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謬誤】副哨睡覺,正哨夠認真就好嗎?

  • 2018-04-24
  • 法操司想傳媒
營區安全防護演練 (圖片取自青年日報,非當事人)


根據新聞報導,一名23歲現役軍人因在擔任副哨時睡覺,被移送地檢署偵辦。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雖然該名軍人確實在站哨時睡覺,但從現場監視錄影器影像來看,當時擔任「正哨」的人執勤認真,遇到車輛進出也有確實盤查,因此未達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第1項「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要件,並做出不起訴處分。

站哨睡覺是否「足生軍事上之不利益」?

軍事基地作為戰時人員休息及軍事攻擊準備等活動的據點,有必要就其出入嚴格管控。也因此,根據目前軍事基地作業的相關規範,每個出入口都必須要有衛兵站哨守備。

然而,由於衛兵的工作繁多,若是每個哨點只有1個衛兵駐守,無法同時執行盤查以及注意四周。因此一般軍事基地會依照人員多寡在各個哨點分配2名以上的衛兵,1名老鳥士兵擔任哨長負責進行盤查,及1名以上菜鳥士兵擔任正副哨負責持槍注意營區內外動態。而在這之上,還會再有1名安全士官於安官桌前,負責注意衛兵及營區整體狀況,以求能全面性地維護營區安全。

由於,軍事基地這樣的管理模式,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要確實執行,不容許任何一個環節出現紕漏,始能確保軍事基地的安全。因此,若是副哨在值勤時睡著,而僅正哨一人值勤,對於整個軍事基地的安全維護就會出現問題。試想在哨長盤查過程中,有人試圖闖入或衝出營區,哨長孤身一人該如何處理?也因此,從這樣的觀點來看,任何一個衛哨勤務都應該嚴守職務,否則對營區安全都將造成危害。

然而,檢察官竟然認為副哨睡覺不足生軍事上之不利益!難道正哨副哨就看哪個先睡,先睡的沒事,另一個也睡著才足生軍事上之不利益嗎?所以檢察官在本案給予不起訴處分,明顯對於軍事基地管理的認知不足。

衛哨勤務是否使官兵過勞?

有趣的問題是,通常遇到這種案件,大家都會說官兵的不對,但卻沒有討論過官兵過勞的問題。

就目前的軍事基地狀況來看,一般大部隊的人力充足的話,輪衛哨對他們而言並不成問題;但若是在小單位,在人員不足、或假日留守的情況下,就有可能出現一天內執勤23次的狀況。

同時,由於衛哨必須24小時輪班,往往都有1群人必須於夜間執行衛哨勤務,雖然大多數的部隊都有補休規定,但是否確實落實也是個問題。縱使有確實落實,若是分配到像0507這種比別人早起但不能補休的衛哨;或者是像0406這種補休時間別人在操課,導致無法確實補休的衛哨,就有可能會睡眠不足。另外這種情時若是搭配上執勤人力不足的狀況,官兵過勞的情況也就更為明顯。如何才能改善這樣的問題,有必要就整體的軍事管理進行審視才能規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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