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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亞伯·方特斯:「學生或教師不應於學校大門被剝奪其憲法上的言論或表達自由。」
不論是國際公約或是國內法,兒童或少年在各種權利上都受到憲法等級的保護,像是言論自由、受教育權或是甚至是少年犯受審的相關權利等等,以保護、引導未成年人們可以健康的成長。


【司想評論】廣告不實!遊戲橘子被公平會開罰200萬
遊戲實況主「丁特」在2021年9月直播遊戲《天堂M》時,前後花費200萬元製作寶物「紫布」,沒想到共進行471次卻只有成功11次,機率遠低於韓版官方公告的 10%。丁特認為這與遊戲代理商「遊戲橘子」所公告「所有商城機率與韓版一致」有極大落差,透過媒體不斷向橘子喊話並向消保官申訴。 此事件發生後公平交易委員會也隨即介入調查,並在日前做出處分書,認定遊戲橘子確實有廣告不實,依公平法開罰200萬元罰鍰。


【司想評論】身分證一定要載明各種資訊嗎?
根據新聞報導,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到戶政事務所換發身分證時,要求新的身分證上不要有性別、戶籍地址、父母及配偶姓名、役別、照片等資訊但遭到拒絕,經訴願也不被受理後男子提起行政訴訟。


【司想評論】【林義傑變著作權蟑螂?】不是律師就不能辦理訴訟?還是有別的觸法原因?
根據新聞報導,極地超級馬拉松好手林義傑(現名林瀚駩)旗下的顧問公司,涉嫌先向國外取得未在台灣公開播映的電影授權後,再利用BT軟體上傳電影的下載種子「釣魚」,等有人下載後再與影視業者合作向檢警單位提告,並透過私下和解「賺取」金額。 林義傑由於不具律師資格卻包攬訴訟業務,而有觸犯律師法第127條及刑法第157條之嫌而遭拘提。很多人也提出疑問,如果沒律師資格就犯法,那這樣很多公司法務不是也違法嗎?林義傑的問題真的出在沒有律師資格,還是有其他原因?他的行為還可能成立其他罪名嗎?一起來看看!


【司想評論】【TVBS主播霸凌案】擺陣、燒符咒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根據新聞報導,近日TVBS爆出女主播霸凌事件,據傳有三名主播因為不滿另一名主播在座位上擺陣燒符咒,讓她們覺得不舒服,所以剪破受害者的圍巾、把用過的口罩、化妝棉及絲襪丟到桌上來「破除」陣法。不過雖然霸凌案在業界燒得沸沸揚揚,但TVBS否認有此事發生,僅表示主播間確實有過小糾紛。 法操想藉機討論兩個問題,一是若是想透過擺陣燒符咒來犯罪,實際上會不會成立犯罪?二是面對職場霸凌該如何是好?一起來看看吧!


【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拜倫·懷特:「讓重罪嫌犯都死去,並不比讓他們逃走更好。」
警察用槍的議題一直以來都是社會重大爭議之一,每當出現相關事件就會被媒體大肆渲染,民眾的各式意見也隨之產生,但最後常又不了了之,直到下一次的事件發生。


【司想評論】導師辱罵小學生,家長也能請求賠償嗎?
根據新聞報導,屏東一所國小三年級的班導在上課時,在全班面前多次對三名學生辱罵「朽木不可雕也」、「生雞蛋沒有放雞屎的一大堆」,並反覆詢問其中一名A同學「你媽媽為什麼要告老師」、「你為什麼愛說謊」等話。 A同學的父母不滿小孩遭到老師霸凌並一狀告上民事法院,老師在兩次審級中共被判須賠償20萬元,就讓法操來帶各位看一下此案法院是怎麼判的吧! A同學的父母不滿小孩遭到老師霸凌並一狀告上民事法院,老師在兩次審級中共被判須賠償20萬元,就讓法操來帶各位看一下此案法院是怎麼判的吧!


【司想評論】不讓道給救護車 有什麼責任?
根據新聞報導,去年在新北市樹林區一輛救護車載著被救護者要從小巷離開時,卻有一輛計程車從對向駛進巷子,導致救護車受到阻擋無法順利前行。計程車司機被現場員警要求讓道後卻仍未積極配合,結果遭重罰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一年,司機不服,提起行政爭訟後仍敗訴。 碰到救護車一定要讓道嗎?不讓路會有什麼責任?


【司想評論】應徵到的工作竟是詐騙集團!不知情也會有刑責嗎?
根據新聞報導,彰化縣一名女子透過網路應徵到助理工作,並且都在線上進行作業,從未進過公司。她在工作期間提供自己的兩個金融帳號給主管,並數次經公司指示提領數十萬元現金後拿到公園交給「廠商」。


【司想評論】被拖累而遭親友指責「辦事不力」,可以主張人格權受損嗎?
根據新聞報導,高雄市一名徐姓男子在婚禮當天向禮車公司租下6輛豪華轎車以風光迎娶新娘,怎料到當天卻等不到車,經緊急連絡後才發現禮車公司根本忘記行程,只能動員親友臨時組成車隊,害得新郎官被親友指責「辦事不力」。 徐男認為禮車公司害他名譽受損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法院是怎麼認定的?一起看看!


【司想評論】店裡失竊 可以因此扣員工薪水嗎?
根據新聞報導,今年2月時台中一間3C賣場發生手機失竊事件,當時店內僅有一名員工看店,竊賊便趁機從庫存櫃偷走4支iphone 13手機。事後公司要求員工簽屬「薪資代扣償同意書」來賠償遭竊的損失,店員不滿公司的處理方式而向報社投訴後事情才曝光。 當店裡失竊時商家要求當班時的員工賠償遭竊的損失,此做法並非罕見,但這種做法合法嗎?


【司想評論】情侶殉情,活下來的一方會有罪嗎?
根據新聞報導,在嘉義縣發生一起私立中學兼課的老師與女學生雙雙在車內燒炭自殺,送醫後不治的案件。經過警方初步調查確定兩人是情侶關係,且女學生應該是受到男老師教唆後同意殉情。


【司想評論】電動自行車也要被列管了?慢車酒駕又會有什麼責任?
近幾年開始在路上越來越容易看到有人利用新型的代步工具上下班,不論是「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或是「電動獨輪車」等,可說是同時兼具便利性與靈巧性。不過很多人對這些代步用具會有疑問「速度這麼快的東西,上路難道不需要牌照嗎?」


【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史蒂芬·布雷耶:「如果是成年人,第一修正案將提供強而有力的保護。」
布雷耶(Stephen Gerald Breyer)大法官是現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中最為年長的一位,不過他已於2022年初宣布將在庭期結束時退休,接任者為凱坦吉·布朗·傑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她同時也即將成為歷史上第一位非裔女性大法官。 而布雷耶大法官在位的最後一年也不是單純的待在位置上,他仍然保持自由派的風格,為最高法院提供了重要的力量,其中包含一起關於「學生言論自由權」的案件。


【電影法律】《燃燒的劍》:嚴刑峻罰帶來的是紀律?還是……
電影《燃燒的劍》改編自日本歷史巨擘司馬遼太郎的小說,故事講述在德川幕府統治時代末期興起的武裝集團—新選組從建立、興起到解散的故事。新選組的核心成員原本只是一些喜歡模仿武士行徑、愛打打殺殺但出身卑微的農家子弟,不過卻隨著幕府勢力逐漸壯大,卻又隨著幕府時代的結束而凋零。 新選組原先在歷史上被視為反政府的惡黨集團,直到1920年代後隨著學者的考據才更增加了忠勇奮戰及身為末代劍客卻無法抵抗時代變遷等悲劇英雄形象。且跟著大眾文學的發展,近藤勇、土方歲三、沖田總司等新選組核心人物更是經常作為各種小說、動漫角色登場。


【司想評論】拿日記威脅前女友 男子為何被判強制罪而非恐嚇?
根據新聞報導,台中市一名廖姓男子與女友交往期間,因偷拍對方日記並懷疑其「劈腿」而分手,之後又因不滿女方在網路社群上將自己封鎖,便威脅女方如果不解除封鎖就要將日記的內容公開在網路上,準備讓其「身敗名裂」。


【司想評論】噴漆到底會不會成立毀損罪?
根據新聞報導,新北市一名男子將汽車停放在路邊,等到傍晚要用車時才發現車子竟然被不明人士噴上綠色油漆,除車牌被噴滿漆外,甚至車窗跟車門竟然還被噴上英文髒話。警方接獲報案後,由路口監視器找到嫌疑犯,並依毀損罪將其移送法辦。 在別人家門、車輛噴漆的行為非常惡劣,但如果被噴漆的地方仍然能發揮原本的功用那還能算毀損嗎?一起來看看法操的分析。


【司想評論】玩遙控飛機被罰30萬!要操作無人機該知道什麼相關規定?
根據新聞報導,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在大佳河濱公園玩遙控飛機時遭到警方取締,甚至遭裁罰30萬元罰鍰。原來是因為大佳河濱公園鄰近松山機場,屬於禁航區所以才會遭到民航局依《民用航空法》開罰。


【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勞勃.傑克森:「如果陪審團根據適當的指示定罪,這件事就結束了。」
這句話出自傑克森大法官在1952年為Morissette v. United States主筆判決時所寫到,這起案件的當事人Morissette是一名回收人員,有一天他在空軍演習的場地收集使用過的炸彈殼,並以84美元的價格賣給收購廢金屬的業者,卻因此吃上官司。


【司想評論】【台義搶女大戰】憲法法庭為何可以裁定暫時處分?
日前發生義大利籍藍姓男子和台灣詹姓空姐,跨海爭奪8歲女兒監護權的事件。原先台北地方法院作出家事裁定,命空姐將女兒交付給藍男,並准許其可以帶女兒出境返回義大利同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