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線交易】【0630浩鼎內線交易案】構成「內線交易」的「重大消息」是什麼?

  • 2017-06-30
  • 法操司想傳媒
文/法操司想傳媒
2018年2月22日,浩鼎內線案更新進度。士林地檢署「再次」不起訴翁啟惠,在內線交易案,翁啟惠本就不在內線交易案的起訴範圍內。雖然翁啟惠的確有在解盲前,賣出10張浩鼎公司的股票,但經檢察官調查,翁啟惠是在接受證券營業員建議下,才出售股票。但高檢署認為本案尚有疑點位釐清,發回續查。 但經過士林地方法院再次調查後,再次傳訊阮姓營業員作證,以及調閱翁啟惠與營業員的對話紀錄後,士林地方法院,維持原本的見解,認為翁啟惠在證券營業員建議下,才出售浩鼎股票,並非賣股避損,未涉及內線交易,再度處分不起訴。
浩鼎內線交易案 第4次準備程序庭 時間:106年06月30日 14:30 地點:士林地方法院 第7法庭 浩鼎案內線交易部分,進入第四次準備程序,本次進行浩鼎公司醫學處處長廖宗志部分的準備程序。本次準備程序,檢辯雙方的爭點如同前幾次準備程序,這一點都不意外,畢竟本案在起訴犯罪基礎事實同一嘛!就讓《法操》來告訴您,開了這麼多次準備程序庭,檢辯雙方到底在爭議些什麼吧! 構成「內線交易」的「重大消息」 檢察官認定被告等人,在實際知悉有重大影響發行股票公司股價之消息時,並在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賣出股票,依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1項規定,提起公訴。 因此「資訊」為本罪中非常重要的構成要件,本罪就是為了預防內部人在優先得知重大消息後,搶得先機進行股票操作,導致投資大眾遭受損害。所以到底「重大消息」是什麼?可說為本案最重要的爭點。 檢方:惡化人數未達解盲條件,試驗檢定力降低、該試驗為單一樞紐試驗導致通過藥證機率極微 檢方以浩鼎召開專家會議決定解盲時間的2015年8月28日為內線重大消息開端,因為此時浩鼎公司即得知,針對OBI-822乳癌疫苗的試驗,試驗中的惡化人數,不可能到達289人(試驗惡化人數達289人,為浩鼎公司對此試驗所設的解盲條件),而浩鼎公司於2015年8月31日公布重大消息時,僅公布預計的解盲時間,而未提及惡化人數不足的問題。 由於惡化人數不足,導致試驗的檢定力降低,且該試驗為單一樞紐試驗,將導致申請藥證通過的「機率極微」。而浩鼎公司對外一直表示,會申請台灣的藥證。檢方認為,由於浩鼎公司強調會申請藥證,投資者認為此公司會有新藥上市、未來有願景,才會願意投資。 辯方:惡化人數在未解盲前,無法證明該試驗是失敗的 辯方與被告等人,一再強調,試驗中分成兩組,一組有施打OBI-822乳癌疫苗,另一組則是施打不具療效的安慰劑,兩者比例為2:1。此試驗為雙盲試驗,也就是實驗者也不知道哪一些人施打疫苗、哪一些人施打安慰劑,因此若該疫苗非常有效,施打疫苗的全部都痊癒了,惡化人數也同樣無法達到289人,但在這種狀況下,藥其實是非常有效的。 另外,辯方也主張,關於單一樞紐試驗,OBI-822並未進入申請藥證階段,並表示檢方所稱通過「機率極微」,也並未指出到底多少的機率算是「極微」。 目前浩鼎案內線交易部分,還剩一位被告未進行準備程序。但由於本案筆錄光碟眾多,辯護人表示需要2個月,才能再對未聽完的筆錄表示意見,法官則表示之後會再排定準備庭就證據進行討論。 下一次準備程序將於2017年7月7日進行,曠日廢時的準備程序,也終於要在第五位被告暫時告一段落,但由於各項證據調查、證據能力的陳述,都尚未確認,要進入審理庭,似乎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法操》也會持續關心此案,為您帶來第一手報導。 了解更多: 【浩鼎案】觀戰重點:翁啟惠「收賄」浩鼎公司「150萬技術股的期約」「300萬股公司股票」? 浩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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