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油品案】【0920味全油品案二審開庭實況】檢察官你也幫幫忙,別再為反對而反對

  • 2016-09-20
  • 法操司想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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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油品案二審準備程序庭

時間:105年9月20日 14:00

地點:智慧財產法院第2法庭

味全油案今日於智慧財產法院,進行第三次的準備程序庭。法操綜觀今天的開庭狀況,檢察官孤身一人力拼眾多辯護人,對於辯護人聲請傳喚證人、鑑定人的必要性,都有表示意見。

然而,法操認為,檢察官似乎並不如辯護人清楚整件案情的來龍去脈,某些反對意見似乎稍嫌說理不足,沒有說明反對的實質理由。底下就讓法操帶各位來看看,本次庭期發生了什麼,以及為何法操會有此建議。

刑事訴訟程序,也可整理不爭執事項?

本月月初9月5日,進行了第二次的程序準備庭,就爭執與不爭執事項整理完畢。今天辯護人希望再增列不爭執事項,而檢察官則回應辯護人此舉不合法律規定,不爭執事項應是由審檢辯三方皆同意才可增列。

然而,法操認為,刑事訴訟程序帶有公益色彩,法官、檢察官都有發現事實真相的義務,不論是對被告有利或不利的情形,都應注意(刑訴2163)。所以,絕對不可將「整理不爭執事項」,等同「免除或減輕法官、檢察官的調查義務」。舉一極端例子,若被告不爭執他有殺人,難道就不需對此進行調查了嗎?

遍觀刑事訴訟法,有使用到「爭執」一詞的條文,分別是第166條之1第288條第455條之27。然而並沒有明白揭示,準備程序中,「整理不爭執事項」應如何進行,如果真的認為整理不爭執事項有其必要,似乎應該於法律中作更清楚的規範。

廣告是否不實,應有釐清必要

眾多的本案被告,聲請傳喚的證人、鑑定人也非常多。法官分別就傳喚的必要性,請檢辯雙方表示意見。檢察官認為,被告想要傳喚的證人,多數已經在審理中或偵訊中具結過,所陳述的證言已經有證據能力,實無再行傳喚的必要。

其中最值得一提者,辯護人希望傳喚文化大學廣告系羅文坤教授作為鑑定人,以釐清味全公司在調合油的外包裝上寫著「添加橄欖精華」、「獨家技術結合進口頂級葡萄籽油調理優點」等標語,又在包裝正面使用橄欖、葡萄等圖樣,是否為廣告不實,或者是廣告業界向來容許的行銷策略。

辯護人指出,味全調合油的成分標示有如實揭露調合比例,並不會讓消費者陷於錯誤,標語、包裝僅僅是行銷的策略。另一方面,檢察官卻認為,起訴的犯罪事實是內容物與外觀不一致,與辯護人欲傳喚鑑定人釐清的事實並無關連,無傳喚必要。

而法操聽完這段論述,心裡感到納悶,一審法院判決所針對的犯罪事實中就是:購買大統公司摻混銅葉綠素的假油,摻混成味全公司純橄欖油出售;以及味全調合油中,棕櫚油占了98%左右的比例,卻僅在包裝上強調橄欖油和葡萄籽油成分,因此有詐欺。而辯護人欲釐清的待證事實,不正是一審判決中的犯罪事實嗎?

法操認為,檢察官如此回應,似乎沒有實質的指出為何無關,稍有為反對而反對之嫌。檢察官若真認為起訴理由充足,也應該盡力協助釐清案件爭議,盡快讓案件有所進展,而非為了反對而反對,造成司法資源的虛耗。

硬體問題仍無改善,建議法庭線上直播

本次開庭,也如法操上次《【0905味全油品案開庭實況】旁聽座位稀少、設備準備不足,重大矚目案件也可以這樣搞?》所提及,本案是社會矚目案件,被告、辯護人人數眾多,智財法院的法庭空間明顯不足,多位被告跟他們的律師,還是只能坐在後面的旁聽席。

雖然智財法院已多開一間法庭進行同步轉播,因應旁聽民眾的需求,然而,民眾席也僅20席,關心此案的民眾只能提早到場排隊,以免向隅。所幸,今日到場旁聽民眾剛好都有座位。但,法操不禁納悶,難道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嗎?關心社會矚目案件,想要旁聽的民眾,每回都只能碰運氣,若剛好沒有位子,豈不白跑一趟了嗎?

法操認為,釜底抽薪的解決方法,是建構公開審理法庭的線上直播。我們已經可以在另一間法庭進行同步轉播,何不同時建構網路上的直播呢?如此一來,關心案情的民眾也可免去舟車勞頓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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