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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黨產條例釋憲說明會--監察院聲請解釋的條件是什麼?
2018年10月09日案件更新:司法院於2018年10月05日發布新聞稿,決議駁回本次監察院的聲請。多數意見認為,監察院的聲請並不符合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1款的要件,理由在於: 1. 多數意見認為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應以監察院得依憲法行使其彈劾、糾舉或審計等目的性權力為前提。同時監察院依據憲法僅得對行政權為上述監督,對立法權基本上不能插足。由於監察院不能對立法院行使職權,調查權的行使無法成為行使監察權的前提。這類無法行使、或逾越監察權,而僅為調查而調查的情況,並非行使職權。
【法操小教室】什麼是民事簡易程序?當事人想改成通常程序就可以改嗎?
一名劉姓男子,因不滿桃園院地方法院簡易判決,在另案又被以簡易判決處理,故在法庭上咆嘯,還朝法官潑水,被依「妨害公務」、「侮辱公署」送辦。事後劉男表示,在第一個案子就已經被法官枉法裁判。在第二個案子,向法官聲請以通常程序進行訴訟,法官卻沒有下任何裁定,就直接進行簡易程序,對此感到不滿,所以才會有這樣的舉動。
【刑法小教室】危險共同體
根據新聞報導,泰國有足球隊少年和教練進入觀光勝地清萊睡美人洞遊玩,但大雨導致洞內積水,一行人受困在洞內無法離開,在各國搜救隊投入協助救援後,目前已經成功救出全數球員和教練!世界各國對這場事件的投入相當多的關注和支援,小球員們還獲邀到俄羅斯觀看世界盃足球賽,希望他們在各界的幫助下早日康復,回到球場上繼續揮灑青春!
【司想評論】為什麼颱風天可以放假呢?
台灣位居亞熱帶地區,每年夏季幾乎都會受到颱風的侵襲。 說到颱風,最先讓人想到的除了颱風的可怕威力及淹水等災害問題外,相信應該就是「颱風假」了。但是這個幾乎大家都在放的「颱風假」,究竟是怎麼來的呢? 發生天災就可以放假?
【司想評論】在公共場所偷拍背影,可以嗎?
根據媒體報導,國發會副主委邱俊榮在捷運西門站,偷拍一名女子。經他人發現,偕同女子一起去找邱俊榮對質,邱俊榮才表示抱歉,強調是誤會,並將照片刪除。雖然女子當下沒有報警,但事後越想越不舒服,才向警局提告。究竟在公共場所偷拍別人,有沒有法律可以管呢?
【司想評論】死刑怎麼執行?執行人員的心理壓力怎麼解套?
近期死刑議題鬧得沸沸揚揚,支持反對意見雙方交鋒。 在目前死刑仍然存在的狀態下,還持續在執行死刑的各個國家,就如何「執行」死刑則各有不同,就讓我們來看看有哪些比較常見的死刑執行方法、及我國目前行刑方法的問題!
【司想評論】翹班性交易,法官被彈劾!
根據監察院彈劾案文,台中高分院法官朱樑,在2014年至2017年,3年間,在院外與女子進行性交易16次,其中8次還是上班時間。監察院認為,朱樑身為法官,卻未能保持高尚品格與操守,言行不檢,情節重大。依據法官法提案彈劾,並移交司法院審理。
【江元慶專欄】台灣司法亞馬遜叢林裡的一件個案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民國95年1月8日晚上,行經新竹縣竹北市自強一路的「阿傑」,看到路口有警方盤查,就...
【他山之石】奧姆真理教案,日本是怎麼執行死刑的呢?
根據新聞報導,23年前在東京發生的地鐵沙林毒氣事件主謀,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與涉案的另外6名教徒等7人,於今日稍早執行死刑。奧姆真理教事件...
【電影法律】《惡魔教室》:獨裁政治不可能在民主社會再度發生?
身在民主自由的台灣,我們享有的人權和自由,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很難想像歷史課本中描述的法西斯政權,在當時怎麼可能得到人民的支持。但如果告訴你...
【司想評論】補償外國人,但不賠償外國人?
民國102年間,土耳其籍王姓男子因為涉及強制性交等罪嫌,遭到檢察官起訴,案件經過法院三個審級審理,王男最後獲判無罪。但王男認為在偵查期間,檢警將他的筆錄內容洩漏給媒體,造成他權益受損,因而向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一審駁回王男的國賠請求,理由是台灣的國賠法不保障外國人嗎?
【婚姻平權】當人民意志出現矛盾,立法者該怎麼辦?
根據新聞報導,2018年07月03日中選會公告5項公投議案通過第一階段審查,分別是盧秀燕提出的:「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曾銘宗提出的:「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將火力發電量占比,以每5年降低至少5%之方式,逐年減少直至火力發電量占比低於60%?」、林德福提出的:「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王鼎棫提出的:「您是否同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以及苗博雅提出的:「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未來,這五個提案將進入第二階段連署程序,若連署人數達標,將可能與今年的五合一選舉一同舉行。
【司想評論】當人民意志出現矛盾,立法者該怎麼辦?
根據新聞報導,2018年07月03日中選會公告5項公投議案通過第一階段審查,分別是盧秀燕提出的:「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曾銘宗提出的:「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將火力發電量占比,以每5年降低至少5%之方式,逐年減少直至火力發電量占比低於60%?」、林德福提出的:「您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發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
【樂陞案】【樂陞案二審系列】一審傳過的證人,二審能不能再傳?
本次庭期為就原審認定內線交易和炒股部分犯罪事實進行準備程序,原審認定被告許金龍違反證券交易法(下同)第157-1條第1項內線交易規定,並與被告鄭鵬基、楊博智共同違反第155條不得操縱股價規定,就此部分檢察官和被告許金龍提起上訴,雙方的主張分別是什麼呢?
【司想評論】借錢不還,為什麼一定不是詐欺?
根據新聞報導,法務部為了解決濫訴、增進司法效率,預計從2018年8月29日起為期一年,擇定新北等四個地檢署試行「立案審查中心」制度,過濾並專責處理濫訴案件;並研議推動「有條件的刑事訴訟有償制」,在特定案件最後為不起訴處分時,向告訴人或告發人收取訴訟費用。法務部表示基於「明暗速斷、疑案慎斷」的思維,且為避免民眾長期訟累,以及讓檢察官可以集中人力在否認犯罪或重大複雜案件的偵辦,故研擬新政策。但這樣的新政策真的可以解決濫訴問題嗎?還是反而會造成更多問題?
【司想評論】被冒名還被判刑!法院該怎麼處理?
根據新聞報導,有通緝犯遭警方攔檢謊報雙胞胎弟弟的身份,因驗尿結果呈現毒品陽性反應送辦,也行簡易判決程序處刑,直到弟弟收到判決書,驚覺自己莫名被判刑而提起上訴後,才讓冒名事件曝光。
【江元慶專欄】小姜鐵窗裡的司法驚世劇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台灣司法會令人警懼,其中原因之一,是法律明明有規定,但扮演「法律守門人」的執法者不...
【刑法小教室】到底什麼狀況,稱得上「情堪憫恕」?
據新聞報導指出,新竹一名古姓男子,將中度智能障礙的女子帶到旅社性侵,起初古男一直否認犯行,直至一審判決前才認罪,之後僅賠付被害人四萬元,就停止支付和解金。新竹地院之後竟以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將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乘機性交罪,輕判一年八個月,且緩刑四年。
【司想評論】【什麼是緩刑?】運送安非他命,但情堪憫恕=減刑=緩刑=無罪?
一名綽號「阿豪」的男子,於2016年6月間,以每公斤新臺幣4萬元為報酬,僱用巴姓男子(下稱被告)運輸甲基安非他命,被告依阿豪指示前往旅行社報名參加由臺灣前往澳洲雪梨之旅遊團,由「阿豪」支付團費。被告於7月28日與某小貨車司機碰面,取得安非他命,但在機場時就被警方查獲!
【司想評論】【情堪憫恕可以隨便用?】「貪汙」只要「還錢」就不用被抓去關嗎?
前台北市議員秦儷舫,假借家人的身分,請領「地方民意代表公費助理薪資補助款費」,不法獲利2,283,373 元。經過台北地檢署偵辦起訴後,由台北地方法院進行審理。本案於2018年6月13日宣判:「秦儷舫成立2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各褫奪公權2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