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7日是憲法訴訟法新制上路後的首次開庭,此案共由3位聲請案併案審理,這些聲請人都由於《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分。」之規定,導致他們因為受限於不合理之法律規定,而無法取得原住民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