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uber與計程車爭議】uber不是合法了嗎?

  • 2019-04-21
  • 法操司想傳媒
圖:取自UDN,uber司機將車排成「103-1 NO」

uber在2014年進軍台灣,當時uber並非汽車運輸業公司,而是一個資訊服務平台。公路局認為,uber這樣的經營模式,觸犯了公路法第77條,未依本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故連續開罰,立法院更將公路法第77條的罰則,提高到2500萬。

2017年uber終於在無法負荷高額的罰款而停止在台灣的服務。但uber很快地修正了經營方針,讓公司的經營能夠符合台灣的法令。既然那時候uber可以合法上路,那為什麼現在又新的修法聲音出現呢?

Uber之前為什麼違法?

根據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整理,Uber進軍台灣可以分成三個階段:

計程車和uber有什麼不一樣?

而在2017年5月,重新以合法的姿態重新登上台灣市場,繼續採取「小客車租賃業」這樣的經營模式,而非計程車客運業,究竟這兩種經營模式有什麼不同呢?

uber已經合法?

其實在uber合法回歸前,交通局就有針對「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屬違規營業行為」發布新聞稿,該新聞稿指出,小客車租賃業者,的確可以負責代僱駕駛,但必須有租車契約或出租單存在為前提。所以若非提供租車服務,而是租賃業者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已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0條小客車租賃業不得將供租賃車輛「外駛」且「個別攬載旅客」的規定。

這也是為什麼會有新的修法方向出現,至於新修法的內容為何?為什麼要這樣修法,就讓我們看看下一篇文章,【UBER與計程車爭議】為什麼UBER應以「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模式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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