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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想評論】【傅崐萁認為司法不公】監察院可以「糾正」法院嗎?
花蓮縣長傅崐萁,因為立委任內涉嫌炒作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經台中高分院更二審,遭判刑8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傅崐萁召開記者會並發出聲明,強調這件司法案件是政治迫害,並表示在更二審時,發現法官和書記官竄改筆錄,審判程序不合法。
【司想評論】【紀念鄭南榕】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
1947年09月12日,鄭南榕出生於台北市漢口街的一戶小家庭。鄭南榕從小成績優異,並以第一名之姿考上建中,最後就讀台大哲學系。 1981年開始,鄭南榕以自由作家的身份為當時的黨外雜誌撰稿。1984年3月,鄭南榕與李敖、陳水扁、林世煜等人一同創辦了黨外雜誌《自由時代週刊》,口號定為:「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鼓吹民主自由風氣。由於當時處於戒嚴時期,週刊發行期間曾數度遭警方依《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查禁,但雜誌仍然堅持發行了5年8個月,同時也創下了史上被查禁、停刊最多次的紀錄。
【司想評論】【逆轉無罪】油品案件判決又出現歧異?
2018年9月10日,台南高分院針對協慶企業有限公司、北海油脂股份有限公司油品案,做出全數無罪的判決。本案在台南地方法院一審時,除了針對法人科處罰金外,也針對公司的負責人處以4年至4年6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究竟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歧異呢?
【司想評論】為2321元告上法院,是浪費司法資源嗎?
只為了一塊錢的爭執,可以告上法院嗎?根據媒體報導,國防部和台灣自來水公司(下簡稱台水)為了2321元,告上法院。承審本案的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批評「公部門間居然為了2321元打官司,相互掣肘,浪費司法資源莫此為甚,妄言提升政府競爭力。」
【司想評論】親嘴是禮儀?性騷擾行為究竟有哪些要件?
根據新聞報導,有一男子旅居美國30年,於去年邀請女子至親戚家拿肉粽,在離去時趁女子不及抗拒親吻嘴唇。根據報導指出,法官判決認為男子主張在美國友人離開時親吻臉頰是禮儀,並沒有性騷擾意思並不足採,判決有期徒刑4個月。
【司想評論】出國遇上大颱風,旅費到底還要不要付呢?
根據新聞報導,由於燕子颱風夾帶強烈風雨襲擊日本關西,造成關西地區嚴重災情。作為關西地區出入口的關西機場也在這次風災中因淹水癱瘓,聯外橋樑也歪斜,出入境交通大打結。針對這樣的問題,許多人臨時改變旅日的行程,旅行社方面針對尚未出團的旅客,也提出折抵或全額退費等應變措施。
【電影法律】《破綻》:每件事只要仔細看,遲早會發現致命的破綻。
《破綻(Fracture)》是一部2007年上映的法律電影,由以《沈默的羔羊》聞名的奧斯卡影帝安東尼·霍普金斯(Anthony Hopkins),以及年輕帥氣的...
【電影法律】看電影學法律《與神同行2》—收養有哪些條件呢?
本文有嚴重劇透,請自行斟酌閱讀! 看電影學法律又來囉~這次要討論的是江文植和解怨脈之間,以及許賢東可能要被外國人收養的問題,如果發生在台灣會...
【司想評論】林金貴的有罪與無罪(高雄高分院106年再字第1號刑事判決解析)
高雄高分院在8月7日就林金貴涉嫌殺人的再審案件宣判,審判結果大翻盤,原本被歷審法院認定殺人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林金貴獲判無罪。這起被法界認為是冤案的案件,終於獲得平反,但究竟這起殺人案件冤在哪裡?歷審法院判決的瑕疵何在?改判無罪的理由又是什麼?以下本文將為各位解析。
【司想評論】一蘭台中有分店?用一樣的商標可以嗎?
根據新聞報導,日本知名一蘭拉麵於前幾年登陸台灣以後,目前在台北信義區已有2家分店,他們也早在登台前就在台做好商標登記。但近日有人發現逢甲商圈也出現一蘭拉麵攤位,經網友向一蘭官方粉絲專頁詢問後發現,該攤位並非一蘭授權的店家,該攤位也迅速地收攤。
【司想評論】不買奶茶就鬧自殺,會構成強制罪嗎?
根據新聞報導,有夫妻出遊時因為先生沒有停下來買太太想喝的奶茶,回家後太太竟然把自己關在廁所裡並以死相逼,最後警方到場勸夫妻倆一起再去買奶茶,才平息了紛爭。不禁讓人想到情侶吵架時,也常發生一方威脅對方如果不答應自己的要求,就要傷害自己的情形,這樣的行為會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呢?
【司想評論】用新細明體和標楷體做影片字幕一定會構成侵害嗎?
根據youtuber Joeman的影片,自五月以來,有不少youtuber陸陸續續收到來自威鋒數位(也就是大家常聽到的「華康」)的信件,指稱他們在影片中使用的中文字型需要給付授權金,而這些字型除了常聽到的華康娃娃體、華康綜藝體等以外,還包括了微軟windows系統內建的新細明體、標楷體等等。Joeman表示,威鋒數位開出的授權金額為每年24000元,對於許多訂閱量較低的youtuber來說有給付上的困難,雖然他認同公司主張權利,但是希望能向比較有錢的youtuber們要錢就好。
【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索尼婭·索托馬約爾:法官的任務不是創造法律,而是去適用法律。
「法官的任務不是創造法律,而是去適用法律。」 The task of a judge is not to make law, it is to apply the law. 這句話出自現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索尼婭·索托...
【司想評論】電影票丟了,電影院有義務再給你一張嗎?
根據網路消息,有人(簡稱A)在爆料公社上爆料,自己到電影院購買2張電影票後遺失,電影院表示因為票是無記名,所以沒有辦法補發。A認賠重新買票進場後,竟看到自己原來的座位上坐了新的客人(簡稱B),經過詢問後,發現原來是另外有一個人(簡稱C)撿到A購買的電影票。C在撿到電影票以後,將電影票拿到電影院退票換成錢,之後不知情的B在買票時又被安排到同樣的座位。
【司想評論】不能體罰兒童,可以體罰大人嗎?
在過去體罰在校園相當的常見,「白蚯蚓」、「藤條」、「椅子的木板」等等,都是小時候常見的體罰用具。但隨著時代的進步,校園體罰已經被法律禁止,雖然如此,我們還是可以看見許多體罰的新聞仍充斥在社會中。且除了兒童體罰外,有時候也會看到成年人被體罰的新聞。
【電影法律】看電影學法律《與神同行2》中的法律問題
與神同行2揭曉了三位使者前世原來有著這麼深的羈絆,最終審判的主角原來不是金秀鴻而是江林!除此之外,如果這些情節適用我國現行法律的話,其實也有許多...
【司想評論】走過二戰的美麗之島—謹以此文紀念在二戰犧牲的台灣人
第二次世界大戰已經結束73年了(本文撰寫於2018年),1945年5月31日的台北大轟炸留下的痕跡也逐漸淡去,但是二次大戰對台灣仍然有著深深的影響。
【司想評論】軍公教年金改革的大法官不受理決議
大法官在8月10日公布了第1481次會議的不受理決議,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大法官一次針對花蓮縣政府、金門縣政府、連江縣政府、新北市政府、南投縣政府、苗栗縣政府等地方政府所提出的憲法解釋和統一解釋聲請,全部作出不受理決議。而這幾個地方政府所聲請解釋的議題,正是近年鬧得沸沸揚揚的軍公教人員年金改革。
【司想評論】酒沒消失但變質也算是毀損嗎?
根據新聞報導,楊姓男子欠呂姓男子300多萬元債務,便將自己所有的酒窖及店面頂讓給呂男,呂男也將自己所有的名酒放入酒窖中低溫保存。嗣後,兩人又因債務糾紛發生口角,楊男便潛入酒窖更換門鎖,並關閉酒窖內的冷氣設備,導致酒窖內的名酒因高溫變質。檢察官找來品酒師鑑定,認為酒的價值已明顯減損,依據毀損罪起訴楊男。
【司想評論】女助理在澳門被性侵,我國法不能管嗎
根據媒體報導,高雄一名女助理,與董事長去澳門渡假,卻遭到董事長性侵。經過檢調調查後,確認有犯行,但地點發生在澳門,非我國刑法效力所及,因而不起訴。女子無法接受這樣的處分,淚訴媒體表示:「判決寫說,我國刑法是沒有法律效用的,那我們要刑法幹嘛,我們就不要法律就好啦,我們要殺人,就帶出去國外殺人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