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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專訪】法操專訪江元慶老師 | 有「司法公權力」的人,要將心比心!
在「希望冤案能夠被更多人看見」的理念下,資深司法記者江元慶與「法操」創辦人高宏銘律師理念相契、志同道合,於是,「台灣冤案實錄」這個專欄也就從此開始了。從第一篇文章刊登至今,已2個年頭,連載超過100篇文章。 這些冤案在江元慶的筆下,除了讓社會大眾「看見冤案」,呈現審判系統、檢察體系的荒誕不經與光怪陸離之外,也希望能夠警醒百姓、對司法吹哨,並且匯聚力量,繼而督促審判革新、檢察改革。
【不務正業法律人】投身桌遊創作的法律人-洪建全律師
大學讀法律,出社會之後除了從事法律工作以外,還有什麼其他的選擇呢? 本次的不務正業法律人專題邀請到目前除了擔任律師之外,同時也在擔任桌遊設計師的洪建全律師,來和我們聊聊他自己的經驗。
【婚姻平權】愛家公投停止執行案|維持婚姻定義是公投事項中的哪一種?
2018.10.03案件更新:北高行於2018.10.02發布新聞稿,針對伴侶盟聲請的「婚姻定義公投議案停止執行」一案裁定駁回。裁定理由比較接近中選會的主張,認為祁家威等聲請人並非本案的利害關係人,但是針對中選會的結論究竟是不是行政處分的問題,則並未明確說明。此外,北高行在本案也順帶就是否有「難以回復的損害」做出說明,認為就算是利害關係人,因公投結果尚在未定之天,聲請人稱將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只是他們對於可能發生之社會現象或影響的推測,並不是他們的主觀權利或法律上利益所受侵害,也不符停止執行要件。
【婚姻平權】愛家公投停止執行案 | 聲請停止執行會遇到的挑戰有哪些?
今日(2018年09月05日),由祁家威與伴侶盟提起,針對公投議案中民法婚姻定義一案聲請停止執行訴訟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召開準備程序。本次程序主要針對案件爭點進行整理,就讓我們來看看今天聽到那些爭點吧!
【不務正業法律人】投身食品業的法律人─雪坊優格蘇立文總經理
法律人的出路能有多廣闊?創立雪坊優格的蘇立文總經理,擁有著亮眼的學歷,從政大法律及哲學系取得雙學位後,又再攻讀台大商研,並在碩一時創業。蘇立文總經理提到:「雖然念哲學、念法律好像跟創業無關,其實是相關的。在創業的過程中,會遇到很多問題,如果思考邏輯不夠強,可能連問題都無法定義,更沒有辦法找到答案。」
【不務正業法律人】投身神祕學的法律人-命理師李朕嘉
這次訪問到大家比較熟悉的李朕嘉老師,朕嘉老師考上台大法律系之後,是如何找到自己真正的熱情,並且毅然決然決定轉換跑道的呢?讀法律系對朕嘉老師現在的成就是不是也有貢獻呢?一起來看看吧!
【不務正業法律人】投身美食的法律人-美食家高琹雯
讀完法律系,也已經考上律師、開始執業之後,是不是一輩子就只能當律師了呢?得到人人稱羨的工作,也過著不錯的生活,但心底卻總是有個叫做夢想的東西蠢蠢欲動,你也曾經有過這樣的感覺嗎?來看看擁有台灣、美國紐約州雙律師執照,曾經在國內知名法律事務所執業的高琹雯,如何追尋自己的理想,一步一步朝向美食家邁進的過程吧!
【婚姻平權】《從厭惡到同理》--法律在性別議題究竟扮演怎樣的角色?
你可曾經想過,如果我們今天透過法律來排擠特定族群,甚至將剝奪少數人權利的理由訴諸於對他們的「厭惡感」的話,究竟會是多可怕的事呢?但其實這樣的事情真的上演過! 《從厭惡到同理》一書的作者 Martha Nussbaum 是美國著名的哲學家,也是目前在法律、道德、正義、自由等方面的權威性學者。她在本書中闡述了她觀察到的一個現象:「噁心感政治」。 作者所謂的「噁心感政治」,就小編個人粗淺的理解,指的是透過讓人對特定議題感到厭惡,進而達到其反對該議題的目的,而有時候,這樣的噁心感還是透過法律來加以傳達的。
【不務正業法律人】投身補教界的法律人-G哥
大學讀法律,畢業一定要從事法律工作嗎?還是可以有其他不同的出路呢? 今天的「不務正業法律人」專欄,我們訪問了法律系學生可能都認識的讀享出版社老闆「G哥」,來和我們分享他一路走來的心路歷程。
【婚姻平權】當人民意志出現矛盾,立法者該怎麼辦?
根據新聞報導,2018年07月03日中選會公告5項公投議案通過第一階段審查,分別是盧秀燕提出的:「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曾銘宗提出的:「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將火力發電量占比,以每5年降低至少5%之方式,逐年減少直至火力發電量占比低於60%?」、林德福提出的:「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王鼎棫提出的:「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以及苗博雅提出的:「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未來,這五個提案將進入第二階段連署程序,若連署人數達標,將可能與今年的五合一選舉一同舉行。
【婚姻平權】愛家公投通過第一階段,提案到底有哪些問題?
根據新聞報導,中選會於2018年04月17日,公告4個公投提案通過第一階段審查程序,將進行第2階段連署。這4公投提案分別為馬英九提出的妨害司法公正公投、及護家盟等團體提出的同性婚姻及同志教育提案。
【婚姻平權】婚姻平權面對面系列講座─人工生殖法的平等與近用
釋字第748號作成之後,除了宣告婚姻平權的進步,也讓相關的議題得到更多的討論機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及法操司想傳媒,共同主辦婚姻平權面對面系列講座,希望透過講座的討論,帶動民眾對議題的關心,也提供行政與立法機關立法的參考。
【婚姻平權】等待同性婚姻真正合法的漫漫兩年
依據媒體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駁回第二起同婚案。審判長林玫君宣判後,罕見地當事人留步,「溫柔地」向她們解釋判決理由,並表示完全能理解同志的處境,且直說「很抱歉」,「辛苦了」,如此親切的法官,讓當事人倍感窩心!審判長表示,因大法官釋字748號已出爐,說明拒同婚已違憲,並給立法機關兩年填補這個法律漏洞,這段期間無法源依據可命戶政機關接受同婚登記,行政法院僅能監督行政機關有無依法行政,無法越殂代庖立法。
【婚姻平權】美國同志結婚蛋糕案--宗教自由可以做為差別待遇理由嗎?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多數意見中,並沒有實質地討論當「宗教自由及表意自由」與「婚姻自由/人性尊嚴」間的權衡,反而著重討論政府在審查是否有歧視行為時是否保持中立。多數意見將本案爭點限縮在「委員會在審查時,是否對於各宗教信仰均保持中立態度?」 多數意見認為:州政府訂定反歧視法保障同志時,是可以限制宗教自由的。但是在審查是否有歧視行為時,審查機關必須要對各個宗教保持中立且尊重態度審查,以確保憲法上所要求的「宗教中立」。由於有證據可推斷本案委員會在審查時,就表現出了對宗教的敵意,因此在立足點上就已經不中立,違反「宗教中立」的要求,而有程序瑕疵。
【【句號?】司法,鐵達尼號?】【句號?】司改,鐵達尼號?
話題不斷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終於告一段落,小英總統親自主持總結會議,並宣示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是逗號,不會是句號,藉此比喻未來將採取具體行動落實司法改國國是會議之決議。
【【逗號】改了又改,隔了又隔的司法改革!】改了又改,革了又革的司法改革!
一講起司法改革,大家一定都會覺得這真是個跨世代的共通議題,因為好像從好久以前直到現在,司法改革都是進行式,難道司法改革真的是改了又改,革了又革嗎?
【司法委員大聲說:【司想大拔河】】紀惠容委員:司改有甚麼理由排除性別改革?
司改國是會議結論竟將有關性別人權決議竟然全被丟包,不見了,顯示司法行政機關徹底忽略性別人權議題! 雖然總統府回應表示,所有決議與紀錄一直都在,都刊登在司改國事會議的網頁上,沒有消失,也不會蒸發;而司法院也回應指出,相關的性別人權法案,如通姦除罪化、兩小無猜條款是法務部要做的事,優生保健法是衛福部的事。問題是:總統府與司法院的這些回應都沒有講出具體行動,甚至沒有短、中、長期的行動計畫,那不是丟包又是什麼呢?
【司法委員大聲說:【司想大拔河】】yapasuyongu akuyana委員:原住民族與司法改革
還記得是2月初,那時人在南投與其他原民社運組織在進行原住民族國際議題的討論與串聯。會議中接到府方的來電,並詢問是否有意願擔任司法改革國事會議第一分組的委員,其實那時第一個反應就是:這不是詐騙集團吧? 然而隨著仔細的詢問各分組情形、各組別所主責的議題,以及第一分組主責的議題—「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那時候的反應是:不是吧!都什麼年代了?怎麼原住民族司法權利還停留在「保護弱勢」呢?
【司法委員大聲說:【司想大拔河】】范立達委員:司改會議落幕後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在歷經冗長的前期作業、40次的分組會議,又在今年8月12日於總統府召開一場馬拉松式的總結會議後,總算暫告一個段落。身為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的非法律人委員,又是曾經跑過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新聞的記者,撫今思昔,當然有很多感觸。在司改會議落幕後,或許可以一提。
【司法委員大聲說:【司想大拔河】】江元慶委員:台灣養得起陪審制?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對於台灣要採行陪審制、還是參審制,在第四分組表決時,戰成7:7平手。從兩派票數對峙,雙方都沒有獲得過半數支持,即可見參審、陪審在台灣尚未取得共識。從長遠利益來看,現階段參審、陪審意見僵持,這是好事。畢竟,不論是陪審制、或是參審制,可預見的,這項改革對台灣未來的法治、民主都將產生劃時代的巨大影響。因此,透過多元論述、激盪多方思考,才有利擘建台灣未來新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