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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想評論】從王光祿案,看我國的非常上訴制度
台東布農族獵人王光祿(Talum),於2013年8月為了年邁母親,持獵槍捕獵野生保育動物山羊、山羌肉,於2015年11月遭判3年半定讞。判決內容引發各界討論,質疑司法歧視原住民族。最後,檢方最後決定暫緩執行,檢察總長也提起非常上訴。
【司想評論】找不到屍體就不能判刑嗎?無名屍命案該怎麼定罪?
大家好,我是林律師,今天要說的是一個沒有找到屍體,卻被判有罪的故事(註1)。 民國90年,警方接獲報案,一名年近40歲的張姓女家教,自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的住處離奇消失了。
【司想評論】毒品怎麼管?現行法規還可以改得更好嗎?
2016年8月2日時,網路名人朱學恆披露,時任立委顧立雄在7月召開「擴大施用毒品罪醫療前置化修法」公聽會,朱學恆並將這場公聽會解讀成要推動「毒品除罪化」,掀起了一場軒然大波,引發各界反對和質疑聲浪不斷。
【司想評論】「摸臉」算是性騷擾嗎?是法官輕判還是真有道理?
2015年10月在宜蘭羅東,發生了一起爭議案件。當事人分別為受「人安社會福利基金會」羅東站安置、扶助,而相互認識的賴姓男子及劉姓婦人。去年10月底,賴男從基金會出門時,伸手觸摸了錯身經過的劉女臉頰。事後報案時,劉女更表示屁股在準備出門起身時也順勢被賴男摸了一把,憤而以性騷擾為由告上法院。但最終法官卻以臉頰不算隱私處,而摸屁股無人證、物證為由,判賴男無罪。
【司想評論】罪刑法定原則是什麼?從一未成年人私密照拍攝之案例來看
2015年6月某日晚上,A男在「LINE」上結識當時年僅17歲的B女,雙方互加好友後,開始談論情慾話題。A男先傳自己裸露上半身、下體的猥褻照給B女,要求B女比照辦理,B女先傳露胸沒露點的照片給A男,A男食髓知味,乃要B女傳些更露的照片,B女應其所求,又傳了幾張露胸且露點的照片給A男。嗣後,A男要求B女再照一些有生殖器的照片,並要B女在臉書上將兩人掛為「穩定交往」,但因B女已有男友並在臉書上掛為「穩定交往」而拒絕,A男竟對B女恫稱「要公開B女先前所寄送之照片」,B女為避免私密照片被公開,迫不得已自拍一些猥褻行為之照片及自慰影片後,以LINE傳給A男,A男共取得27張B女露點之私密照片及2部影片。
【司想評論】【維冠大樓倒塌】115條人命,最重五年刑責,是恐龍法官還是法條限制?
台南永康區維冠大樓於2016年2月6日凌晨,因地震而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傷、289人無家可歸的重大意外。而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於2016年4月7日台南地檢署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負責人林明輝、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大合鑽探技術顧問有限公司結構部結構技師鄭東旭等5人。
【司想評論】復興航空解散!錢、責任,該怎麼算?
復興航空在103年7月23日澎湖空難及104年2月4日基隆河空難後,又於105年11月22日無預警停止營業並宣佈解散。讓許多尚未與復興航空達成和解的空難家屬、復興航空員工、已訂票旅客、旅行業者擔心是否會求償無門。讓我們來了解,當復興航空解散後,影響的層面有哪些吧。
【司想評論】偷東西到一半就被逮,就不算是小偷了嗎?
根據10月23日的媒體報導,今年3月一名王姓男子因為覬覦洪姓男子收藏的藝術品,因此在凌晨時分持菜刀破壞洪男家門的鐵捲門鎖,但尚未進入屋內搜索、偷取財物之前,便被警察逮捕。王男經地檢署依竊盜罪起訴後,卻先後被彰化地院、台中高分院認定為「預備竊盜」,因此獲判無罪。
【司想評論】【鄭性澤案再審】拒絕測謊就是「作賊心虛」?測謊沒過就是說謊?
2016年再審的鄭性澤案,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是,當初鄭性澤的自白有沒有「任意性」。「任意性」指的是,自白是不是在意志自由的前提下所作的陳述。畢竟,原審判決幾乎是完全以自白作為有罪判決的依據。因此,鄭性澤是任憑己意作出自白,還是因為遭刑求被迫自白,就需要釐清。8月9日,鄭性澤案再審第二次準備程序庭中,檢察官、告訴代理人以及辯護人,三者都對此有所表示意見。
【司想評論】【秦偉性侵案】檢察官起訴41年,就真的可以關他41年嗎?
2016年11月5日,新聞報導,藝人秦偉涉嫌性侵,其中甚至有兩名未成年,因而遭檢察官求刑41年。目前案件尚處於起訴階段,有賴法院進行後續審判。依台北地檢署新聞稿所揭示的犯罪事實,秦偉的行為,實在令人髮指!然而,《法操》要暫時收起憤怒,透過本案報導,來說明一些基本的法律觀念。
【司想評論】最高法院開庭必須常態化!「法庭直播」就從這裡開始
許宗力老師就任司法院長一職後,馬上就拋出「最高法院開庭常態化」和「法官事務分配和基本資料公開」等改革方案,讓人確有耳目一新之感。 「最高法院開庭常態化」的議題,早已在學界討論多時。雖然最高法院是「法律審」,通常不會有要調查證據的情況,但「法律見解的妥適性」,其實,也應經當事人辯論,再為裁判,較為允當。
【司想評論】《法操》建言:致許宗力院長,司法透明三步驟!
老師好!猶記得當年在徐州路的課堂上老師您的風采,對於您常常在課堂上提到國家權力是來自於人民,所以行使國家權力的各機關都必須要具有「民主正當性」此一觀點更是印象深刻,也是學生在思考涉及國家權力的公法領域問題時,都會去不斷思索的對象。當年與您是師生關係,現在則是人民與公僕的監督關係,因此,《法操》必須對現今司法現況提出建言。
【司想評論】沒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再愛也是陌生人
據媒體報導,在台大教授法文的法國籍講師、演員,人稱畢教授的畢安生,疑似因從自家陽台墜樓而身亡。但因畢教授並未留下遺書,因此,除了警方還要追查確切的墜樓原因,依刑事訴訟法第218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遇到這種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也就是不屬於在醫療機構病死或自然死的情況,檢察官都必須要進行相驗的程序。至於什麼是相驗?各位可以參考《法操》網站中《檢察官的陰陽界-談相驗與解剖》一文。
【司想評論】繞過檢察官,直接潛逃?!「單次解除限制出境」標準在哪?
台灣商業總會聯合會理事長張平沼之妻陳淑珠,因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不法獲利達台幣300多億元,案件分別在台北地院和高等法院審理中。但在今年8月,陳淑珠卻以參加國際會議為由,向法院聲請出境許可獲准,台北地院諭知「單次解除出境」,最後是在檢察署及時抗告之下,才把陳淑珠擋了下來。法院在本案中准許陳淑珠出境的作法,有許多啟人疑竇之處,涉及羈押法制上一個比較少被討論的面向,《法操》便在此與大家一同探討。
【司想評論】【法務部長邱太三失言】酒駕都是中下階層的錯?酒駕除了重罰還有其他方法嗎?
台灣酒駕新聞層出不窮,每每酒駕事故的發生,都常常會使社會要付出極大的成本。儘管「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警語已經深植人心,但幾杯黃湯下肚,恐怕早已把一切拋到九宵雲外。如何減少酒駕問題不斷發生,相信是政府當局以及民眾們都迫切關心的議題。
【司想評論】徐自強案無罪確定!二十一年纏訟血淚,能給我們什麼啟發?
1995年黃春樹遭歹徒綁架,並向其家屬要求上億元的贖金,警方透過監聽電話循線逮捕到黃春棋,黃春棋隨即供出陳憶隆、黃銘泉、徐自強三人也參與犯案。全案自1995年發生,迄今經過九次更審、五次非常上訴,並做成釋字第582號解釋。2016年10月13日的今天,最高法院最後駁回上訴,判決徐自強無罪確定。
【司想評論】台灣首例:公開收購卻破局!樂陞案全是假的?
2016年8月30日爆發樂陞收購案,根據台北地檢署的新聞稿指出,日商百尺竿頭原本在今年5月31日公開收購樂陞公司股票3萬8千多股並成交,消息一出,樂陞公司的股價一路飆漲。但是,到了交割期限8月30日,百尺竿頭卻拒絕依約匯款,公開收購案因而破局。
【司想評論】公布承審法官姓名,就能揪出恐龍嗎?
根據2016年7月31日的媒體報導指出,最高法院一改過去公告新聞稿不附審理法官姓名的慣例,經全體法官決議,在重大矚目案件的新聞稿,一律標示承審法官以示負責。主要的原因,是最高法院於今年五月間,對某弒母案經高等法院判處無期的被告駁回上訴,經媒體大篇幅報導,但卻誤把馮京當馬涼,誤將非審理該案的庭長當成承審法官,縱然嗣後該裁判書可於司法院網站查詢而澄清,但因為當下即時性新聞的誤導所造成的傷害,卻是難以彌補。
【司想評論】因為魏應充可惡就扣押? 「順應民意」成為院檢違法扣押的「正當理由」?
民國102年,爆發大統混油案,因牽連甚廣、引起全國民眾群情激憤,甚至因為大廠味全公司旗下油品涉案,民眾在103年發起「滅頂行動」,當時在社會同仇敵愾的氣氛下,檢方也不敢大意,於同年10月起訴,並大舉扣押時任味全董事長的魏應充名下財產,包含不動產、股票、存款等等,聽聞檢方此舉,一般民眾莫不予以肯定。
【司想評論】被冤是賊,以死明志!檢察官結案書類不該公開嗎?
民國102年6月間,一名陳姓男子因被指控竊取全家便利商店的遊戲光碟,而遭檢察官依竊盜罪在103年3月時起訴。但陳男認為自己並未觸法,不甘願被當成竊賊,竟然在5月時就選擇留下遺言,以死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