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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想評論】身分證一定要載明各種資訊嗎?
根據新聞報導,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到戶政事務所換發身分證時,要求新的身分證上不要有性別、戶籍地址、父母及配偶姓名、役別、照片等資訊但遭到拒絕,經訴願也不被受理後男子提起行政訴訟。
【司想評論】【林義傑變著作權蟑螂?】不是律師就不能辦理訴訟?還是有別的觸法原因?
根據新聞報導,極地超級馬拉松好手林義傑(現名林瀚駩)旗下的顧問公司,涉嫌先向國外取得未在台灣公開播映的電影授權後,再利用BT軟體上傳電影的下載種子「釣魚」,等有人下載後再與影視業者合作向檢警單位提告,並透過私下和解「賺取」金額。 林義傑由於不具律師資格卻包攬訴訟業務,而有觸犯律師法第127條及刑法第157條之嫌而遭拘提。很多人也提出疑問,如果沒律師資格就犯法,那這樣很多公司法務不是也違法嗎?林義傑的問題真的出在沒有律師資格,還是有其他原因?他的行為還可能成立其他罪名嗎?一起來看看!
【司想評論】【TVBS主播霸凌案】擺陣、燒符咒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根據新聞報導,近日TVBS爆出女主播霸凌事件,據傳有三名主播因為不滿另一名主播在座位上擺陣燒符咒,讓她們覺得不舒服,所以剪破受害者的圍巾、把用過的口罩、化妝棉及絲襪丟到桌上來「破除」陣法。不過雖然霸凌案在業界燒得沸沸揚揚,但TVBS否認有此事發生,僅表示主播間確實有過小糾紛。 法操想藉機討論兩個問題,一是若是想透過擺陣燒符咒來犯罪,實際上會不會成立犯罪?二是面對職場霸凌該如何是好?一起來看看吧!
【司想評論】導師辱罵小學生,家長也能請求賠償嗎?
根據新聞報導,屏東一所國小三年級的班導在上課時,在全班面前多次對三名學生辱罵「朽木不可雕也」、「生雞蛋沒有放雞屎的一大堆」,並反覆詢問其中一名A同學「你媽媽為什麼要告老師」、「你為什麼愛說謊」等話。 A同學的父母不滿小孩遭到老師霸凌並一狀告上民事法院,老師在兩次審級中共被判須賠償20萬元,就讓法操來帶各位看一下此案法院是怎麼判的吧! A同學的父母不滿小孩遭到老師霸凌並一狀告上民事法院,老師在兩次審級中共被判須賠償20萬元,就讓法操來帶各位看一下此案法院是怎麼判的吧!
【司想評論】不讓道給救護車 有什麼責任?
根據新聞報導,去年在新北市樹林區一輛救護車載著被救護者要從小巷離開時,卻有一輛計程車從對向駛進巷子,導致救護車受到阻擋無法順利前行。計程車司機被現場員警要求讓道後卻仍未積極配合,結果遭重罰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一年,司機不服,提起行政爭訟後仍敗訴。 碰到救護車一定要讓道嗎?不讓路會有什麼責任?
【司想評論】應徵到的工作竟是詐騙集團!不知情也會有刑責嗎?
根據新聞報導,彰化縣一名女子透過網路應徵到助理工作,並且都在線上進行作業,從未進過公司。她在工作期間提供自己的兩個金融帳號給主管,並數次經公司指示提領數十萬元現金後拿到公園交給「廠商」。
【司想評論】被拖累而遭親友指責「辦事不力」,可以主張人格權受損嗎?
根據新聞報導,高雄市一名徐姓男子在婚禮當天向禮車公司租下6輛豪華轎車以風光迎娶新娘,怎料到當天卻等不到車,經緊急連絡後才發現禮車公司根本忘記行程,只能動員親友臨時組成車隊,害得新郎官被親友指責「辦事不力」。 徐男認為禮車公司害他名譽受損並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法院是怎麼認定的?一起看看!
【司想評論】店裡失竊 可以因此扣員工薪水嗎?
根據新聞報導,今年2月時台中一間3C賣場發生手機失竊事件,當時店內僅有一名員工看店,竊賊便趁機從庫存櫃偷走4支iphone 13手機。事後公司要求員工簽屬「薪資代扣償同意書」來賠償遭竊的損失,店員不滿公司的處理方式而向報社投訴後事情才曝光。 當店裡失竊時商家要求當班時的員工賠償遭竊的損失,此做法並非罕見,但這種做法合法嗎?
【司想評論】情侶殉情,活下來的一方會有罪嗎?
根據新聞報導,在嘉義縣發生一起私立中學兼課的老師與女學生雙雙在車內燒炭自殺,送醫後不治的案件。經過警方初步調查確定兩人是情侶關係,且女學生應該是受到男老師教唆後同意殉情。
【司想評論】電動自行車也要被列管了?慢車酒駕又會有什麼責任?
近幾年開始在路上越來越容易看到有人利用新型的代步工具上下班,不論是「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或是「電動獨輪車」等,可說是同時兼具便利性與靈巧性。不過很多人對這些代步用具會有疑問「速度這麼快的東西,上路難道不需要牌照嗎?」
【司想評論】拿日記威脅前女友 男子為何被判強制罪而非恐嚇?
根據新聞報導,台中市一名廖姓男子與女友交往期間,因偷拍對方日記並懷疑其「劈腿」而分手,之後又因不滿女方在網路社群上將自己封鎖,便威脅女方如果不解除封鎖就要將日記的內容公開在網路上,準備讓其「身敗名裂」。
【司想評論】噴漆到底會不會成立毀損罪?
根據新聞報導,新北市一名男子將汽車停放在路邊,等到傍晚要用車時才發現車子竟然被不明人士噴上綠色油漆,除車牌被噴滿漆外,甚至車窗跟車門竟然還被噴上英文髒話。警方接獲報案後,由路口監視器找到嫌疑犯,並依毀損罪將其移送法辦。 在別人家門、車輛噴漆的行為非常惡劣,但如果被噴漆的地方仍然能發揮原本的功用那還能算毀損嗎?一起來看看法操的分析。
【司想評論】玩遙控飛機被罰30萬!要操作無人機該知道什麼相關規定?
根據新聞報導,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在大佳河濱公園玩遙控飛機時遭到警方取締,甚至遭裁罰30萬元罰鍰。原來是因為大佳河濱公園鄰近松山機場,屬於禁航區所以才會遭到民航局依《民用航空法》開罰。
【司想評論】【台義搶女大戰】憲法法庭為何可以裁定暫時處分?
日前發生義大利籍藍姓男子和台灣詹姓空姐,跨海爭奪8歲女兒監護權的事件。原先台北地方法院作出家事裁定,命空姐將女兒交付給藍男,並准許其可以帶女兒出境返回義大利同住。
【司想評論】偷了東西後再物歸原處,算不算竊盜?
根據新聞報導,高雄市有兩名男子到夾娃娃機店夾公仔時,因為花了500元還無法得手,竟然直接從取物洞口由下往上伸手拿取公仔後就揚長而去。雖然兩人在遭到其他同行友人的責備後便回去物歸原處,但由於先前行竊的過程都被攝影機拍下,所以還是被警方以竊盜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司想評論】「胖達人」麵包混人工香精,代言人小S為何不用賠償?
標榜純天然的「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在2013年被踢爆使用人工香精後,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上千位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向公司及前、後任董事長莊鴻銘與徐洵平還有代言人「小S」徐熙娣連帶求償2500多萬元。 近日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出爐,認定胖達人廣告不實,判決生技達人公司與莊鴻銘、徐洵平應各自或連帶賠償342萬餘元,而小S無論在第一審或第二審判決皆無須賠償,這是為什麼呢?
【司想評論】【台版壓頸事件】員警借公權力為故意傷害,應被嚴懲!
根據新聞報導,新北市警板橋分局一名潘姓員警在值勤時攔下一名逆向騎車的曹姓騎士進行酒測,因曹男罵了一句「你們這些廢物」隨即將其反銬雙手壓制在地,但在曹男無法反抗之後潘姓員警竟然還抓住其雙腳拖到路邊,用大腿和臀部壓住曹的頭部與肩頸,還不斷重複起身、坐下,造成曹男多處輕傷。
【司想評論】詛咒他人可能會犯什麼罪?
根據新聞報導,新竹縣一名林姓員警因為不滿蘋果日報黃姓女記者報導其執法違反比例原則等問題,竟然在臉書及YouTube指名道姓留言詛咒黃女「全家大小絕子絕孫不得好死」,而且得知黃女提告後仍繼續留言攻擊。新竹地院最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林姓員警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司想評論】喝醉酒去刺青,事後反悔可以提告嗎?
根據新聞報導,台北市一名陳姓少女在喝醉酒後,答應讓楊姓業餘刺青師練習在她的右手臂上刺青。但在酒醒後覺得刺青圖案難看,又害怕被父親罵,於是改口稱楊男未取得其同意,控告其傷害罪。
【司想評論】【死囚挑戰最高法院分案規則】案件都讓相同法官審理,公平嗎?
根據新聞報導,在憲法法庭今年1月改制前不久,收到40件釋憲聲請案,其中聲請人包含34名死囚一同挑戰最高法院,認為其內部分案規則違憲。 問題點其一為「上訴最高法院的重大刑案經第三審發回後再上訴,仍由原承辦股法官審理」、其二則為「自更二審以後上訴最高法院的案件,皆由同承辦股法官辦理」。認為一直由同樣的法官承辦案件,所做出的判決有何公平可言?根本是剝奪憲法第16條賦予人民的訴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