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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第761號解釋--專利案件技術審查官究竟要怎麼迴避?

  • 2018-07-17
  • 法操司想傳媒

隨著科技發展日趨快速,每天都有各種發明被產出,如何保護這些研發人員辛苦發明的心血,就有賴於「專利」或「營業秘密」的保護了。 然而,雖然法律保障專利,但專利事項百百種,法官沒有辦法對每個領域的技術專業都知之甚詳,那又該如何決定怎樣的狀況有侵害專利權呢?因此,我國設立了「技術審查官」的制度,提供法官審判時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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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黨產條例釋憲說明會--監察院聲請解釋的條件是什麼?

  • 2018-07-11
  • 法操司想傳媒

2018年10月09日案件更新:司法院於2018年10月05日發布新聞稿,決議駁回本次監察院的聲請。多數意見認為,監察院的聲請並不符合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1款的要件,理由在於: 1. 多數意見認為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應以監察院得依憲法行使其彈劾、糾舉或審計等目的性權力為前提。同時監察院依據憲法僅得對行政權為上述監督,對立法權基本上不能插足。由於監察院不能對立法院行使職權,調查權的行使無法成為行使監察權的前提。這類無法行使、或逾越監察權,而僅為調查而調查的情況,並非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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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雷聲大、雨點小的釋字第763號解釋?

  • 2018-05-17
  • 蔡正皓律師(台大法研所畢、大壯法律事務所律師)

大法官最近公佈了釋字第763號解釋,內容涉及屢屢登上新聞版面的「土地徵收」問題,究竟這則大法官解釋的內容為何?可能帶來什麼影響?又或者有何不足之處?本文以下將簡單評析大法官釋字第763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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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763號解釋--土地徵收後使用狀況未公告合憲嗎?

  • 2018-05-07
  • 法操司想傳媒

經過2個月的沉澱,大法官們終於在上周五下午發表了釋字第763號解釋。究竟763號解釋說了些什麼,就讓我們來看看吧! 土地徵收後未公告使用狀況合憲嗎? 首先,我們來看看這個解釋的聲請人遇到了什麼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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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刑事被告「卷證獲知權」的再開放─釋字762號解釋分析

  • 2018-03-31
  • 法操司想傳媒

司法院大法官在3月9日公布釋字第762號解釋,本件解釋主要涉及的問題是刑事被告在審判中的閱卷權,這是大法官繼釋字第737號解釋後,又一次直接面對刑事被告閱卷權的課題。而本件解釋的解釋結果,更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法操在解釋文公布時,便已簡單說明釋字第762號解釋的結果。現在本文將更深入分析釋字第762號解釋,讓大家一窺這則解釋背後的理路、可能造成的影響、以及還沒有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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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762--未賦予有辯護人被告閱卷權違憲

  • 2018-03-09
  • 法操司想傳媒

2019.5.24更新:根據媒體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被告卷證資訊獲知權,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的影本;經法院許可者,得在確保卷宗及證物安全的前提下檢閱。 2018年3月9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網站公開了釋字第762號解釋的解釋文,就讓法操快速帶大家來看看說了什麼吧! 本次案件中,被主要討論的問題在於: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2項前段規定,未使被告得以適當方式適時獲知其被訴案件之卷宗及證物全部內容,是否違憲?大法官將這個條文拆成3點說明,下方就違憲部分分開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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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受刑人不是國家的奴隸!--釋字755、756號解釋

  • 2017-12-04
  • 法操司想傳媒

不知各位是否對我們之前在「【邱和順案】死刑犯,就沒有基本人權嗎?」一文提過的邱和順案有印象呢?當時我們說到,邱和順在監期間曾向台北看守所申請寄出數張名為「個人回憶錄」的信函,經看守所檢查後被要求修改的問題,大法官於上周五已針對此作出釋字第756號解釋;同時也針對監獄行刑法及同法施行法合併適用,不許受刑人向法院救濟的問題做出第755號解釋,就讓我們來看看這兩號釋字到底說了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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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752:刑事訴訟大突破!

  • 2017-07-31
  • 法操司想傳媒

保障被告訴訟權 有罪判決至少一次上訴機會 在先前關於民事訴訟流程的文章有提到,民事訴訟要進到第三審,主要以財產權案件利益的金額做為衡量條件;而刑事案件要進入到第三審,同樣也有條件限制,依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不得上訴到第三審,包括竊盜、侵占、詐欺、背信、恐嚇、贓物罪都不得上訴到第三審,可見是依刑度作為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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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749:計程車司機犯罪後,還可以開計程車嗎?

  • 2017-07-19
  • 法操司想傳媒

大法官於2017年6月2日,作出釋字749號解釋,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3項規定(下稱道交條例)中,計程車駕駛人於執業期間犯特定之罪者,廢止計程車司機執業登記,並吊銷其駕駛執照,三年內不得考照的規定,大法官認為此規定部分違憲。 而此次解釋放寬對計程車司機執業的限制,也使計程車行業者的工作權更加保障周全,釋字749到底放寬了哪些規定?什麼是工作權的保障?就讓《法操》帶您一起了解,此次大法官解釋的重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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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憲程序:大法官怎麼審?會有幾種結果?

  • 2017-06-26
  • 法操司想傳媒

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作成釋字748號解釋,認定民法婚姻的相關規定,不能讓相同性別的兩人,以經營共同生活為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人民平等權。 這樣的解釋,無疑讓我國婚姻平權前進了一大步。但各位知道,若在生活中碰到了憲法上的問題,要如何申請釋憲呢?大法官怎樣才會受理呢?釋憲的結果對當事人又有什麼效力呢?現在也是時候來瞭解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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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同性婚姻」憲法法庭直播!到底什麼是憲法法庭?

  • 2017-03-23
  • 法操司想傳媒

2017年3月24日,對於關注台灣同性婚姻發展的民眾而言,將是一個大日子。司法官大法官憲法法庭,將針對「同性婚姻」合憲性,進行言詞辯論。此次的言詞辯論將會進行採取直播的方式,讓全民都能一起參與。這也是繼王光祿案最高法院首次嘗試法庭直播後,另一個以直播呈現的矚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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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大法官的職權:釋憲、正副總統彈劾案、政黨解散案

  • 2017-03-10
  • 法操司想傳媒

依據我國《憲法》第 78 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當憲法之解釋出現疑義時,司法院為有權解釋機關。《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司法院因而設置了專職憲法解釋的大法官。進一步說明,大法官的職權涵蓋四項,分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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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新任大法官們的第一次!打破保守的釋字741

  • 2016-11-22
  • 法操司想傳媒

11月11日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41號解釋,是許宗力等新任大法官上任之後所做出的第一號大法官解釋。741號解釋的內容並不長,但卻涉及了幾個釋憲制度上的重大問題,包括法令定期失效、個案救濟等等,《法操》以下就從741號解釋的來龍去脈,與大家一同探討大法官在這號解釋裡到底說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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