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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小教室】偷死者的東西有犯法嗎?盜墓?考古?竊盜?
農曆七月俗稱鬼月,除了中元節須普渡好兄弟外,民間習俗中在農曆七月的禁忌不勝枚舉,然而,卻有人無畏百鬼夜行之際,盜取墳墓裡的財產。根據媒體報導,位於彰化縣埔鹽鄉的16號公墓在中元節遭人盜墓,且至少有4門墳墓遭盜,遭當地居民痛斥:「鬼月盜墓不怕天譴嗎?」
【刑法小教室】高利貸合法嗎?要多高的利息才算「重利罪」?
刑法第344條規定:「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公法小教室】釋字752:刑事訴訟大突破!
保障被告訴訟權 有罪判決至少一次上訴機會 在先前關於民事訴訟流程的文章有提到,民事訴訟要進到第三審,主要以財產權案件利益的金額做為衡量條件;而刑事案件要進入到第三審,同樣也有條件限制,依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不得上訴到第三審,包括竊盜、侵占、詐欺、背信、恐嚇、贓物罪都不得上訴到第三審,可見是依刑度作為考量。
【刑法小教室】《狼父性侵未成年女兒》法官判2350年!真的可以關2350年嗎?
據媒體報導,雲林縣56歲狼父,從2008年至2014年間,性侵猥褻三名未成年女兒,次數高達306次。最早的一次是趁妻子不在家對讀小三的大女兒猥褻,並在大女兒讀小五時開始對她性侵。二女兒則是媽媽去世後,在讀小四的時候慘遭毒手。於103年間,二女兒跟老師透露此事,而二女兒也指稱曾看過狼父性侵妹妹,整件事才曝光。
【公法小教室】釋字749:計程車司機犯罪後,還可以開計程車嗎?
大法官於2017年6月2日,作出釋字749號解釋,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3項規定(下稱道交條例)中,計程車駕駛人於執業期間犯特定之罪者,廢止計程車司機執業登記,並吊銷其駕駛執照,三年內不得考照的規定,大法官認為此規定部分違憲。 而此次解釋放寬對計程車司機執業的限制,也使計程車行業者的工作權更加保障周全,釋字749到底放寬了哪些規定?什麼是工作權的保障?就讓《法操》帶您一起了解,此次大法官解釋的重點吧!
【法操小教室】「未審先判」!?搞懂民事訴訟法定程序 維護自身權益
高等法院在106年7月5日針對媒體「高院法官未審先判」的報導特別發布新聞說明稿,來澄清事件的過程,被認為是「判決書」的資料,其實只是法官的備忘錄,並非卷證資料。所謂的「未審先判」其實是一場誤會。
【刑法小教室】女子遭詐騙仍執意匯款!警察可以出手阻止嗎?
據媒體報導,一名張姓女子受電話指示至ATM操作機器,巡查員警見狀,向前詢問並察覺可能是詐騙,因此明確告知張姓女子可能受騙,但張姓女子仍執意要完成匯款,在路人加入一同苦苦相勸後,終於使張姓女子意識到自己受騙,然而已損失五萬多元。
【刑法小教室】移車卻被車主的暗器刺傷!究竟是誰會觸法?
台灣是機車大國,根據行政院環保署環境資源資料庫2017年4月的統計,全台目前的機車數量為13,690,684輛機車,台北市機車密度更榮登全台第一。機車的機動性、便利性使得機車成為許多人交通工具的首選。
【法操小教室】門號換現金:民事賠不完,還可能成立詐欺罪共犯
「門號換現金」的詐騙手法在台灣社會存在已久,但社會上仍有一群大學生,被此種手法吸引,因而成為這些電信詐騙集團的人頭戶,導致自己成為電信債的苦主。 根據媒體報導,在大學校園中,有人以「門號換現金」的手法詐騙。他告訴這群大學生,只要辦一個電信門號,就能拿到3000到5000元的現金,並提出「不用繳電話費」「絕對合法」的二大保證。另外還加碼提供500至1000元的獎金,讓大學生們呼朋引伴的來辦門號。
【刑法小教室】門號換現金:民事賠不完,還可能成立詐欺罪共犯
「門號換現金」的詐騙手法在台灣社會存在已久,但社會上仍有一群大學生,被此種手法吸引,因而成為這些電信詐騙集團的人頭戶,導致自己成為電信債的苦主。
【刑法小教室】趙藤雄再陷弊案!「緩刑」會被撤銷嗎?
據媒體報導指出,2017年6月29日因涉及土城海山煤礦及新莊新亞電器土地分區變更案,遠雄集團總部以及新北市政府、新北市議會都遭到臺北地檢署指揮搜索,而遠雄建設負責人趙藤雄,也遭法務部廉政署約談到案。
【公法小教室】釋憲程序:大法官怎麼審?會有幾種結果?
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作成釋字748號解釋,認定民法婚姻的相關規定,不能讓相同性別的兩人,以經營共同生活為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人民平等權。 這樣的解釋,無疑讓我國婚姻平權前進了一大步。但各位知道,若在生活中碰到了憲法上的問題,要如何申請釋憲呢?大法官怎樣才會受理呢?釋憲的結果對當事人又有什麼效力呢?現在也是時候來瞭解看看。
【刑法小教室】什麼是「特別背信罪」?
永豐金控涉及三寶超貸等弊案,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妻子廖怡慇3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2017年6月18日,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裁定,何壽川、廖怡慇、張金榜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刑法小教室】比武受傷,對方要負法律責任嗎?
日前新聞報導,綽號「深海閻王」的柔術高手王毓霖等三人前去空手道黑帶五段的朱雪璋開設的道館比武、觀戰,王卻遭斷腳筋,使整起事件從切磋武術演變成互控傷害的羅生門,真相有待檢警調查釐清。
【刑法小教室】用手機偷拍別人如廁!如被害人不提告,還能沒收手機嗎?
「沒收新制」在2016年7月1日上路,日前新聞報導,新北市板橋區某男廁,有一名男子持智慧型手機偷拍他人如廁,經被害人發現後報警,發現該男子手機內有多則偷拍他人如廁影片檔,警方將該男子以涉嫌妨害秘密罪,移送新北檢偵辦。但,被害人不願提告,且其他被害人也不知自己被偷拍,因此無從提告。
【法操小教室】在「外牆」裝冷氣 可能吃上官司!?
根據媒體報導,台北市北投一棟住宅大樓,6樓王姓住戶在外牆架置鐵架和2台冷氣機,因冷氣運轉產生的振動、噪音,引起5樓林姓鄰居不滿,經過幾次協調,皆未達成協議,林姓住戶憤而提起提「排除侵害訴訟」要求拆除冷氣、恢復外牆原狀。
【公法小教室】「同性婚姻」憲法法庭直播!到底什麼是憲法法庭?
2017年3月24日,對於關注台灣同性婚姻發展的民眾而言,將是一個大日子。司法官大法官憲法法庭,將針對「同性婚姻」合憲性,進行言詞辯論。此次的言詞辯論將會進行採取直播的方式,讓全民都能一起參與。這也是繼王光祿案最高法院首次嘗試法庭直播後,另一個以直播呈現的矚目案件。
【公法小教室】大法官的職權:釋憲、正副總統彈劾案、政黨解散案
依據我國《憲法》第 78 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當憲法之解釋出現疑義時,司法院為有權解釋機關。《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司法院因而設置了專職憲法解釋的大法官。進一步說明,大法官的職權涵蓋四項,分別是:
【刑法小教室】「公然侮辱」和「誹謗」一樣嗎?
本次所要探討的案例,是發生在高雄某高職學生間的糾紛。朱姓和盧姓學生為同班同學,但是彼此相處並不愉快,又因盧姓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所以朱姓學生常在教室以「你有病要吃藥」或「該吃藥了」等類似言語和三字經,去譏笑、辱罵盧姓學生。
【法操小教室】「本票」還是「保管條」?民事還是刑事?
新聞報導指出,就讀中華科技大學的竹聯幫雷堂份子楊東潤,吸收輔仁、文化、醒吾等校大學生,及6名高中職學生,成立「獵殺富二代」LINE群組,專挑家境富裕的學生,以電腦簽賭網站「合夥經營必獲暴利」為誘惑,設局詐財,再脅迫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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