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在捷運噴辣椒水會犯什麼罪?很多人都沒聽過的大眾捷運法!

  • 2024-04-03
  • 法操司想傳媒
圖/取自維基
文/法操司想傳媒

新聞報導指出,近期有捷運乘客在Threads社群發文,聲稱在台北車站M8出口,突然聞到嗆辣刺鼻味,接著狂打噴嚏、咳嗽、流鼻水10分鐘。
 
女學生發文指出,在北車M8出口有人不知道噴什麼東西在空氣,全部人都開始爆咳打噴嚏,喉嚨都辣辣的,「超扯、超恐怖,差一點死在那裡」,完全不知道是什麼,也不能確定有沒有毒。台北市警察局捷運警察隊也接獲台北捷運公司站長報案,稱有乘客反映北捷台北車站B1商店街有刺鼻味,隨即調閱周邊監視器查看,發現1名男子趁無人注意之際,手持辣椒水於背部朝後方噴灑,造成行經民眾口鼻不適。
 
什麼是大眾捷運法?
 
新聞裡的男子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如果他噴辣椒水這行為,造成民眾受傷也會觸犯刑法傷害罪,除此之外,他也違反了大眾捷運法。
 
許多民眾不知道,其實搭乘大眾捷運也是要遵守法律。有一部法律叫做「大眾捷運法」,目的是為了加強都市運輸效能,改善生活環境,促進大眾捷運系統健全發展,以增進公共福利。如果違法,很有可能會面臨罰金或罰鍰,最嚴重也可能被抓去關。
 
例如大家常見的逃票狀況,大眾捷運法第 49 條就有規定:「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五十倍之違約金。前項應補繳票價及支付之違約金,如旅客不能證明其起站地點者,以營運機構公告之單程票最高票價計算。」
 
或是第 50 條第一、二項規定:「一、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二、妨礙車門、月台門關閉或擅自開啟。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或是在捷運裡面吃東西,也會被罰錢喔:「於大眾捷運系統禁止飲食區內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或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菸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新聞裡男子隨意噴灑不明氣體的行為,已經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一相關規定:「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所以下次要搭捷運的時候要特別注意,遵守大眾捷運法相關規定,如果看到有人行蹤詭異,或是在捷運製造恐慌的情況,也要趕快通知站務人員及警察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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