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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想評論】言論自由可以作為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嗎?
根據新聞報導,近日蔡丁貴與台灣北社針對慈湖潑漆行動召開記者會說明時,遭疑似不滿潑漆行動的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理事長胡志偉,以「生髮劑」狂噴頭部。事後警方趕到現場,胡等因涉侵入住居等罪嫌帶回派出所。
【司想評論】【陳鴻斌案】法官性騷,免職變罰款!職務法庭應有鄉民的正義!
日前職務法庭作出陳鴻斌懲戒案件的判決,引起各界譁然。陳鴻斌法官因多次性騷擾女助理,因違反法官法規定,經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監察院,再經監察院彈劾並移送司法院, 司法院職務法庭以104年度懲字第2號案件,判決:「陳鴻斌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
【司想評論】【樂陞案】犯罪事實四,許金龍無罪?
基本上本案只要是檢察官起訴的罪名,本次法院均認定許金龍有罪。唯獨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四:樂陞公司發行樂陞四、五及六之可轉換公司債,該部分許金龍無罪。 理由是甚麼?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確立了我國刑事訴訟法對於認定被告有罪無罪的判決基礎。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檢察官若僅提出推論或是臆測,並沒有盡其舉證責任,法院仍應該判決被告無罪。
【司想評論】一場MeToo運動,揭開南韓演藝圈、政治圈、司法圈的醜陋!
受到好萊塢的影響,2018年南韓演藝圈掀起「#MeToo」反性侵、性騷擾運動。此運動的發起,是由徐智賢檢察官,在JTBC電視台新聞節目《NEWSROOM》,揭露過去曾經遭到法務部監察局前局長安泰根性騷擾。看到這篇報導後,韓國的民眾們開始聲援這位女檢察官,希望政府可以徹查這此事。
【司想評論】【樂陞案】許金龍為什麼只有18年?!
樂陞案一審在2018年2月2日宣判,其中被告許金龍刑度最重,刑期高達18年,併科罰金1億元。其他被告刑期約1到2年,並有4位被告獲得無罪判決。樂陞收購自救會對判決結果表示失望,認為刑度過輕,檢方重重舉起輕輕放下。實際上是如何呢?
【司想評論】桃園地檢與政經看民視,節目上的各種謬誤
前日有網友於臉書貼文表示,當日於民視頻道撥出的《政經看民視》節目,在節目中針對桃園地檢署聲請法院羈押潑漆案當事人的法律依據,call out向桃園地檢署詢問。桃園地檢署人員表示,由於不清楚對方是否真的是政經看民視節目,且已經公開做出回應,一切以先前公開的回應為主,不方便再做更多回應。政經看民視節目也以此大方下標題,稱不知是否是該節目為「史上最瞎理由」。今日也有檢察官投書報紙,嘲諷該節目的做法。
【司想評論】國軍招募與樂透7廣告爭議,究竟是表現還是概念?
根據新聞報導,近日公開的國軍人才招募廣告被網友質疑疑似抄襲日本樂透7(ロト7)廣告。針對此問題,國防部也做出正式回應,表示本廣告是由7家公司共同討論拍攝而成,並指出根據智財局的說明,招募廣告與樂透7廣告不管是人物、劇情、音樂等等都不一樣,且並未剪輯廣告內容,因此並未侵害原廣告公司的著作權。
【司想評論】公務員為什麼不可以經營商業?
日本旅遊知名部落客林氏璧,原來是台大醫院的醫生,日前因為公務員不能經營商業,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記過一次。此事被媒體廣泛的報導,林氏壁也早在去年年底請辭台大醫院醫師一職。究竟林氏壁為什麼會被懲處?公務員被記過會怎麼樣?公務員服務法的規範對象有誰呢?
【司想評論】執行勤務未依正當程序有問題嗎?
根據新聞報導,台南麻豆分局員警處理交通事故時發生肢體衝突,員警頸部受傷。當時在場動手人員已被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等罪嫌移送,其餘在場叫囂者也被函送處理。
【司想評論】法院判決不同的狀況正常嗎?
根據新聞報導,上周有兩個社會矚目案件分別作出判決,分別是被媒體稱為「台大宅王」的張彥文案、及於台南地院開車衝撞律師及前妻的洪當興案。然而,由於洪案判決死刑而張案判決15年有期徒刑,許多網友紛紛表示法院因被害人身分不同而改變見解。
【司想評論】燈會裝置藝術抄襲風波--著作權法上的原創性是什麼?
2019.07.25類似案件:根據媒體報導,「波奇」貓與「妙可」貓Line貼圖抄襲爭議,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兩貓在耳朵尖銳角度及間距部分雖有雷同,但毛色、嘴鼻、腮紅、個性等部分仍有差異,且蛋蛋嘴此基本表現手法,為擬人化動物插畫領域普遍存在,不受著作權法保護,認為妙可貓沒有抄襲,判決無罪。可上訴。
【司想評論】《羅曼律師》--認罪協商真的對被告有利嗎?
由《獨家腥聞》的編劇丹吉洛伊(Dan Gilroy)編導,丹佐華盛頓(Denzel Washington) 主演的電影《羅曼律師》,講述了一位致力於社會運動的律師,在經歷了合夥人的死亡、面對與新任合夥人的理念差異等事情後,從改變自己的理念、到重新找回理想的心路歷程。本片也讓丹佐華盛頓入圍了本次奧斯卡獎的最佳男主角獎,同時也提出了許多法律問題讓大家思考,這邊,我們將提出片中主角心心念念、也是其中一條大主線的「認罪協商」問題,來和大家一起思考:
【司想評論】考試制度的一大步,司法官律師考試公布評分標準!
今年農曆過年前,考試院公布了去年底司法官考試及律師考試的評分重點,這也是考試院首次公布律師、司法官考試的評分標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應該寫了什麼,只有改題老師知道 相信讀者們都有寫過考卷的經驗吧!為了要檢測學生對於上課內容的掌握程度,我們會透過測驗的方式,較快速簡便地以數據來進行成效的分析。 從目前的考試制度來看,我們一般常用的考試模式有「選擇」及「申論」兩種。選擇題方面,雖然也有過閱讀測驗答案與原作者想法不同的問題產生,但至少有一個或多個正確、且較無疑義的選項可以做為考生選擇、及改題者評量的標準。
【司想評論】戰後初期的司法事件與二二八
1947年發生的228事件,大家都說是從一包私菸開始的,後來演變成激烈的省籍衝突,台灣進入了白色恐怖時代。但這樣的說法,已經不合時宜了。透過研究與了解,228絕對不是省籍衝突這樣單一的理由,背後有著複雜深遠的歷史情結。
【司想評論】謹此紀念法界先輩吳鴻麒法官
1947年3月16日,台北南港橋下,發現了多具屍體。其中一具屍體,身上有明顯遭受虐待的痕跡,面部受到槍托打爛、臍下部及兩足股皆被打傷積血,睪丸破,其狀不堪注視。經過其妻楊?治辨認,確定這名死者為高等法院推事吳鴻麒。
【司想評論】《槍口下的司法天平──二二八法界受難事蹟》
發生在1947年的228事件,是臺灣終戰後最大規模一次運用武裝軍事力量殺害平民的行動,事件中有部分遭難者為法界人士,「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及「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2012年聯合出版《槍口下的司法天平──二二八法界受難事蹟》,用以紀念當時遭難法界人士,哲人日已遠,但夙昔英風值得我們憑弔回顧。
【司想評論】衛生紙搶購一空,中間有什麼法律問題嗎?
根據新聞報導,由於有消息指出衛生紙將於3月底調漲1至3成,導致近日出現衛生紙的瘋狂搶購潮,許多賣場出現衛生紙被掃貨一空的情形。公平交易委員會也於近日發表聲明,已經針對這波衛生紙調漲問題是否背後有聯合行為進行進一步調查。處長更表示:依照目前媒體上的訊息及公平交易委員會掌握的狀況來看,這個案件「絕對、可能、已經」觸犯了聯合行為。若確定有聯合漲價的行為,將可依據公平交易法第40條的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
【司想評論】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訴字第694號判決談不當勞動行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2月22日發布關於106年度訴字第694號判決的新聞稿,該則判決涉及的是2年前轟動一時的華航空服員罷工事件。 事實經過 大部分人對於2年前華航罷工的記憶,是在華航與主導罷工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以下簡稱空服員工會)協商後,同意提高對員工的外站津貼,所以空服員工會宣布結束罷工後,就畫下句點。
【司想評論】228不只是放假這麼簡單
對大多數人而言,228代表的是行事曆上的紅字、是白白賺到一天假。過去對台灣歷史教育的缺乏讓許多人對二二八事件一知半解,即使後來逐漸重視,在歷史學科中所佔的比例依然偏低。
【司想評論】「三人成虎,五人入罪」─因朋友謊言,蕭明岳被判無期徒刑?
在全台灣享受的新年團圓氣氛時,FB上的一部影片,引起了網民的公憤。影片中,一位男子在接受檢察官的訊問,檢察官數次提到減刑利誘,要求男子供出上手,並強調「其他人已經都供出上手減刑,就剩你無期徒刑」、「你供出梁已經沒用了,他已經認罪了」、「其他人都說他有做,你想清楚」等語。 最後檢察官起訴他們供出的首謀,於2013年1月17日,蕭明岳也就是其他被告供出集團的首腦,被最高法院認定運輸第一級毒品,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判決蕭明岳有罪的原因,就是依據其他5位共犯的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