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案】【1030樂陞案開庭實況】在收購案破局的背後

  • 2017-10-31
  • 法操司想傳媒

樂陞案審理程序

 

時間:106年10月30日09:30

           106年10月30日14:30

       地點:台北地方法院 第1法庭

       

審判長:葉力旗

 

受命法官:陳思帆

陪席法官:吳承學

公訴檢察官:黃嘉妮、李豫雙

今天是針對犯罪事實五進行的審理,傳喚鄭鵬基、李柏衡、謝東波、彭于璇為證人,對百尺竿頭公司公開收購樂陞公司的內線交易部分做釐清。

破局的背後發生了什麼?

根據證人鄭鵬基的說法,王佶是中歐工商管理學院同學介紹給鄭鵬基的朋友,王佶在這件公開收購案中,擔任有限責任合夥人,負責找資金,跟日本方面有合作的關係。日本人負擔無限責任百分之20,資金到位後,王佶再履行負擔的百分之80。但是因為日本人最後沒有支付百分之20的部分,所以王佶也沒有支付,最後對樂陞的公開收購案破局。

在公開收購案失敗之後,王佶有擬一篇聲明稿給鄭鵬基看,提到願意承擔責任,但也認為承擔責任有很多變通的方式,主要的重點應該擺在展現誠意。

證人李柏衡於樂陞公司擔任財務長的期間,因為林宗漢在日本的人脈關係,林宗漢為樂陞公司的財務顧問,幫樂陞公司引薦日本方的客戶。李柏衡也表示自己並沒有參與105年5月對樂陞公司股份的收購,因為當時人在北京,對這件事完全不知情。

李柏衡也提到,曾經和謝東波一起到耕莘醫院找鄭鵬基,拜託鄭鵬基前往上海找王佶,請王佶務必幫忙完成收購案。李柏衡也表示,他認為,對樂陞公司的公開收購案破局,許金龍積極處理應該不是基於責任為題,而是認為解決問題才是最重要的。李柏衡也強調,不管有沒有要求證人保護法,自己所做的所有證詞都是據實陳述。

許金龍事前不知情?

證人謝東波指出,在105年5月31日收到通知後,才知道百尺竿頭公司要公開收購樂陞公司的股份,當下感到很震驚,因為之前都沒處理過公開收購的事情,立刻向被告許金龍報告,許金龍的反應也是很震驚。

董事會上許金龍有表示對收購案事前並不知情,獨立董事也對這起收購案的內容和目的提出各項疑問,並要求許金龍與樫埜由昭聯繫。一個禮拜之後的審議委員會上,許金龍表示,樫埜由昭是出於看好樂陞公司的善意收購,也有請樫埜由昭出具無意爭取經營權的聲明。

檢察官也對善意收購樂陞公司拿不到經營權,樫埜由昭可以得到什麼好處提出疑問。謝東波回應,樂陞公司會給予一席董事,加上樂陞公司是有在獲利的好公司,可以透過股權結構安排,獲取資本市場上的最大利益。

下一次庭期預計於106年11月1日進行,將是最後一次針對犯罪事實四審理的庭期,《法操》也將持續為您進行後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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