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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想評論】端午節前破獲私酒工廠!任何人都不能自己釀酒嗎?
說到端午節的習俗就是吃粽子跟喝雄黃酒辟邪除蟲,有些不肖人士看準此「商機」就打算私下釀酒販售。日前警方就在桃園市八德區破獲一間私酒工廠,查扣的成品及半成品超過5000公升,並依違反菸酒管理法等罪名移送法辦。
【勞基法專欄】月休4天月薪30,000元合理嗎?
1.基本工資27,470元指的是在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每7天休2天之正常工時下,每月"最起碼"的工資。 2.月薪30,000元雖大於27,470元,但7天休不到2天,有休息日加班甚至不合法的例假加班情形必須加給加班費,應加給的加班費如果大於2,530元(30,000-27470),那就有加班費不足違反勞基法的問題!
【司想評論】女員工遭襲胸,老闆竟稱「遲早的事」開除她,雇主應負何種責任?
雇主在就業環境中本應扮演保護員工、調節員工矛盾的角色,但近期有則新聞報導指出,彰化縣一名泰國籍男技師與同事A女等工人在某工地頂樓工作,該技師利用其他工人去搬鷹架時,利用手肘強制將A女壓在牆壁上襲胸30秒,事後A女向老闆告狀,老闆認為她說謊,還說「這裡都是男生,遲早會發生的事」並解雇她,讓A女氣得提告。彰化地院審理,認為老闆證詞反而證明A女被襲胸一事,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男技師有期徒刑10月。
【司想評論】法條三讀通過後總統就要公布嗎,什麼行政院的覆議權?
近期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案,因決議過程備受爭議,超過200名執業律師聯合聲明,呼籲行政院應依憲法提出覆議,立法院應接受覆議,重啟國會改革法案討論。
【勞基法專欄】高雄臨時工雙手骨折控未投保 老闆:已付醫藥費簽和解書
高雄1名曾先生1月底受雇做防水工程臨時工,不慎從6尺高鋁梯摔下導致雙手骨折,他出面指控工程行老闆當初沒替他投保職災保險等,在2月補償4萬多元並簽下和解書後就不聞不問;老闆則反駁表示,已支付醫療費並簽和解書,由於曾先生已提告,雙方後續將走法律程序。
【公法小教室】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
陳姓女子將救災救援當成一生志業,從擔任義消開始做起,在2018年通過消防警察特考,不過在受訓前的複檢發現身高僅158.9公分,而非報名時到醫院測量的160公分。陳女因為這「1.1公分」差距被認定不符資格而遭退訓,窮盡救濟手段後聲請釋憲。
【司想評論】偷吃2麵包遭判7個月,會不會判太重,什麼是微罪不舉?
偷吃兩個麵包會被判多久?近期有則新聞報導指出,有竊盜前科的吳姓男街友凌晨侵入商店偷吃冰箱內2個麵包,熟睡中的店家被吳男行竊聲響驚醒,嚇得趕緊報警抓人,吳男被檢方依竊盜罪起訴後,法官認為吳男正值壯年,卻不思以正當方式謀生,一再偷竊,法治觀念薄弱,依侵入有人居住建築物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7個月,可上訴。
【司想評論】盼減刑竟遇「假律師」,委任律師前應先停看聽?!
不曉得各位有沒有訴訟的相關經驗,遇到訴訟問題大家通常都會委任律師,希望藉由律師的專業順利把問題解決。不過近期有報導指出,桃園市31歲邱姓男子得知林姓女友胞弟與人發生車禍,竟向林女母親佯稱自己是律師,可居間協助和解事宜以減輕刑責,豈料,經濟並不寬裕的林母前後湊了210萬元支付,兒子仍被起訴,審理期間才知傷者一毛和解金都沒拿到,桃園地檢署近日依詐欺罪嫌起訴邱男,認邱男趁人之危詐騙,建請法院判處2年6月徒刑。
【司想評論】受監護處分人從醫院脫逃,什麼是監護處分?
因殺人未遂受監護處分的簡姓男子5月19日自基隆某醫院脫逃,當天即搭乘客運至北市。據了解,簡姓男子去年在台北街頭持酒瓶傷人,遭判殺人未遂罪,並在被捕後才診斷出思覺失調症,法官判處有期徒刑3年,但在入監前需到醫院進行監護處分5年。簡男自基隆某間醫院脫逃後,刑事局發布「重要緊急查緝專案」,通令全國警方緝捕,並指簡男具攻擊性,男子最終於22日被新莊警方逮捕。
【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約翰·史蒂文斯:「不斷進化的正當標準,標記著成熟社會的進步。」
死刑的存廢一直都是社會上難解的問題,我國憲法法庭也在4月24日針對死刑違憲與否進行言詞辯論,引發社會議論,有人認為死刑並不助於降低犯罪發生,且廢死為世界的趨勢;也有人認為廢死不符合民意,也不應由少數人決定其存廢。
【勞基法專欄】「滾燙湯鍋砸員工」 發生職災時,企業的責任
當發生職災時,企業會面臨除了勞基法的補償責任,還有民事過失賠償責任: 家屬在Dcard發文提到,去年四月底妹妹在苗栗某知名日式連鎖餐飲店工作時發生嚴重意外,造成全身多處嚴重燙傷,背部更是2-3度大面積燙傷,至今仍在接受治療,而公司後續的處理態度,加上難看又疼痛的傷疤,讓她承受著極大的壓力。
【公法小教室】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
民國107年9月颱風燕子侵襲日本,大阪辦事處被網路批評未提供台灣人妥善協助,而「卡神」楊蕙如則因在網路上推波助瀾而被依侮辱公務員罪判刑5月確定,她窮盡救濟手段後聲請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與其他4案合併審理。
【高虹安涉貪案】審理程序5——12小時馬拉松審理,辯論終結!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擔任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費46萬30元遭台北地檢署起訴,而負責管帳的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法務主任陳昱愷及公關主任「水母」王郁文也都被一併起訴。
【司想評論】三重祖孫3屍案女婿坦承犯行,自白是證據之王嗎?
母親節前夕,新北市三重區發生祖孫三代遭殺害的3屍命案,震驚社會。根據報導指出,張嫌初步承認,不滿在酒店工作的妻子劈腿,五月一日晚間到隔日,連續掐死陳女、岳母及三歲繼子三人,並在伴屍六天後,才帶著他跟妻子飼養的愛犬「糯米」逃亡。
【勞基法專欄】須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方能以「不適任」終止勞動契約
我容忍這員工常遲到/不配合/不合群/自我感覺良好很久了,明顯不適任,為什麼花錢請他離開還會違法? 所謂「確不能勝任工作」,應綜合觀察勞工客觀上之能力、學識、品行、身心狀況、工作態度、團隊互助等,及勞工主觀上能為而不為或怠忽所擔任之工作等違反忠誠履行勞務給付情狀而為判斷。(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820號)
【高虹安涉貪案】審理程序4——好聚好散?助理願把整月薪水「捐」給辦公室?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擔任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費46萬30元遭台北地檢署起訴,而負責管帳的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法務主任陳昱愷及公關主任「水母」王郁文也都被一併起訴。 本次北院也是全日開庭,詰問的證人包含前高辦助理「Z9」吳達偉、私聘助理「特哥」蔡維庭以及最後一位以證人身分站上應訊台的共同被告王郁文。
【司想評論】媽要女兒當街下跪,父母懲戒權的界限在哪裡?
受到傳統觀念影響,不少父母會認為管教子女是理所當然,舉凡不聽話就要打、要罵,到最近虐童事件頻傳,不得不讓我們需要好好想想父母的懲戒權界線到底在哪裡?怎樣教導子女才是正確的方式?
【勞基法專欄】立委推動勞工試用期法制化?
勞動部過去曾在勞基法施行細則中訂有試用期規定,但後因逾越母法勞基法規定而於民國86年刪除,現試用期因立委提案捲土重來,引發網友一番討論,認為恐造成雇主濫用等。
【司想評論】36年前合買農地催討22年無果,什麼是借名登記?
許多人基於稅負等考量,會將自己購買的房地產登記在別人名下,這就是所謂的借名登記。出借名字的人稱為「出名人」,向他人借名字的人則稱為「借名人」,因借名登記所衍生的問題不勝枚舉,例如新聞報導中的周姓男子,就是因為借用他人的名義購買農地,出名人藉故不願意歸還,催討22年都要不回來,最後才打官司結束借名登記契約。
【勞基法專欄】台北市推動離線權,下班後回訊息可向老闆討加班費
台北市首創「台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提及應尊重勞工的「離線權」, 一旦下班後收到雇主訊息,勞工可因形同另類加班,提出「已讀訊息且有回應」的時間截圖當證據,要求給付加班費,而違反者將暫時透過《勞基法》開罰,直到離線權的母法正式通過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