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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數據】【全國檢調大調查】檢察官每月最低案量也有28件!人手完全不足!
文/法操司想傳媒 「全國地檢署檢察官工作量統計」表格,列出各地檢署的每人每月新增偵查案件量(藍色),以及平均每件偵查案件偵結所需天數(紅色),以比較各地檢署檢察...
【惡檢系列】過太爽的檢察官: 呂理銘
法官法第82條第1項規定:「實任法官每連續服務滿七年者,得提出具體研究計畫,向司法院申請自行進修一年,進修期間支領全額薪給,期滿六個月內應提出研究報告送請司法院審核。」然而所謂「自行進修一年」是代表可以在家睡大頭覺嗎?
【江元慶專欄】台灣冤案實錄:王姓夫妻的司法悲歌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民國105年11月25日,在總統府召開的第一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會議上...
【公法小教室】大法官的職權:釋憲、正副總統彈劾案、政黨解散案
依據我國《憲法》第 78 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當憲法之解釋出現疑義時,司法院為有權解釋機關。《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司法院因而設置了專職憲法解釋的大法官。進一步說明,大法官的職權涵蓋四項,分別是:
【婚姻平權】法操民法論壇|婚姻平權,民法修了就好?
監督司法的獨立媒體《法操司想傳媒》,2017年的第一場論壇,於3月2日晚上舉辦。便是邀請到現任立法委員許毓仁、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律師以及大壯法律事務所家事法專業賴佩霞律師,,由《法操》創辦人高宏銘律師主持,帶領民眾了解台灣目前婚姻平權的進展,並與民眾一同研討,關於同性婚姻到底該如何立法或修法?
【婚姻平權,民法論壇】【法操民法論壇】婚姻平權,民法修了就好?
監督司法的獨立媒體《法操司想傳媒》,2017年的第一場論壇,於3月2日晚上舉辦。便是邀請到現任立法委員許毓仁、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律師以及大壯法律事務所家事法專業賴佩霞律師,,由《法操》創辦人高宏銘律師主持,帶領民眾了解台灣目前婚姻平權的進展,並與民眾一同研討,關於同性婚姻到底該如何立法或修法?
【刑法小教室】「公然侮辱」和「誹謗」一樣嗎?
本次所要探討的案例,是發生在高雄某高職學生間的糾紛。朱姓和盧姓學生為同班同學,但是彼此相處並不愉快,又因盧姓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所以朱姓學生常在教室以「你有病要吃藥」或「該吃藥了」等類似言語和三字經,去譏笑、辱罵盧姓學生。
【司想評論】用「羈押」來「防逃」——是侵害人權還是確保勿縱?
司法院在2016年10月19日中午召開記者會,表示由於被告在審判期間逃亡的事件時有所聞,因此司法院擬修正刑事訴訟法,增訂羈押替代方案做為防逃機制,包括被告自備手機,由司法機關透過通訊軟體追蹤被告行蹤。
【司想評論】「新加坡男」性侵台灣女大生:可以讓新加坡來判重刑嗎?
新聞報導指出,四名「新加坡男」來台遊玩,並於交友軟體上結識兩名台灣女大生,相約至夜店狂歡。結束後又將女大生約回日租套房,隨後灌醉女大生,趁她們不勝酒力輪番性侵。 據了解,關於妨害性自主之犯罪(即俗稱的「性侵」),在「台灣」的刑罰是:加重性侵害犯行是7年~15年有期徒刑,一般性侵害犯行是3年~10年有期徒刑。而在「新加坡」則是規定性侵害犯罪是8年~2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另外還會受到12下以上,24下以下之鞭刑。
【法操小教室】「本票」還是「保管條」?民事還是刑事?
新聞報導指出,就讀中華科技大學的竹聯幫雷堂份子楊東潤,吸收輔仁、文化、醒吾等校大學生,及6名高中職學生,成立「獵殺富二代」LINE群組,專挑家境富裕的學生,以電腦簽賭網站「合夥經營必獲暴利」為誘惑,設局詐財,再脅迫還錢。
【江元慶專欄】台灣冤案實錄:檢察官的常識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我國刑事訴訟制度在民國92年發生很重大的變革──採行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簡要...
【司想評論】【委員談司改】徐永明:直播無距離,法庭更透明!
徐永明立委,生於1966年5月15日,臺中人,現為第九屆不分區立法委員,且為時代力量黨團總召。 在猴年的最後一刻,《法操》於2017年1月18日約訪到行程滿檔的徐永明立委,正式拜會前,徐永明辦公室也先針對了幾項有疑慮「司法議題」,請法案助理曾玟學先生,與《法操》編輯事先會面討論,以便與徐委員的訪談能更流暢。
【家事法專欄】親愛的,我們走不下去了——淺談法定離婚事由
執業生涯中,不乏常聽見當事人聲淚俱下的表達無法跟另一半繼續共同生活的情形。而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當然...
【法操小教室】關於「遺產」,到底誰說了算?
2016年初,受矚目的遺產相關案件,莫過於長榮集團張榮發總裁的遺產分配案。之所以會那麼受矚目,一方面是大家對於深似海的豪門想一窺究竟,另一方面,也是因為遺產分配也與大家息息相關。
【司想評論】因為偷拿一個塑膠袋,就被起訴,真的合適嗎?
新聞報導,一位家住新北市的郭姓女子,在饒河夜市逛街時,隨手取用了某間店家懸掛在外面的紅白塑膠袋。店家見狀,上前詢問。據報導,郭女似乎反譏店家小題大做,與店家發生爭執。店家報警處理,郭女遭警移送地檢署,檢察官也將其起訴,而法院則判罰金二千元,緩刑二年。
【司想評論】【李念祖律師暢談司改】法律人應幫助社會「遵法循法」,創造司法更高的價值!
李念祖律師,為台灣最大法律事務所「理律」的副所長,在許多律師都想進入的黃金殿堂裡,李律師專研憲法,致力於人權保障以及各項公益事務,參與多次重要的大法官釋憲案,李律師可能不是台灣最會賺錢的律師,但對於人權的付出與奮鬥,投身公益的那份熱情,都是他比金錢更貴重的資產。
【江元慶專欄】台灣冤案實錄:金門的「破」紀錄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阿炳」是金門人,默默無聞的他,在當地創下了一項紀錄…… 金門地檢署指控阿炳販毒1...
【婚姻平權】「男性間性行為者」終生不得捐血!?這樣公平嗎?
最近葡萄牙國家足球隊隊長C羅(Cristiano Ronaldo dos Santos Aveiro),成為全球捐血形象大使,在台北捷運的月台、列車,也能看到C羅呼籲捐血的廣告,讓許多人看到廣告,也想捐出自己的熱血來幫助他人。但,男性間性行為者,在台灣卻是被禁止捐血的族群,終生都無法響應C羅帥氣的號召。
【司想評論】「男性間性行為者」終生不得捐血!?這樣公平嗎?
最近葡萄牙國家足球隊隊長C羅(Cristiano Ronaldo dos Santos Aveiro),成為全球捐血形象大使,在台北捷運的月台、列車,也能看到C羅呼籲捐血的廣告,讓許多人看到廣告,也想捐出自己的熱血來幫助他人。但,男性間性行為者,在台灣卻是被禁止捐血的族群,終生都無法響應C羅帥氣的號召。
【馬英九案】【馬英九教唆洩密案最終審理】馬英九強調:「我沒罪」!
本案距離上次開庭已經過了近一個月,此次開庭是最後一次審理庭,言詞辯論結束後,審判長宣布,將於106年3月28日下午3點,於台北地方法院第9法庭宣判。就讓《法操》先替各位整理,最後一次審理的辯論重點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