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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小教室】《2019年刑法大修》刑法到底修改了哪些東西?
2019年可說是各種法律大修正的一年,而其中刑法也分別在2019年05月07日及10日做出了許多重大的修正,就讓我們來看看這之中有哪些重點吧!


【刑法小教室】抽象危險犯是什麼?
在我國法律中,刑法具有謙抑性,謙抑性簡單來說就是「刑法是最後的處罰手段」。刑法的介入,必須要在無其他制裁的手段時,才得以動用。因為刑法是拘束人民自由權利甚至剝奪生命之嚴苛處罰,應盡量以限縮的方式來使用。


【刑法小教室】從院檢之爭看拘捕前置原則
根據新聞報導,日前台北某知名日本料理店老闆娘遭到一名徐姓男子當街擄走,後來顏男自行帶著被害老闆娘到案警局接受調查,警方隨即以現行犯名義將他逮捕,承辦檢察官認為徐男涉犯重罪,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徐男。後來台北地院陳姓法官開庭審查時,徐男的律師主張卷內沒有逮捕通知書,也就是徐男未經合法逮捕,不能羈押。當下陳法官漏看卷內的逮捕通知書,因而裁定當庭釋放徐男。後來經過檢方抗告到高院後,高院調查發現卷內一開始就有附逮捕通知書,羈押程序並沒有問題,所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最後台北地院裁定羈押徐男。


【刑法小教室】 詐欺取財罪的主觀構成要件
根據新聞報導,有一名泰國籍的張男從妻子的皮包裡面,拿了9張百元美金圖樣的冥紙到銀行要兌換新台幣,銀行行員一眼就看出是假鈔報警,不過張男辯稱自己不知道美金是假的,先前也會拿現金和存款憑條去幫妻子存錢,所以才會拿妻子的錢去銀行換。案件經檢察官起訴後一審張男獲判無罪,檢察官上訴到二審仍遭法院駁回,全案最後無罪定讞。


【刑法小教室】《寒食節》晉文公火燒綿山,該當何罪?
清明節除了掃墓外,民眾也常常會在清明節買潤餅來吃,但大家知道為什麼要吃潤餅嗎?潤餅其實是和寒食節有關,寒食節通常是冬至後第105日,因為日期與清明節日期相近,所以民間將寒食節定在清明節一日之前。


【刑法小教室】人的定義與生母殺嬰
根據新聞報導,有新加坡籍情侶來台灣住宿,但其實女方已經懷孕且即將生產,女方在旅館產下一名女嬰後,由男方把女嬰丟到餐廳廚餘桶內,女嬰在廚餘回收場被發現時已經死亡多時。雖然情侶回新加坡後宣稱女方並沒有懷孕也沒有殺害女嬰,但根據兩人的出入境紀錄以及旅館現場的血跡DNA鑑定結果,兩人疑似是故意到台灣來生產後殺害並拋棄女嬰,假設女嬰是被女方殺害並拋棄,且女方是台灣人的話會面臨什麼樣的刑事責任呢?


【刑法小教室】義憤殺人罪有隱藏構成要件?
依照實務的見解,法條中「當場激於義憤」的意思是「他人所實施之不義行為,在客觀上足以引起公憤,行為人猝然遇見該不義行為,一時憤激難忍,而當場對被害人實施特定行為」(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507號刑事判決參照),那大家覺得哪樣的不義行為足以讓一般人覺得憤怒,進而做出殺人或是傷害行為呢?


【刑法小教室】《大法官會議說明會》刑法「累犯」規定有沒有違憲?
2019年01月15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再次召開說明會,本次說明會主要是想聽聽看聲請人、有關機關、專業領域學者針對現行刑法「累犯」的規定是否違憲的看法。


【刑法小教室】《褫奪公權》陳水扁為什麼可以投票?
根據媒體報導,正在保外就醫的陳水扁前總統,在2018年11月24日行使自己的公民權,投票當日等了35分鐘後,終於完成10年來第一次投票公民權的行使。法務部官員受訪則指出,陳水扁為保外醫治狀況,尚未服刑完畢,因此褫奪公權還沒開始執行,依法他有公民權而可以去投票。有些網友表示「這個漏洞也太大了吧!」、「褫奪公權未執行 所以阿扁可以再選總統?」、「這個國家有病!」


【刑法小教室】免刑是什麼?怎麼樣才可以免刑?
根據新聞報導,新竹一名林姓男子在假釋期間酒後駕車,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一審新竹地院簡易庭判林男有期徒刑兩個月。後來林男提起上訴,二審經合議庭審酌後林男獲得免刑判決,如此一來林男的假釋也不用被撤銷。為什麼林男酒駕卻可以得到免刑判決呢?一起來看看法律是怎麼規定,以及法院是如何判斷的吧!


【刑法小教室】危險共同體
根據新聞報導,泰國有足球隊少年和教練進入觀光勝地清萊睡美人洞遊玩,但大雨導致洞內積水,一行人受困在洞內無法離開,在各國搜救隊投入協助救援後,目前已經成功救出全數球員和教練!世界各國對這場事件的投入相當多的關注和支援,小球員們還獲邀到俄羅斯觀看世界盃足球賽,希望他們在各界的幫助下早日康復,回到球場上繼續揮灑青春!


【刑法小教室】到底什麼狀況,稱得上「情堪憫恕」?
據新聞報導指出,新竹一名古姓男子,將中度智能障礙的女子帶到旅社性侵,起初古男一直否認犯行,直至一審判決前才認罪,之後僅賠付被害人四萬元,就停止支付和解金。新竹地院之後竟以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將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乘機性交罪,輕判一年八個月,且緩刑四年。


【刑法小教室】刑法上的錯誤
根據媒體報導,屏東潮州發生一起鬥毆槍殺案,一名無辜的海軍陸戰隊何姓上兵,因為遭人誤認,被拖出車外射殺身亡。經過警方調查,兩方人馬先約在另一個加油站談判,在談判過程中,一名黃姓男子被打成腦死。王姓男子因氣不過友人被打,再約加油站談判,誤認駕駛藍色轎車的何姓上兵為仇家,攔車包夾,毆打後又對何姓上兵開槍,子彈從何背後穿過肺臟,送醫不治。


【刑法小教室】心理上的不堪使用,會構成「毀損罪」嗎?
根據媒體報導,苗栗一名楊姓男子在街上看到一名女子,竟然起色心,在女子身後自慰後射精,精液還噴到女子的外套上。女子向警方報案,認為楊姓男子對他公然猥褻,另外針對外套的部分,女子也告男子毀損。女子表示,不論這個外套經過多少次的洗滌,都不可能再穿。


【刑法小教室】偽造與盜用到底哪裡不一樣?
最高法院在2018年05月03號公告了107年第3次刑事庭會議決議,處理刑法上有關「偽造」及「盜用」的問題,就讓我們來看看吧! 究竟什麼是「偽造」?什麼是「變造」?怎樣又是「盜用」?


【刑法小教室】保證人地位
見死不救,會被處罰嗎?假設,你看到一個人溺水,高聲呼救,請別人拉他一把。但你只是冷眼旁觀,不去救他,這樣的行為,會被用刑法處罰嗎?假設,A給B吃A自製的秘藥,過了一段時間B因此出現不適嘔吐、抽蓄等症狀,A卻沒有將B送醫,這樣A需要負刑責嗎?


【刑法小教室】馬玉山行賄遭起訴後辭世
營建署前主任祕書洪嘉宏利用在公元2013、2014年擔任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長期間,不但涉包庇遠雄取得逾20億元眷村改建標案,還利用其他眷改案向冠德與昌益等知名建商索賄,總金額達新台幣1.23億元


【刑法小教室】再審修法,修了什麼?
我國刑事訴訟法420條在2015年2月4日修正,此次修正堪稱我國刑事再審法制的一大突破 ,一舉打破許多過去被實務奉為圭...


【刑法小教室】上訴三審條件放寬,輕罪將來可上訴?
2017年11月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本次修正是針對「上訴三審」的相關規定進行修正。這次修法簡單來說,就是未來輕罪一審獲判無罪,二審卻判有罪的情形,可以上訴三審。但大家知道這與現行上訴的規定有什麼不同嗎?什麼案件可以上訴到三審?三級三審得訴訟制度保障又是什麼?


【刑法小教室】當證人的眉眉角角,法庭作證小百科
媒體報導,藝人黃建群日前因為曾擔任某建設公司股東,因公司與股東有糾紛,故被傳喚來作證。由於其在中國拍戲,為了出庭作證,花了一萬塊機票錢飛回台灣,但卻只領到540元的車馬費。黃建群表示,他並不清楚與其他股東間的糾紛,他此次來開庭,只是來說他不知道而已。另外,也抱怨傳票上寫若傳喚不到,就要拘提、通緝或罰款,所以,只好還是回來盡證人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