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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想評論】臨檢還是侵害人權?
據新聞報導,一名男子駕車在快到酒駕臨檢站前臨時停車,並疑似自囚車內拒絕酒測,遭警方罰鍰新台幣9萬元。經當事人提起交通裁決訴訟,於上周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訴駁回,撤回警方開出的罰鍰及吊銷駕照等處分。一經報導社會大眾便紛紛對此判決表示看法,在各大網站上引發論戰。
【司想評論】指紋不行,虹膜可不可以?
據新聞報導,有立委提出戶籍法修正草案,而修正草案第57條,規定人民應提供政府個人特徵訊息的規定,在各大論壇網站上引起熱烈迴響。
【司想評論】鞭數十,驅之別院?
據新聞報導,台中一名顏姓女子於昨日凌晨酒駕撞死陳姓機車騎士,並與車上兩位乘客一同謊稱第三人「小胖」駕駛。新聞一出引發各界回響,除了感嘆陳姓騎士無端斷送甜點師生涯外,同時也對目前酒駕刑責是否適當、及是否應該修法引入鞭刑等問題多有討論。
【司想評論】謹此紀念王育霖檢察官
今天3月31日是已故王育霖檢察官的忌日,王育霖檢察官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下稱東京帝大,即東京大學前身),並且是第一個在日本統治台灣時期得以出任檢察官的台灣人,可說是非常優秀,卻在二二八事件中不幸遇害。
【司想評論】失控的酒駕,重罰可以解決問題嗎?
根據媒體報導,為了因應危險駕駛行為對用路人的威脅,英國政府正在研擬提高危險駕駛罪致死的刑度,最高可達無期徒刑。 目前的英國危險駕駛致死罪,最高可處14年以下有期徒刑,已經算是頗為沉重的罪刑。但多數罪犯只會被判處7年左右的刑期,平均刑期則不到4年,這才使得英國國內產生「既有法規警惕效果不足,研擬加重刑度」的呼聲。
【司想評論】尿液檢體女變男,證據到底怎麼取得才對?
據新聞報導,屏東一名譚姓女子因財物遺失在其男友吳姓男子的陪同下到警局報案,經採集尿液發現有吸食毒品。經法官比對DNA後發現譚女的尿液檢體實際上是吳男的尿液。法官遂判決譚女無罪。 相信有在追蹤《法操》的讀者們一定都還記得,我們曾經和大家分享過「無罪推定原則」及「罪疑惟輕原則」兩個概念(【法操小教室】無罪推定原則與罪疑惟輕原則)。所以當看到這個判決時,應該對於法院的結論不感到意外了吧!
【司想評論】鄭性澤戳破的司法面貌
鄭性澤案,「出生」在部份檢察官及法官追求「證據女王」的那個年代,那是個對「被告自白」走火入魔的年代。在那個刑事司法時期,只要被告寫下自白、承認犯罪,幾乎等同於就是警察宣告破案的證書,進而成為司法官得以速審速結的「法」寶。
【司想評論】繼續限制彭愛佳出境,有道理嗎?檢察官請街上路人公評?
根據媒體報導,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控收賄,高院判處13年半,其妻彭愛佳也因為涉嫌洗錢而被起訴。經過一、二審,彭愛佳皆獲得無罪的判決,但並未解除限制出境。林妻因工作緣故,需要出國採訪,所以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的管制。
【司想評論】司改一大步,判決書將載檢察官姓名!
大家知道,在法庭上,你看不到提起公訴檢察官的名字嗎?你知道現在起訴書是不會對外公開的嗎?公開透明,一直是《法操》對於司法改革的主張,其中具體的提案包括「法庭直播」、「檢察官掛名牌」、「公開檢察官結案書類」等等。這些都是最快、耗費資源最小、最讓人民有感覺的改革方法。
【司想評論】警方可以押人取槍嗎?
根據媒體報導,桃園龜山分局偵查隊,為了追查槍枝,前往章姓嫌疑犯的住所。並要求章姓嫌疑犯主動交出槍枝,否則將要將他帶回去驗尿。章姓嫌犯怕施用毒品的事情暴露,故配合離開去拿槍。員警怕章姓嫌犯會脫逃,遂將前去章姓嫌犯家的孫姓男子,扣留在偵防車中,長達1小時。
【司想評論】為什麼高分檢檢察長有權「命令」地檢「起訴」?
根據媒體報導,2015年台中一對父母,發現四個月大的兒子身體不適,就醫後發現,兒子身上有多處新舊骨折,懷疑兒子遭到保母母女虐待。經過台中地檢署兩次偵辦,皆因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這對父母不放棄,再度提起再議。
【司想評論】貪汙檢察官變身貪汙律師?
根據媒體報導,前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朝震,任內收賄被判刑入獄,出獄後,想改當律師。2014年出獄後以具律師資格,向台南律師公會申請入會執業,台南律師公會以犯貪污罪不適任律師為由否決,但王朝震獲一、二審法官認同,判台南律師公會敗訴,應同意王朝震入會。
【司想評論】殺死自己的小孩,會被加重刑度嗎?
根據媒體報導,雲林一對父母涉嫌在6年內虐打3名子女致死並棄屍,其中2名年紀較小的次子、次女死亡時甚至不足一歲,次女遺骸已在雲林縣崙背鄉空地尋獲,長子與次子遺骸目前還未找到。檢方對兇嫌李姓男子依遺棄屍體罪、傷害致死罪起訴;兇嫌陳姓女子則依遺棄致死罪、遺棄屍體罪起訴。
【司想評論】《正義辯護人》:守護人權與法治的價值
電影《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席捲韓國票房,在台灣也開出票房佳績,同時再度喚起觀眾對1980年光州民主化運動的認識。飾演本片司機大叔的宋康昊(송강호)曾多次獲得韓國電影獎項,有韓國「國民影帝」之稱,這次《法操》想帶讀者分析的法律電影,是另一部他在2013年所主演的《正義辯護人》(변호인)。
【司想評論】看盡陪審團的光明面與黑暗面--《12怒漢》
《12怒漢》(12 Angry Men)是1957年由米高梅公司製作之黑白電影,內容講述一名住在貧民窟的少年,被指控殺了他的父親。在11位陪審員皆認為男孩有罪,僅有一位陪審員堅持男孩無罪的情況下,最後卻大逆轉12位陪審員皆同意少年無罪。
【司想評論】事情過了28年還可以提告嗎?追訴權?消滅時效?
2019.05.29更新: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殺人犯無追訴時效的限制。刑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
【司想評論】抓盜版封鎖網域,事情很大條!
立委鄭運鵬,希望可以杜絕盜版問題,主張修正《電信法》第8條,及增訂著作權法第84-1條,發生侵權問題時,著作權人得聲請法院令網際網路服務業者封鎖該IP位址或網域,並令臺灣網際網路中心(TWNIC)不得解析該網頁。
【司想評論】原住民少年持獵槍殺死侄、射傷父,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原住民持有獵槍之所以會被大家廣泛討論,原因有兩種,一是當原住民獵到保育類動物時,另一個就是獵槍誤傷事件。王光祿非常上訴案,就是針對原住民獵捕野生保育動物的事件。 最高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請了非常多專家證人,希望可以了解原住民的持有獵槍的文化歷史。《法操》不僅親臨現場也在雲端上,參與這場「司法史上第一次」最高法院審理的「直播」,(延伸閱讀:司法更加透明公開!王光祿案最高法院首次法庭直播)。
【司想評論】歷經15年,資訊工程師賴廷政,終於沉冤得雪!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以「冤獄平反,再審成功,被關 8 個月,高雄高分院改判無罪」,作為賴廷政案再審結果的新聞稿標題。本案是什麼樣的冤獄呢?賴廷政是因為什麼理由被判刑8個月呢?又是什麼理由讓他終得平反呢?讓我們一起看下去。
【司想評論】精神病患隨機傷人,刑法管不到嗎?
據媒體報導,於2016年11月29日中午,於台北市劍潭捷運站,一名林姓男子突然闖入,因一時情緒失控,出拳毆打無辜女子,引發捷運站內騷動,造成兩人額頭受重傷、眼下浮引發捷運站內騷動,而男子攻擊後立即離站騎機車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