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長榮奧客事件】空服員服務的範圍在哪?要不要平衡空服員性別比?

  • 2019-01-25
  • 法操司想傳媒
圖片取自長榮航空官網

根據新聞報導,有長榮航空空服員於美國飛回台灣的班機上,遭乘客要求協助脫褲、擦屁股,期間甚至還傳出有性騷擾的狀況。本事件發生後,長榮航空班機內缺乏男性空服員的現狀問題又再度受到關注,只是民航局對外說明表示依法無權要求航空公司增設男組員,且這樣的要求可能也會有性平的疑慮。

空服員的服務範圍有包含幫乘客上廁所嗎?

有坐過飛機的讀者相信對於在機上的空服員十分有印象,可能有些讀者也想從事空服員的工作吧!

飛機作為長途旅行的交通工具之一,在機上協助旅客的空服員就成了使旅途更加安全的必要人員之一。許多人誤以為空服員必須完成機上旅客提出的各種要求,而提出許多不合理的要求,但這樣其實是錯誤的。

究竟空服員能提供怎樣的服務呢?這必須要從空服員、航空公司、及旅客之間的關係說起。

首先,在空服員加入航空公司時,空服員與航空公司之間會訂立一個「勞動契約」,並在勞動契約中規範空服員所應給付的勞務範圍。而當旅客購買機票時,旅客與航空公司之間會訂一個旅客運送契約,內容會規範旅客可以在飛機中接受的服務範圍;而在本契約中,會由空服員作為「履行輔助人」,代替航空公司服務旅客。

當旅客搭乘飛機時,旅客可以依照旅客運送契約的內容來請求機上的空服員提供服務範圍內的服務。但如果今天旅客要求的服務是旅客契約中沒有載明的服務時,由於航空公司承諾提供旅客相關機上服務,若旅客的要求是在合理的範圍內,航空公司此時有可能會因此產生相關的附隨義務,而必須提供乘客這些「沒有載明的服務」,但仍然需要個案認定。

然而,以本次的狀況來說,根據長榮公司網站上的資訊,長榮航空明確指出僅提供身心障礙旅客機上的移動服務,並「沒有提供廁所內之協助或在座位排便以及排尿之協助」,因此在本次的案件中,長榮航空並沒有義務要協助該名旅客便溺,應該也沒有相關的附隨義務產生。長榮航空的空服員如果拒絕該名旅客的要求,並不會造成違反旅客與長榮航空之間的旅客運送契約內容的結果。

而從空服員的角度來看,本次事件中的男子以「大便在座艙」要挾空服員協助脫褲、擦屁股等行為,由於空服員並沒有提供乘客這些服務的義務,乘客的行為是以脅迫的方式使空服員行無義務之事,因此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至於乘客拒絕遮擋性器官、甚至在擦屁股時說出「Deeper」等語,則有可能是在性騷擾空服員,而應受到性騷擾防治法等法規的處罰。

應該要平衡機上服務人員性別比例

在本次事件中,長榮航空一直以來只有女性空服員的問題再度受到大家關注。

民航局被問到了空服員性別比例問題時,表示:依照目前的法規無法對航空公司提出員工性別比例限制,且民航局若硬性規定公司的男女比,恐違反性平規範,也與目前社會倡導女性擔任職務不應受限的形象不符,此外,若增加男組員,導致女性工作機會減少,恐也會引起反彈。

然而,民航局這樣的說法可能才有不符合性平規範的問題。

首先,性別平等的重點不是「保障女性」,而是「雙方都要平等」。長榮航空空服員幾乎清一色女性的問題一直是大家所詬病的,因此在這樣的狀況下,不就是對於男性進入擔任空服員的一種障礙嗎?不也是一種不平等嗎?

其次,增加男組員導致女性工作機會減少的說法,事實上也是一種歧視。飛機上可能會出現各種狀況,像本次的事件就可能不是一個可以由女性空服員處理的事件。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勢必要針對機組成員的性別比作出調整,才能有效解決這種問題。同時,也回應到上面的問題,性別平等的真義不是「保障女性」,當今天一個工作已經明顯出現女多於男的狀況,此時要求男女比例也就不會有違反性別平等的問題。

最後,民航局主張規定男女比例,可能與目前社會倡導女性擔任職務不應受限的形象不符。但是,當你在針對一個幾乎清一色女性的公司的問題上,提出不應該限制性別比例,不就是反而在認同今天這間公司的決策是正確的,空服員就應該是女性,這難道就不會和目前社會倡導女性擔任職務不應受限的形象不符嗎?

我們呼籲民航局及長榮航空除了應該要正視本次乘客的無理事件以外,同時也必須要重新檢視長榮自身、及其他航空業的工作人員性別平等問題,才能保障空服員權益、達成實質的性別平等。

由於長榮航空的飛機屬於「我國籍航空器」,因此依照刑法第3條後段的規定為我國領域,應得適用我國刑法和性騷擾防治法。

 

 
 
 

評論專區

大壯律師 LIN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