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列表
【監督法官一起來】法院自訂分案要點,法定法官原則是假的?
2016年8月,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簡稱台中高分院)針對鄭性澤再審案和頂新油品案,此二矚目案件重新安排受命法官,此舉引起國內眾多關注。 法定法官原則:確保法院隨機分案 先來說一下法院的「分案」有多重要。很多人都有看過「少林足球」,其中有段強雄的名言「球證、旁證和觀眾都是我的人,你拿什麼跟我打?哈哈哈。」這一段就能清楚說明,案件由誰審理有多重要!
【監督法官一起來】公開審理更公開!請給我們「法庭直播」
法院組織法第86條本文之規定,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這就是所謂的「公開審理原則」,也就是說,原則上,法院的審理必須公開進行,讓民眾可以自由旁聽,除非有例外情形,否則違反公開審理原則所製作的判決,就是判決違背法令,得作為上訴第三審的事由。
【寫在後面】寫在後面:司改不再打高空!小改變大不同!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司法改革已經喊了不下二十年,改來改去何去何從? 總結法操白皮書建言,改革不用打高空,不用大費周章只在法律制度上打轉,司法改革就該從小事做起! 一、司法程序透明公開
【偵查不公開卻超公開】法國檢察官因違反偵查不公開被告了,我們呢?
巴黎2015年11月恐怖攻擊案嫌犯阿布岱斯蘭(Salah Abdeslam)於2016年3月18日在布魯塞爾被捕,法國檢察官19日晚上在巴黎記者會引述阿布岱斯蘭對布魯塞爾法官的供詞:「他原要在法國國家體育場(Stade de France)自我引爆,但我引述他的話,他放棄了。」據《中央社》報導,阿布岱斯蘭的律師塞凡瑪力(Sven Mary)20日表示,法國檢察官揭露嫌犯私下承認計劃自我引爆,違反了司法保密原則,將對他提出告訴。
【檢察體制大檢討】司改從小處著手:改善偵查庭佈置、檢察官掛上名牌,結案書類要公開
應該很多人看過木村拓哉主演的「HERO」電視劇,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在該劇中,日本檢察官都是在辦公室訊問被告或證人,這一點和我國非常不同。
【檢院共通毛病】別再讓筆錄出差錯:配置速記人員,並開發筆錄記錄軟體吧!
筆錄製作是一個很重要,但是常被忽略的議題。刑事訴訟程序會有一連串的筆錄:一開始在警察局,警察會製作警詢筆錄;到了地檢署,檢察官偵訊的時候,書記官會作偵訊筆錄;上了法庭,交互詰問、法官訊問都會由書記官做成法庭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