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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獼猴究竟有沒有自拍照的著作權呢?
根據新聞報導,2018年04月23日,美國第9巡迴上訴法院認為針對爭議的「獼猴自拍照」案件做出判決。法院認為,美國著作權法下只保護「人」的創作...


【司想評論】獼猴究竟有沒有自拍照的著作權呢?
根據新聞報導,2018年04月23日,美國第9巡迴上訴法院認為針對爭議的「獼猴自拍照」案件做出判決。法院認為,美國著作權法下只保護「人」的創作,並不保護「獼猴自拍照」,因此獼猴並不能主張著作權法上的權利。


【司想評論】【正當防衛】他人拿鋁棒攻擊!可以出手防禦嗎?
近年,正當防衛的議題,受到大家的注目,從「勇夫護妻勒死賊」到「東海大7撞Altis」,都是在討論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問題。近日,又出現了一個防衛過當的判決,吳姓男子抵禦林姓男子的鋁棒攻擊,將林男推開,被法院依重傷害論罪科刑!


【司想評論】警察杯杯躲在天橋上拍照!到底行不行?
根據新聞報導,有男子行經路口闖越紅燈,遭當時在天橋上的員警拍照舉發,男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士林地方法院認為警察躲在天橋上,違反舉發的程序,判決男子免罰。


【司想評論】解剖案件負擔沉重,是法醫員額不足?還是有其他原因?
「法醫」在刑事案件的相驗程序中,扮演極重要的角色。在無法確定死因時,透過解剖及病理組織的分析診斷,判斷最終的死因,並做成專業的鑑定意見書,供檢察官與法官進行判斷。近年,常常出現以過勞、血汗作為斗大的新聞標題,去報導法醫員額不足的問題。


【司想評論】提供人頭帳戶,小心變詐騙集團幫助犯!!
根據新聞報導,一名男子將其所有的4個銀行帳戶以每5天每個帳戶新台幣5000元的價格,提供詐騙集團做為人頭帳戶,但在被捕前,卻沒有拿到一毛錢。男子曾於偵查中認罪,但審理時改口稱自己是被害人。法官認為,男子法律系畢業,曾上過刑法等課程,卻協助犯案,且未與被害人和解,惡性不輕,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註)


【司想評論】靶場抗命,判4個月足夠嗎?
根據新聞報導,2017年2月間入伍服役的吳姓二兵,於成功嶺打靶訓練時,不願聽令取槍、持槍,總共違抗5道長官下達的命令,甚至與長官發生拉扯。經台北地院審理後,男子被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家事法專欄】公務員退休後,誰可以來分我的退休金?
文/賴佩霞律師(大壯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家事事件法授課老師) 今年的春假假期,看到了一則引發公務人員廣大迴響的新聞,斗大的標題寫著:「前夫前妻可分退休金!公教譙...


【家事法專欄】爸媽離婚後,我該跟誰姓???
文/賴佩霞律師(大壯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家事事件法授課老師) 「律師,我離婚之後,孩子都跟著我一起生活。現在我也再婚了,但現任老公去接孩子下課,總是會被喊錯姓氏...


【台中高分院二審】社會公審凌駕法律證據 這樣的頂新二審判決真的大快人心嗎?
頂新越南油案二審宣判,魏應充等4位被告,被求處重刑,其中不得易科罰金部分被判處5年6月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對於這樣的宣判結果,在看文章的您,是覺得大快人心?跌破眼鏡?還是嚇到吃手手呢?


【遠雄案】爭點整理程序問題多多
今日(2018年04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針對去年底北檢起訴之遠雄大巨蛋等案進行第2次準備程序。本次準備程序的主要內容,是有關被告李述德所涉及的大巨蛋甄審期間,是否被告有圖利廠商一事,針對案件內容進行初步的爭點整理。讓我們來看看有那些事情吧!


【台中高分院二審】【頂新越南油二審宣判】二審法院忽略客觀事證,檢察官論告照單全收!?
2014年9月起,台灣因接連爆發油品安全事件。因食藥署接獲駐越南代表處電報,頂新製油所有自越南進口之油類產品主要作為飼料用油。經過13天的調查,彰化地檢署於2014年10月30日,起訴頂新公司、負責人魏應充、前後任總經理常梅峯、陳茂嘉、屏東廠廠長曾啟明、品管組組長蔡俊勇,以及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彰化地方法院花了1年的時間,仔細審理後,給予全數被告「無罪」的判決!


【江元慶專欄】「老大」回不去的人生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老大」是台灣自來水公司的資深官員,從民國70年起,他就任職於第七區管理處,一待就...


【司想評論】誤殺毒販到底要不要國賠?
根據新聞報導,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員警3年前追捕洪姓毒販,因洪姓毒販開槍拒捕引發槍戰,其也在該次事件中中彈身亡,其家屬遂提起國賠訴訟,求償新台幣68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認為,當時狀況急迫,員警開槍射擊車輪制止洪男應有必要且未逾越必要程度;且即便訓練精良的員警,在當時的狀況下,也無法期待能分毫不差地擊中車輪。因此員警在執行職務、行駛公權力並無故意過失,不符合國賠要件,判決洪男家屬敗訴。


【貪汙治罪】【0425浩鼎貪汙治罪案】檢察官了解本案嗎?
本次開庭,進行被告翁啟惠聲請的證人,梁啟銘及楊富量的證人詰問。梁啟銘於案發當時擔任中研院公共事務組主任,推動科技移轉事宜,楊富量則是中研院智財技轉處的處長。本次詰問的重點放在技轉主要決策、負責人為何?業者派員至中研院學習是如何規範的?


【司想評論】限制出境法制化指日可待?
根據司法院新聞稿,司法院已於2018年4月23日,完成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專章草案擬定,將過去爭議眾多且無法律明文的限制出境規範予以明訂,且限縮檢察官的境管權。 限制出境沒有法律明文規定 大家都知道為了解決犯罪嫌疑人為了規避法律制裁,以出國後不回國的方式逃避審判的問題,實務運作上就產生了「限制出境」這樣的做法。但雖然限制出境這樣的方法已經使用已久,但其實卻一直都沒有明確的條文規範,而僅透過一個最高法院決議就實行至今,各界也呼籲政府立法改善這個問題,而司法院終於在去年司改國是會議過後,正式開始研擬相關法律規定。


【司想評論】國道司機過勞肇事,業者難道不用負責嗎?
根據新聞報導,有國道員警於國道上值勤時遭後方聯結車追撞,不幸死亡。據調查,該名司機疑似疲勞駕駛,從紀錄來看,已經連續開車12小時,且連續22天不間斷地工作無休假,事故當日有小感冒,服用感冒藥後即上班,加上疲勞引發本次悲劇。據高雄市勞工局調查,該公司去年中就已經因勞工超時加班、違反休假規定等原因,遭勞工局開罰,勞工局也正在積極介入調查。


【大小謬誤】副哨睡覺,正哨夠認真就好嗎?
根據新聞報導,一名23歲現役軍人因在擔任副哨時睡覺,被移送地檢署偵辦。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雖然該名軍人確實在站哨時睡覺,但從現場監視錄影器影像來看,當時擔任「正哨」的人執勤認真,遇到車輛進出也有確實盤查,因此未達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第1項「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要件,並做出不起訴處分。


【家事法專欄】育兒費用知多少?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是怎麼計算的呢?
前幾天看到一則新聞,根據報導指出,勞工朋友平均預估家庭「總月收入」要達新台幣10萬2210元,才有...


【司想評論】警察杯杯要攔檢!可以拒檢嗎?
根據新聞報導,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妻子陳嘉君,去年(2017年)初開車行經北市信義快速道路口遇警酒測攔查,其認為自己並未喝酒且警方進行無差別攔檢已經違反大法官在釋字535中的意旨,遂向警方出示事先印好的「本車拒違憲臨檢」紙牌,並表示拒絕臨檢後駛離。警方後以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開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陳女則據以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