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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小教室】參謀總長的職掌
2020年1月2日上午,我國國軍一架黑鷹直升機原定載運13位軍官,至宜蘭東澳嶺執行春節慰勉行程,但因不明原因在烏來山區迫降失事,包括參謀總長沈一鳴上將等8位軍官不幸罹難,我軍痛失英才。


【司想評論】司法界醜聞延燒,除石木欽外還有多少人?
近日富商翁茂鍾「百官行述」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多位法界高層遭踢爆多次收受翁茂鍾所贈高級襯衫,甚至有多次接受飲宴等不當接觸往來。其中為首的就是曾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最高法院法官、台灣高等法院院長的石木欽。


【司想評論】失竊的張大千名畫30年後再現,為何無法起訴贓物罪?
多年前國畫大師張大千贈送給同為國畫大師的黃君璧一幅《春山雲瀑》祝壽,但這幅畫卻在30年前失竊,害黃君璧抑鬱而終。根據新聞報導,日前在香港蘇富比拍賣會的型錄上竟然出現這幅名畫,經過調查發現是一名劉姓男子向人低價收購之後再轉賣給中國收藏家,收藏家再拿出來拍賣。但是為什麼檢方卻無法以贓物罪起訴劉男呢?來看看法操的分析。


【司想評論】噴氣喘藥為什麼差點變成酒駕?
根據新聞報導,高雄市一名蔡姓工人一日早上喝了保力達,到下午5點左右騎車被警察攔下受檢,因為酒測值超標被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不過橋頭地方法院認為,警方在蔡男接受酒測前並沒有告知其相關權利,且沒有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無法證明所檢測出來的酒精濃度是否受到其他因素影響而造成,最後判決蔡男無罪。


【司想評論】發人民幣當加班費,會有什麼問題?
根據新聞報導,南投縣鹿谷鄉農會遭到爆料,在民國106年間曾使用人民幣發給農會員工當加班費,南投縣政府表示若農會與員工雙方合意就沒有問題,經初步了解也認為過程沒有違反相關法律。真的是這樣嗎?其實有很多問題在裡面喔!


【司想評論】檢舉魔人自己也違規,蒐證算不算數?
根據新聞報導,去年一位陳姓駕駛在國道三號行經隧道之時因為沒有開亮頭燈,遭後方民眾檢舉後遭開罰3000元罰鍰。陳姓男子不服裁罰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近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出爐,法院認為檢舉的民眾在開車的同時,以手動的方式移動攝影鏡頭進行拍攝,亦構成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因違法在先,認為該影像不具證據能力,判決撤銷該罰單。


【曲棍球案】【曲棍球協會彈劾案】判決結果出爐
陳隆翔檢察官在彰化地檢署任職期間偵辦曲棍球協會弊案,遭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認為其辦案時的認事用法有明顯、重大違誤,於民國(下同)108年5月提案彈劾,陳檢則反控彈劾案是政治迫害。 針對喧騰一時的曲棍球協會彈劾案,職務法庭在6月30日作出判決,認定陳隆翔檢察官不受懲誡,理由有哪些呢?一起來看看吧!


【司想評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的防統戰規定
去年中秋連假前夕,傳出台灣藝人歐陽娜娜、張韶涵等人要在中共國慶晚會上出席演出、獻唱,其中歐陽娜娜更預計要與其他中、港藝人合唱歌曲「我的祖國」,引發國內一陣譁然。一時之間,「舔共藝人」的討論熱度幾近白熱,甚至陸委會也一度祭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與第90條之2規定,揚言開罰。


【曲棍球案】【曲棍球協會彈劾案】被政治力影響的彈劾案?
陳隆翔檢察官在彰化地檢署任職期間偵辦曲棍球協會弊案,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認為其辦案時的認事用法有明顯、重大違誤,並在民國108年5月間提案彈劾。這次進行了言詞辯論,快來看看雙方的論點吧!


【司想評論】「侮辱公署罪」是不是已經過時了?
根據新聞報導,一名郭姓女子3年前在警政署大門舉「警察白痴」標語並上傳臉書,遭到檢察官依侮辱公署罪起訴,一審法院認為這算是政治言論,屬於言論自由保護的範疇而判其無罪。經檢方上訴二審後,近日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無罪確定。究竟什麼是侮辱公署罪?法院又為什麼認為郭女無罪呢?一起來看看法操的分析。


【曲棍球案】【曲棍球協會彈劾案】檢方偵查方向早已確定?
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認為臺中地檢署陳隆翔檢察官,在彰化地檢署任職期間偵辦曲棍球協會弊案,在認事用法上有明顯重大違誤,並嚴重違反辦案程序在民國108年5月間提案彈劾。目前進行到第二次準備程序,來看看這次雙方說了什麼吧!


【曲棍球案】【曲棍球協會彈劾案】檢察實務做法有沒有問題?
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認為臺中地檢署陳隆翔檢察官,在彰化地檢署任職期間偵辦曲棍球協會弊案,在認事用法上有明顯重大違誤,並嚴重違反辦案程序,因此在民國(下同)108年5月間提案彈劾。但根據新聞報導,陳隆翔檢察官認為監委因為自身的政治立場,不滿自己認定林滄敏沒有涉案,才提案彈劾,已經嚴重干預檢察官職權行使職權。


【司想評論】包青天式思維,真的能夠伸張正義嗎?
根據新聞報導,台南市有國小在校園內設置Q版龍頭鍘、虎頭鍘和狗頭鍘,用以宣導法治觀念。龍頭鍘、虎頭鍘和狗頭鍘是中國古典小說人物包青天用來懲奸除惡的刑具,包青天的故事隨著許多改編作品的推廣而大受歡迎,包公清廉正直的正義形象也深植人心,不過有非常多人認為包公的故事其實根本不符合法治精神,包公的行為哪裡有問題呢?一起來看看吧!


【普悠瑪】【普悠瑪翻車案】不告不理,法官大人並非萬能!
普悠瑪翻車案進入審理程序,本次開庭除了將被告尤振仲部份的準備程序進行完成外,還進行了一位證人的詰問,而本次仍然有10位告訴人出席。就讓我們來看看本次庭期有哪些重點吧!


【司想評論】亂丟菸蒂被連開22張罰單,合理嗎?
根據新聞報導,高雄一名男子日前在車內2小時抽了22根菸,並因為隨地亂丟菸蒂遭到民眾拍下檢舉,但他收到環保局寄來的罰單卻也高達22張之多。雖然隨地丟菸蒂不但會製造髒亂,也可能形成火源引發火災,確實該罰,但一次開出22張罰單其實有可能算是不當的裁罰處分喔。


【普悠瑪】【普悠瑪翻車案】法官相信檢察官的偵查?偵查過程取得的證言原則上有證據能力!
2019年10月30日,普悠瑪翻車案進入第三次準備程序。本次庭期仍有告訴人出席,故檢察官仍再次陳述起訴要旨,讓告訴人及被害人了解起訴的全貌。 本次準備程序主要在進行調查證據的整理,針對辯護人提出有爭議的證據內容,進行證據調查順序的排列。就讓我們來看看本次庭期有哪些重點吧。


【司想評論】鞭炮車載客 火燒車意外要負什麼責任?
根據新聞報導,在今(2020)年12月5日台南市白河區的進香活動中,發生一起在滿鞭炮的小貨車,因鞭炮意外被點燃導致形成「火燒車」的意外,車上包含乘坐在後車斗的6名大人雖然全數逃生,卻仍有一名女童不及逃生慘遭燒死。女童的父親鄭男同時也是順利逃生的6個人之一,他會因此負上法律責任嗎?


【司想評論】賣黃牛票為何法院裁定不罰?
根據報導,今年9月有一位王姓婦人在台北世貿大樓前兜售酒展、化妝品展的免費貴賓券,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但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最後認為不合構成要件而裁定不罰。為什麼婦人賣黃牛票卻不用受罰?來看看法操的分析吧!


【普悠瑪】【普悠瑪翻車案】觀案重點:超速?ATP?ATP遠端監控?主風泵?
經過昨日的準備程序,對於檢辯雙方所提出的事實都有概略的了解。但因為本案被害人數眾多,為了讓本案所有的被害人都能夠理解案件的全貌,本次開庭檢辯雙方仍針對起訴概要進行答辯,同時也讓被害人表示意見。而為了讓訴訟進行更有效率,本次開庭進行爭點整理程序,將爭執與不爭執的事項列出,讓後續訴訟進行能夠更聚焦。 經過兩日的臨庭與法院的爭點整理後,本案的爭議所在已經越來越明朗,就讓我們來看看本案的爭點究竟有那些呢?


【司想評論】書記官壓公文,人民只能自認倒楣?
監察院於民國(下同)109年11月公布調查報告,內容是民眾某甲在符合法定條件後,透過法定程序向法院聲請免予繼續強制工作,但過程中公文卻因不明原因滯留在承辦書記官手上將近4個月,嚴重影響某甲停止強制工作,以及後續假釋和執行本刑的權益,但針對這樣的疏失,竟然沒有辦法依據現行法規救濟,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