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摘下星星送給你--國家或個人可以把星體當自己的嗎?
Asgardia (圖片取自Asgardia官網)
根據新聞報導,2018年7月有一個名為亞斯加迪亞王國(Asgardia, a.k.a. Space Kingdom of Asgardia)的國家在維也納宣布建國,該國名是源自北歐神話中的天空之城阿斯加德(Ásgarðr)。該國元首為俄羅斯裔的亞塞拜然工程博士--亞舒爾貝里,他同時也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太空科學委員會主席,而他們主張該國領土位於「月球」!據稱目前已經有約20萬人取得公民權,並以民選的方式選任國會代表、國家領導人、及制定憲法。
怎樣才算是一個國家呢?
你知道嗎?雖然我們常常在新聞上看到的國家就那幾個,但其實根據統計,目前全世界已經有200多個國家了喔!
究竟怎樣才能算是一個國家呢?其實在國際上有一套標準。根據《蒙特維多國家權利及義務公約》(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第1條提到,一個主權國家必須具備以下4個要件:
- 固定的居民(a permanent population)
- 一定界線的領土(a defined territory)
- 有效的政府(effective government)
- 與他國交往的能力(the capacity to enter into relations with other States)
需注意的是,縱使一個政治實體符合上述的4個要件,並不代表所有國家都要承認這個政治實體是個國家,每個國家還是持有承認其他國家的權限。同時,加入聯合國也不是必然的要件。截至2018年底,聯合國共有193個成員國,而另有2個觀察員國,分別是教廷(也就是梵蒂岡)及巴勒斯坦。但是也不是每個加入聯合國的國家都受到所有會員國的承認,例如北韓。
領土在月球到底可不可以呢?
回到這次的新聞,亞斯加迪亞王國主張其領土位於月球,但這樣真的可以嗎?這也讓我們想到西班牙有一名女子主張自己是太陽的所有權人,這樣真的可行嗎?
其實,針對外太空的星體是有國際公約在規範的!1966年由聯合國通過、並於1967年10月10日生效的《外太空公約》(Outer Space Treaty) 中,就提出不能將外太空據為己有的原則,任何國家都不得對外太空的星體主張主權,也不能據為己有;同時,各國都可以根據國際法自由探索、或利用外太空。
然而,這樣的規範僅限於「國家」,因此出現了「個人」究竟可不可以主張外太空星體(例如太陽、月亮等)的所有權的趣事。結論上來說,目前似乎無法規範個人取得外太空星體的所有權的問題,但是國家是不能對特定的星球主張為其領土的!簡單地說,就是台灣不能向國際主張月亮是我國領土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台灣人民理論上似乎可以取得月球的所有權,當然,這也必須要你能成功登記XD
因此,究竟亞斯加迪亞王國可不可以主張他們的領土在月球呢?就讓我們期待後續的消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