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冤案】【影片】沒證據也能判死刑!你還相信司法嗎?
你對台灣的司法有信心嗎?
你相信,至少死刑犯都是罪證確鑿、肯定有罪才會判刑對吧?
但……
邱和順的案子裡,卻沒有任何具體證據能說明邱和順涉入其中,就被判了死刑。
發生在民國76年的小學生陸正綁架案,承辦檢察官起訴邱和順集團,邱和順在民國100年7月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但這件案子中,沒有兇刀、沒有屍體,
贖款條上的指紋、勒贖電話的聲紋,都和邱和順等人不符
檢察官只有刑求而來的自白,和共同被告矛盾百出的供述
這樣檢察官也能起訴,害人被判死刑?
為了解決「陸正綁架案」與「柯洪玉蘭分屍案」的破案壓力
司法機關無視有利被告的證據,將兩案強加在邱和順身上。
從1994到2014年,監察院三份調查報告指出本案有諸多疑點,
監察院更彈劾當年參與邱案的10名警察、2名檢察官,
並建議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
儘管如此,邱和順仍在2011年被判決死刑定讞,聲請再審亦遭到駁回。
沒證據也能起訴、判死的司法,
你還相信嗎?
與其被送進法院才發現難以挽回,不如和法操一同監督檢察官,
一開始就遠離法院,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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