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庭】適用國民法官制度首案—國民法官將面對長達一周的審理!
文/法操司想傳媒
這起在今年2月引發社會極大關注、全台第一起適用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在經過精神鑑定、量刑鑑定等漫長程序後也終於迎來最後一次的準備程序,今天除了進行最後的確認外,也將確認審理計畫書的期日,也就是說我們也可以從中得知接下來程序進行的時間,一起來看看吧!
增加一倍的備位國民法官
首先審判長先就過去幾次的不爭執事項、爭執事項以及調查證據的聲請進行最後確認,接著就是與雙方確認審理計畫書的期日。此案的國民法官選任審理程序預計於今年12月22日進行,正如之前法操介紹過,法院將從符合國民法官資格者中先抽選出200人,再透過22日到庭的人數來決定要「先抽後篩」或是「先篩後抽」最後會選出6名正選國民法官與4名備位國民法官。而篩選的方法是由法院與兩造提出問題,以問券的方式篩選掉他們認為過於有偏見、歧視、差別待遇或其他不適任因素的人選。反過來說,所提出的問券內容中自然也不可包含令候選者對案件產生預斷、侵害隱私詢問另案所不公開之情事、帶有偏見歧視等提問。
更長時間的密集審理
一般來說備位國民法官只會選任2位,但此案卻有4位之多,在前次庭期審判長曾表示這是為了因應此案較長的審理時間所進行準備。一看審理計畫內容果然不得了,竟然預計要從今年12月25日一路審理到12月29日,足足一周的時間。雖然審理第一天審判長為了讓國民法官們可以「適應一下」而讓審理僅進行半天,但之後每天都是全天的行程,而且最後一天審理結束後法官們馬上就會進行討論並預計於當天下午4、5點時就進行宣判,相較於之前新北地院「母親殺子案」審理進行三天後還隔周休二日才進行討論及宣判,台中該案對於國民法官而言勢必是很辛苦的一周。
審理期日會拉這麼長有一部分可能與到庭證人的數量有關,審判長表示預計每日將傳一至兩位證人到庭陳述並進行詰問,加上考慮到有幾位證人能夠安排的時間有限所以審理計畫安排的時間也抓得比較鬆散一點,檢察官最後也就出示證據與詰問證人的時間向法官提出意見,並就計畫時序進行部分微調。
庭末審判長諭知此案準備程序終結,國民法官選任程序與審理程序期日就如前所述,不過在庭後就會先進行200名候選人的大名單抽選,選出大名單後法院即會發文通知的候選人於12月22日進行選任程序,說不定正在看文章的各位就有可能是其中一員呦!法操也將於審理程序帶來一系列的臨庭筆記,我們12月底再見啦!