣氛下,檢方也不敢大意,於同年10月起訴,並大舉扣押時任味全董事長的魏應充名下財產,包含不動產、股票、存款等等,聽聞檢方此舉,一般民眾莫不予以肯定。


【大小謬誤】檢察官神邏輯!?一人違法重建,全部共有人都違法?
案例事實 阿寶自民國101 年2 、3 月間某日起,未經主管機關桃園縣政府發給建築執照,即擅自在與他人共有之土地上,搭建高度約1.1 公尺、面積約520 平方公尺、RC、模板構造之違章建築物,經桃園縣政府工務局於101 年5 月7 日依法稽查,查知上情後,於同年7 月13日派員依法執行強制拆除完畢。


【司想評論】被冤是賊,以死明志!檢察官結案書類不該公開嗎?
民國102年6月間,一名陳姓男子因被指控竊取全家便利商店的遊戲光碟,而遭檢察官依竊盜罪在103年3月時起訴。但陳男認為自己並未觸法,不甘願被當成竊賊,竟然在5月時就選擇留下遺言,以死明志。


【司想評論】法官當庭罵人!竟然也算合法行使職權?
在民國104年11月24日時,司改會針對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賴秀雯,在開庭時涉有濫用其訴訟指揮權,剝奪當事人陳述意見權利,開庭態度不佳,損及當事人尊嚴等情形,向法官評鑑委員會提出個案評鑑。而法官評鑑委員會在民國105年8月5日,就本案作出104年度評字第11號決議。


【司想評論】【司法院人事案】還是有爭議!?大法官「再任」有無違反憲法規定?
近日,因蔡英文總統原本提名的大法官人選謝文定及林錦芳二人,造成各界質疑,反對聲浪不斷,而蔡英文總統也順應社會期望,在8月14日同意撤回司法院人事咨文。重新思考後,蔡英文總統決定提名許宗力及蔡炯燉為新任大法官人選。


【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人民有不受政府審查而表達思想的自由!
1970年代,是美國種族歧視紛擾之時,郵政工人厄爾•莫斯利(Earl Mosley)在一所公立高中門前,舉牌抗議學校存在著種族歧視。在此事件後,芝加哥市政府頒布了示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