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案】李述德部分未來的觀戰重點有哪些?
李述德 (圖片取自民報網站)
2018年06月15日上午,台北地方法院針對遠雄大巨蛋案被告李述德部分進行審理。本次程序針對李述德是否於擔任議約主席時利用權限圖利遠雄集團問題,進行爭點整理及聲請證據調查程序,就讓我們來看看發生什麼事吧!
檢察官及律師對於部分爭點有意見分歧
今日的程序是大巨蛋案中李述德部分的最後一次準備程序,主要討論的內容是針對上次爭點整理未完成的部分繼續進行,並排定未來證人詰問的時間及順序。
爭點整理部分,接續上次審理中,檢察官質疑法官僅以被告律師具狀提出的爭點來做為整理的依據問題,法官在今日做出回應。法官認為:被告具狀認為的爭點,是根據檢察官的起訴書所做成,如果沒有寫出來的部分,就是被告不爭執的部分,也就不是爭點。檢察官針對這個部分,也沒有再多爭執。
實質的爭點部分,本日的程序大多聚焦在兩個問題:「台北市政府的立場與政策」、與是否以「違背法令」作為爭點。
針對「台北市政府的立場與政策」問題,法官並未將其列為爭點,但檢察官認為這會影響到判斷是否有利被告的問題。對此法官表示,這個問題將會在判斷被告是否有圖利遠雄而有害台北市政府利益時做出判斷,因此不用列為兩個爭點。
第二個是否違背法令的問題,律師主張檢察官要求討論的過程是否「違背法令」,這裡的「法令」的範圍過於空泛,為何不限制在起訴書所提的那些法令範圍?檢察官則認為,所謂的違背法令就是起訴書裡面的那些。雙方最後並未達成共識。
本案可以探討的爭點有5個
在大巨蛋案中,李述德部分的準備程序大概就到這邊了,而接下來的程序會繼續進行其他被告的準備程序。因此,我們在這邊先稍微整理一下未來李述德部分審理時的幾個重點:
- 李述德的圖利罪案件主要是在討論大巨蛋議約過程中有沒有圖利的問題,與併案處理的另外三案關係人、爭點、事實基本上沒有關係,究竟有沒有合併審理的必要將成為重點。
- 延續上面的問題,被告李述德是否與其他案件有關,因為檢察官表示尚有部分案件仍然在偵查中,是否與他案有關目前無法確定。未來這個「其他部分」會不會出現,也是可以關注的焦點。
- 針對李述德是否有圖利遠雄,一個十分重要的關鍵就是是否有議約的「決定權」。也就是說,在與遠雄的議約過程中,李述德究竟有沒有最終合約內容的決定權。而本案中,經議約後尚須經過上層簽核,且主管單位也不是李述德所任職的工程局而是教育局,李述德是否真有最終決定權,這些也是未來審理的關鍵。
- 檢察官在程序中一再強調最終條約中部分條文涉嫌使遠雄圖利,但卻沒有提到契約中究竟有沒有使台北市得利的改動,未來正式審理中,整份契約的審查也是必須進行的,也將影響到本案的最終結果。
- 本次案件中爭執的「台北市政府的立場與政策」究竟會不會影響本案判決? 如果本案最終的台北市政府簽核完成這個程序,不代表符合台北市政府的立場與政策,那有代表什麼呢?這也是未來的攻防焦點。
以上是小編整理出的5個未來可以關注的問題。下次的程序訂於2018年08月16日,《法操》也將繼續為大家追蹤本案其他被告的審理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