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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性澤案】【0809 鄭性澤案再審開庭實況】心理鑑定、遲來的測謊?更多時間準備卻仍不見效率
上次(6月4日)準備程序庭後,原定一個月後的7月8日,展開第二次程序準備庭。之所以間隔一個月,是因為法官認為本案卷證繁浩,希望讓被害人家屬代理人徐律師,有充足時間閱卷、了解案情。準備程序庭的功用,就在於對各證據的證據能力表示意見,以及雙方提出有無要再行調查的證據,而由於因颱風來襲,使第二次庭期又延至8月9日,時間更為充足,但訴訟程序卻仍不見效率。 本次徐律師閱卷後發現,被害人家屬曾經表示「依法處理」,進一步指出實務上確實也會將「依法處理」解釋作有提告的意思。法院採納此意見,徐律師因而轉為告訴代理人。近一個月前,告訴人又另外再委任兩位律師。而這兩位律師也尚未充分閱卷、了解案情,再度減緩了訴訟的進行速度。
【台中高分院二審】【0809頂新越南油二審開庭實況】草草結束!檢察官未盡調查之責,司法資源再度虛耗
頂新越南油案二審,8月9日在台中高分院進行第3次審判庭,然而,這此的審判庭總共只持續了一個小時。但遺憾的,並不是因為開庭的效率很高,而是因為這天的審判幾乎毫無進展。
【台中高分院二審】【0727頂新越南油二審開庭實況】做賊的喊抓賊! 檢察官不照程序走 反控辯方干擾
本次開庭,仍未就先前國衛院的函文、駐越南代表處的函文以及關務署的函文進行辯論,而是傳喚了四位證人到庭,包括三位越籍證人(出具檢驗報告的Vinacontrol公司人員和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呂氏幸)以及前正義公司員工林穎聖。
【味全油品案】【0725味全油品案二審開庭實況】由證詞架構的判決是否真的合理?
味全油品案二審今天(7/25)上午在智慧財產法院開庭審理,除了魏應充等人不服一審台北地院判處詐欺罪外,檢方也不服味全前總經理獲判無罪,因此,檢辯雙方均提起上訴。 此次雙方交鋒,似乎在開庭前就已展開,魏應充的辯護律師在審前接受媒體採訪,痛批一審法院「判決當小說寫」,並預告在二審的訴訟策略。魏應充與常梅峰等味全和頂新高層,也在開庭時一再強調自己無罪。究竟味全油品案二審第一戰,庭內庭外發生了什麼事呢?就讓《法操》帶大家一探究竟。
【味全油品案】最終一戰!味全油品案二審觀戰重點
味全混油案在2016年3月25日在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味全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頂新製油公司前總經理常梅峰等13位被告都因為犯詐欺罪而被判處6個月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味全公司也被判罰新台幣1550萬元。
【台中高分院二審】頂新案鑑定人費用誰來出?若頂新自己買單可以嗎?
7月5日頂新案在台中高分院開啟審判庭前,檢察官早一步發出新聞稿,直指被告魏應充曾要求傳喚美國油脂專家Ken Carlson來台擔任鑑定人,同時強調不能由被告頂新公司來負擔費用,否則將會影響鑑定人的公正性。雖然,檢察官對於證人身分與來台費用支出問題,的確有權拒卻,但檢察官為什麼不在法院上提出疑問,卻以新聞稿方式來訴諸社會法庭呢?
【台中高分院二審】檢察官再重視頂新 也不能越界跟法院喬人事!
司法院在7月5日公布新一波人事調動,其中,頂新越南油案二審的台中高分院受命法官吳幸芬,也在調動之列,將從台中高分院調回台中地院擔任庭長,經媒體報導後,引起許多民眾討論。甚至據媒體報導,在人事調度令公布之後,檢察長曾指示檢察官與院方協調,讓吳幸芬法官延後報到。
【台中高分院二審】【0705頂新越南油二審開庭實況】檢察官難道行「拖字訣」? 訴訟策略令人費解
頂新越南油案二審5月17日原為第三次審理庭,然而受命法官表示,由於待釐清的新事證越來越多,無法在6月底前審結,當庭裁定在5月17、31日重開準備程序。因此本次庭期可算是終於「捲土再來」的正式審理,檢察官共傳喚了五名向頂新公司買油的下游廠商擔任證人。
【立法院案】【0614太陽花立院案】等到太陽花都謝了,還在準備程序?
【鄭性澤案】【0604鄭性澤案再審開庭實況】盼重建現場與真人模擬 共同還原真相
鄭性澤案之案情提要 民國91年1月5日深夜,鄭性澤與羅武雄等7人在台中KTV唱歌,羅武雄帶有4支手槍,並將其中2支手槍交由鄭性澤保管。 羅武雄唱歌喝酒後已帶醉意,因不滿KTV的服務態度,於是對著包廂天花板開槍,KTV店內人員聽到槍聲,便打電話報警。
【台中高分院二審】【0531頂新越南油二審開庭實況】續開準備程序庭:證明了又重來,歹戲拖棚的反覆辯駁
上次庭期(5月17日),合議庭當庭裁定準備程序再開,本已進入審理尾聲,卻又重新來一次。根據彰化地檢署發布的新聞稿「本署自民國103年10月10日起開始偵辦頂新案,於同年10月30日偵查終結起訴,共計21日」,但若真正計算從分案後到起訴的偵查期間,大約只歷時13天。
【台中高分院二審】【監督司法】檢察官三個動作 讓頂新油案二審又重來!
105年5月17日原為頂新越南油案二審的第三次審理庭,然而合議庭卻當庭裁定重開準備程序。本應進入二審的尾聲,又再度延宕。受命法官表示,由於待釐清的新事證越來越多,無法在6月底前審結。因此當庭諭知,下次(5月31日)仍為準備程序,希望檢辯兩造能針對油品價格(進價與售價)再說明清楚。
【台中高分院二審】【0517頂新越南油二審開庭實況】準備程序庭再開:整理不完的新事證,是真有證據還是民意辦案?
本次為頂新越南油案的第三次審理庭。回顧本案尚處於偵查階段時,台灣正爆發多起食用油安全事件。事件之始,於2014年9月起,衛福部開始徹查輸台油品。同年10月9日,衛福部食藥署接獲我國駐越南代表處電報,該電報轉載了越南工商部回覆之譯文,表示頂新自越南進口的原料油,僅作為飼料用油。兩天後,食藥署命頂新製油將相關產品下架。而彰化地檢署則於10月10日起,開始著手偵辦,並在同月30日,對魏應充在內的6名被告提起公訴。
【台中高分院二審】【監督司法】頂新越南油案二審可能無罪? 先搞懂檢方五大爭議再說
頂新越南油案進入二審程序以來,已在1月26日和2月23日召開了兩次準備程序庭。正式審理程序也在4月26日和5月3日開庭,且由顏宗海醫師和姜至剛醫師擔任鑑定人。台中高分檢看似摩拳擦掌,想把一審無罪的滑鐵盧扳回一城,但事實上卻是⋯⋯?
【台中高分院二審】【0503頂新越南油二審開庭實況】媒體公審、證據被打臉,高分檢的歹戲拖棚該何時落幕?
上次庭期(4月26日),檢察官在開庭前兩小時,突然向媒體透露一份衛福部委託國家衛生研究院的研究報告書,指稱頂新油品品質有問題,但檢察官未依程序聲請調查證據,法官和被告事先都不知這份報告的存在,不僅侵害被告的辯護權,且在該報告書內容資訊片面,未能完整解釋檢驗方法的情況下就發新聞稿給媒體,引發社會公審,如此造成輿論壓力可能影響法官判決的行為,令人憂心。同時,該庭傳喚的鑑定人為腎臟科專業醫師顏宗海,顏醫師在接受詰問時透露對本案的了解都是透過媒體報導,並未看過本案相關資料,遭辯護人質疑他對被告已有先入為主的定見,不適作為本案鑑定人。(【0426頂新越南油二審開庭實況】盡信媒體的毒物專家以及看不懂證據的高分檢)
【行政院案】【0420太陽花行政院案】先起訴再調查?檢察官是否搞錯順序啦!
本次庭期的被告是一位陳先生,檢察官認為陳的行為觸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的無故侵入建築物、附連圍繞土地罪以及第153條第1款的煽惑他人犯罪罪嫌。 就《刑法》第306條第1項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有疑問的是行政院建築物究竟是否該當「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有論者認為本條保護的是是住居安寧的法益,而行政院並非供人居住的住宅。
【台中高分院二審】【0426頂新越南油二審開庭實況】盡信媒體的毒物專家以及看不懂證據的高分檢
今(26)日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召開頂新越南油案二審第一次審理庭,傳喚長庚醫院腎臟科醫師顏宗海到庭擔任鑑定人。檢察官當庭提出一份厚厚的上訴理由補充書,其中附件有一份衛福部委託國家衛生研究院進行的研究計畫的報告,報告指出頂新油品中含有不飽和醛類化合物。但這份當庭提出的報告,卻是在開庭前兩小時,約中午十二點時,台中高檢署就先向媒體曝光,此舉引發辯護人不滿,檢辯雙方激烈攻防,最後檢察官竟然自己表明對報告內容也不清楚,最後審判長裁定檢察官需重新再提,檢察官不得該份報告進行詰問。
【行政院案】【0406太陽花行政院案】過了兩年才審理,記憶球都褪色啦!
太陽花行政院案牽涉的被告多達上百多人(編按:司改會有詳細的數據:反黑箱服貿案),這麼多人的案子,在審理中卻有間隔近一年的時間不曾開庭,使得本次開庭距離事發時間已有兩年之久。雖然不知是否有什麼特殊的理由,但可以肯定的是,不僅等到花兒都謝了,也等到證人也都快把事情給忘記了。
【行政院案】【0330太陽花行政院案審理庭】裁判!影片可以這樣剪了又剪的嗎?
本次開庭的被告有四位,分別是林先生、江先生、吳先生、柯先生。林與江分別都被起訴《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第306條侵入住居罪。吳被起訴了《刑法》第135條的妨害公務罪。柯則因為一則臉書的PO文,被起訴《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
【行政院案】【0316太陽花行政院案審理庭】四位證人出庭 皆對被告無印象
本次庭期的被告是李小姐以及許先生,兩人都被檢察官認為有闖入行政院、破壞拒馬等行為,被起訴《刑法》第306條的侵入住居罪以及第138條的毀損公務上掌管的文書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