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院二審】【0705頂新越南油二審開庭實況】檢察官難道行「拖字訣」? 訴訟策略令人費解

  • 2016-07-05
  • 法操司想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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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越南油案二審審理庭

時間:105年7月5日 14:10

地點:台中高分院2樓大法庭

頂新越南油案二審5月17日原為第三次審理庭,然而受命法官表示,由於待釐清的新事證越來越多,無法在6月底前審結,當庭裁定在5月17、31日重開準備程序。因此本次庭期可算是終於「捲土再來」的正式審理,檢察官共傳喚了五名向頂新公司買油的下游廠商擔任證人。

下游廠商不覺受騙,對頂新無提告意願

此次五位證人都表示,油品事件爆發後,頂新公司如數將豬油買回,退還當初購買的金額,相當有誠意負責。而事件爆發前,也沒有客戶反應過豬油品質不佳。同時,證人也不認為自己受騙,更沒有意願向頂新公司及相關被告提起詐欺告訴。

多數證人表示,因為都是小公司,沒有獨自檢驗的能力與設備,因為信任頂新公司所提出的政府許可的證明,才與之合作,不清楚所購得的調和豬油的成分為何。

有的證人是因頂新的業務前來兜售,一桶價格比正義公司便宜一、二十元,平均1公斤便宜1元,是因市場競爭才採優惠價格,降幅合理;也有的證人是因為自己的客戶要買豬油,所以選擇了頂新這間大廠。

辯護人表示意見時說明,證人的證言,足以證實頂新沒有使用詐術向下游廠商為詐欺行為,反而證明了頂新公司是依據誠信在做生意。而價格較便宜,則是為了打進豬油的市場,因此提供優惠,才能與市場強勢的正義公司競爭,絕不代表品質有問題。

下游不認受害卻還傳喚?檢察官訴訟策略令人費解

開庭以前,檢方一如往常發新聞稿、大力批評頂新公司,還言明要傳喚頂新下游廠商,因為他們都是「被害人」。然而,從下游廠商的證言來看,反而給了頂新為自己辯護的機會。甚至可以說,檢察官傳喚的證人反而「打臉」了檢察官。

事實上,把下游廠商當作被害人,把它們傳喚到庭訊問的策略,檢方在一審的時候就已經做過,但是並沒有成功。檢察官當然可以在二審時,爭執一審法官對證詞的解讀不當,但檢方卻捨此不為,而是重新傳喚了一批頂新下游廠商,其考量實在令人費解。

相隔一個月開庭,卻對上次卷證毫無討論

同時,由於上次庭期法官表示,因為有許多剛收到的函文,諸如國衛院的函文、駐越南代表處的函文以及關務署的函文,檢辯雙方都還來不及閱卷,因此本次庭期才會間隔一個月之久,供審檢辯三方充足時間閱卷。

可是,本次庭期卻都沒有針對這些卷證進行辯論,反而傳喚了檢方聲請傳喚的五位下游廠商,然而這五位證人都沒有能力對油的品質進行任何證明,《法操》不禁疑問檢察官為什麼要傳這五位證人?

頂新案從2014年爆發至今已近兩年,進入司法程序之後,全民當然引頸期盼真相能盡快水落石出。但我們所看到的是,法院庭期一拖再拖,檢察官不斷透過媒體向頂新放話,到了法庭上卻沒有什麼實際作為。司法資源一再被浪費、人民的耐心一再被消磨,《法操》不禁感嘆:無怪乎人民會對司法如此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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